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升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2  晶升股份(68847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478证券简称:晶升股份公告编号:2026-036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辉路4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0
普通股股东人数4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76,508,79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76,508,79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5.821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5.821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辉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谭昆仑先生、张小潞先生通过线上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吴春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6,505,40699.99553,3910.00450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6,505,40699.99553,3910.00450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6,505,40699.99553,3910.00450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6,505,40699.99553,3910.00450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6,505,40699.99553,3910.004500.0000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股东分段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55,815,862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5%普通股股东15,310,415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5,379,12999.93693,3910.063100.0000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32,34690.51123,3919.488800.0000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5,346,783100.000000.000000.0000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7,345,98099.98043,3910.019600.0000
3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7,345,98099.98043,3910.019600.0000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7,345,98099.98043,3910.019600.0000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议案2至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审议议案1、2、3、4、5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宗溢男、朱玲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