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新材: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3-26  南亚新材(688519)公司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 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 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 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公司整 改情况如下:

2025 年9 月1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关于对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科创公 监函〔2025〕0047 号),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于2025 年5 月22 日至2025 年8 月18 日期间,公司发生在任意连续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 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情形,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1.4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 份》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 条、第14.2.2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 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对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公司发现违规行为后,已第一时间启动整改措施,包括立即终止违规行为, 内部启动问责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合规培训,并和上交所主动沟通,及时 将整改情况进行了报告。

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觉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 易所、全体股东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实现公 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