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微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天微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1969号”文《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3,255,967.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8,544,032.2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6日全部到位,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川华信验(2021)第0060号《验资报告》。
2021年8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183,880.00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川华信专(2021)第0584号《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
报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1,183,880.00元全部进行了置换。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元)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363,373,178.54 |
| 其中:暂用于保本理财投资 | 280,000,000.00 |
| 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 | 83,373,178.54 |
| 减:2025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总额 | 18,015,850.91 |
| 加:2025年利息及理财净收益 | 5,352,349.84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350,709,677.47 |
| 其中:暂用于保本理财投资 | 275,000,000.00 |
| 募集资金账户定期存款余额 | 63,000,000.00 |
| 募集资金账户活期存款余额 | 12,709,677.47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琴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及余额情况如下:
|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 账号 | 期末余额(人民币元)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支行 | 8111001012500760479 | 3,447,734.42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银河路支行 | 129372558560 | 3,957,994.54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 128902106210804 | 68,268,112.36 |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琴台支行 | 1001300000907178 | 35,836.15 |
| 合计 | / | 75,709,677.47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8,015,850.91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94,793,197.33元。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净收益5,352,349.8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购买投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338,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 受托机构 | 产品名称 | 金额(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收益率(%)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120天结构性存款NCD03377 | 40,000,000.00 | 2025年10月15日 | 2026年1月15日 | 1.00-1.71 |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120天结构性存款NCD03455 | 30,000,000.00 | 2025年12月22日 | 2026年3月23日 | 1.00-1.66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银河路支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CSDPY20250538 | 85,000,000.00 | 2025年10月20日 | 2026年4月22日 | 0.60-1.8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香月湖支行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8365期(C25A14845) | 120,000,000.00 | 2025年10月15日 | 2026年1月14日 | 1.00-1.50-1.9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 定期存款 | 63,000,000.00 | 2025年12月30日 | 2026年12月30日 | 1.30 |
| 合计 | / | 338,000,000.00 | / | / | / |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期后重要事项
无。
(六)其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信息披露问题
公司自2024年6月起使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28902106210804)购买该行协定存款产品,并以“银行存款 定期存款”科目进行会计核算,但公司未在2024年半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将前述协定存款产品纳入期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中,导致披露的各期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与实际情况不符,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第十六条的规定。针对上述情形,公司已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1、后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披露要求,对公司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均纳入现金管理进行专项披露。
2、完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项台账,详细记录产品购买品类、特征、购买时间、金额、期限、收益及披露情况,指定专人维护更新。
3、组织财务总监、内审部及财务人员进一步巩固学习《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章制度,重点强化募集资金披露要求。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经鉴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微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信息披露问题未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造成不利影响且已完成整改,国金证券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 附表1: |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 编制单位: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截止日:2025年12月31日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508,544,032.21元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015,850.91元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元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4,793,197.33元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1) | (2) | (3)=(2)-(1) | (4)=(2)/(1) | ||||||||||||||
| 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 | 168,842,300.00 | 165,082,710.89 | 165,082,710.89 | 11,968,642.92 | 42,528,432.91 | -122,554,277.98 | 25.76 | 2026年7月30日 | 否 | ||||||||
| 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项目 | 142,963,100.00 | 139,779,759.60 | 139,779,759.60 | 5,804,923.83 | 29,041,685.02 | -110,738,074.58 | 20.78 | 2026年7月30日 | 否 | ||||||||
| 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8,320,200.00 | 86,353,585.81 | 86,353,585.81 | 242,284.16 | 5,895,103.49 | -80,458,482.32 | 6.83 | 2026年7月30日 | 否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00.00 | 117,327,975.91 | 117,327,975.91 | 0.00 | 117,327,975.91 | 100.00 | 否 | ||||||||||
| 合计 | 520,125,600.00 | 508,544,032.21 | 508,544,032.21 | 18,015,850.91 | 194,793,197.33 | -313,750,834.88 | 38.30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2024年1月,公司“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项目”完成主体结构封顶,2025年3月27日,完 | ||||||||||||||||
| 成项目主体竣工验收备案,2025年7月2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同时受近年国内外政治、经济等宏观因素的不确定性影响,基于控制成本、降低风险、提高资产流动性的原则,项目生产线及设备的选型装配还需根据市场环境和政策的快速变化而进行合理决策及布局,因此公司对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更加谨慎,投资速度有所放缓,以进一步应对宏观环境的不确定性。 公司“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部分装修任务,但是因项目建设地为现有车间,现有车间及人员需在“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与“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项目”建设后搬至新场地,其实施进度受“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与“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项目”的进度影响,同时,受近年国内外政治、经济等宏观因素的不确定性影响,基于控制成本、降低风险、提高资产流动性的原则,公司对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更加谨慎,投资速度有所放缓,以进一步应对宏观环境的不确定性,致使完成整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度的时间较规划有所滞后,从而造成整体项目实施延期。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品产业化项目”和“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至2026年7月30日。 公司已对三个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项目”及“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等情况进行重新论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述三个项目累计投资进度分别为25.76%、20.78%和6.83%,进度较为滞后。经审慎论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具备长期可行性,但基于项目当前市场需求与项目论证初期已发生一定变化,现阶段实施项目的预期收益可能不及预期,同时公司尚未确定其他具有短期可行性的投资项目,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项目最终效益,公司将结合市场变化稳步推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 | 不适用 |
| 贷款情况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2:“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注3:上述表格数据如果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
| 陈竞婷 | 唐宏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