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测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0  高测股份(688556)公司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5月16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于文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与授予(含预留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监事会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与授予(含预留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期可归属数量为1,757,885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