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辉光电: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和辉光电(688538)公司公告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辉光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和辉光电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4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3,083,660,725股(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2.65元/股,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8,171,700,921.2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02,135,743.48元。上述款项已分别于2021年5月24日及2021年6月2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1年5月25日和2021年6月29日分别出具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446号)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067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万元)
1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650,213.57388,048.82
2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150,000.00
合计800,213.57538,048.82

截至2023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81,503.49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9,338.74万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24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有保障本金条款或最低收益率大于零的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等。产品发行主体为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

(四)实施方式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会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和辉光电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

保荐代表人:
卞加振李 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