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清越:清越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2 个 交易日内(2026 年5 月14 日、2026 年5 月15 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 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 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10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5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 控细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2026 年5 月15 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 目前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于2026 年4 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公告,北京德皓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4 月 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 相关规定,公司A 股股票于2026 年4 月30 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6 年5 月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清越科技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清越科技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 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清越科技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
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等公告,公司于2026 年5 月8 日收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13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12.2.1 条第(一)项、第12.2.2 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 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A 股股票于2026 年5 月12 日起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风险情形尚未消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2 个交易日内(2026 年5 月14 日和2026 年5 月15 日)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10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50%,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 细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二、上市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情况进行必要查证,现说明如下:
1、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 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正常推进。
2、公司于2026 年4 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公告,北京德皓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 条第一款第(三)项 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 年4 月29 日开市起停牌1 天,2026 年4 月30 日开市 起复牌,并于2026 年4 月30 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 风险情形尚未消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6 年5 月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清越科技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清越科技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 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清越科技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 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等公告,公司于2026 年5 月8 日收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13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12.2.1 条第(一)项、第12.2.2 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 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A 股股票于2026 年5 月12 日起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风险情形尚未消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4、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本公告 披露之日,不存在《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涉及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事项,不存在对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 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次股票 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根据《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 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6 年4 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公告,北京德皓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 条第一款第(三)项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6 年4 月29 日停牌1 天,4 月30 日起复牌,自复 牌之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风险情形尚未消除,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6 年5 月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清越科技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清越科技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 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清越科技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 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等公告,公司于2026 年5 月8 日收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13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12.2.1 条第(一)项、第12.2.2 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 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A 股股票于2026 年5 月12 日起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风险情形尚未消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