杭华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6  杭华股份(68857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571证券简称:杭华股份公告编号:2026-015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5号大街(南)2号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6
普通股股东人数4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69,762,81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69,762,81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4.099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4.0996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424,170,7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不计入公司表决权数量。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克家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磊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龚张水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曹文旭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沈剑彬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王斌先生列席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倪俊骥先生、毛一帆先生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69,435,97399.8788177,0510.0656149,7930.0556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69,560,11699.9248197,0510.07305,6500.0022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与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69,415,97399.8714197,0510.0730149,7930.0556

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69,415,97399.8714197,0510.0730149,7930.0556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7,517,64197.3744197,0512.55235,6500.0733
3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与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7,373,49895.5074197,0512.5523149,7931.9403
4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7,373,49895.5074197,0512.5523149,7931.9403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的议案2、议案3、议案4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4、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与2026年度薪酬方案》(非表决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倪俊骥先生、毛一帆先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