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石网络: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萤石网络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署了持续督导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对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4年度,公司未出现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4年度,公司及其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项目 | 工作内容 |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公司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上市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4年度,公司及其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该等事项。 |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4年度,公司及其相关当事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4年度,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4年度,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制定了对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
16、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 | 2024年度,公司未出现需要进行专项 |
项目 | 工作内容 |
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 现场检查的情形。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需要整改的情况。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产品研发风险近年来,消费者品质消费意识不断提升,智能家居企业需要不断创新,同时精确地判断与把握市场走势,不断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具有新技术、新功能、新造型的产品,引领市场发展,巩固自身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
公司在产品研发方面存在一定风险。一方面,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需要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若公司对市场需求的趋势判断失误,或新产品的市场接受度未如预期,会对公司的业绩带来不利的影响;另一方面,新技术、新工艺从研发到实际应用需要一定周期,如果其他公司率先研发出同类新技术、新工艺,可能会建立起对比公司产品的比较优势,使得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下降,将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带来不利的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
、知识产权保护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技术推动型的科技创新企业,各业务领域的技术、产品创新主要体现在公司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方面。这些核心技术直接决定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公司未来得以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公司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保护依赖国内外一系列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相关的法律和操作实践。如果公司不能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或无法有效执行知识产权相关权利,可能对公司的
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专业人才稀缺或流失风险公司所处的智能家居和物联网云平台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行业的发展,专业知识更新迅速,高端人才争夺激烈。因此,保持公司研发团队的稳定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之一。若出现关键研发技术人员流失,将可能削弱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影响公司核心产品和服务的研发进度,进而影响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与此同时,持续良好的管理和运营能力对公司保持良性增长至关重要,因此,公司对优秀的管理及商务人才需求较大,如果公司不能制定行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公司将面临无法吸引或保留优秀专业人才的风险。
4、云平台服务的数据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风险公司通过萤石物联云平台为消费者用户及开发者客户提供音视频等数据的处理服务,系统安全、信息保护工作至关重要。物联网开放环境下存在软件漏洞、网络恶意攻击、电力供应故障、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因素,可能会因此导致公司出现系统故障、数据丢失、服务中断等后果。近年来,数据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世界各国监管重点,境内外多个国家、地区相继颁布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行业标准,如若公司未能对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及时、有效应对,则公司可能存在因立法或监管政策的发展变化而引发的数据合规方面的潜在法律风险。
(二)经营风险
1、上游行业发展制约的风险公司智能家居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集成电路产品、机电器件、塑胶结构件、五金结构件、光学器件等,其中集成电路产品为智能家居产品的核心零部件之一。上游集成电路行业发展制约着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发展和技术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如果上游集成电路制造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芯片供应商不能满足智能家居产品研发及设计的需求,或在产品授权方面设限,或者因国际政治、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其他市场环境等因素使得芯片供求失衡或原材料价格异常波动,
将带来企业成本和利润波动的风险,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全球化经营风险公司业务覆盖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并设有多家境外子公司,开展当地的销售、售后服务等境外市场运营业务。因此,公司面临与全球化经营相关的风险与挑战,除需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外,还须遵守境外子公司注册地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其他境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受到相关国家或地区政治及文化环境或经济状况变动的影响,此类风险和挑战可能会对公司扩大业务和提升持续经营的能力、业务和财务发展状况以及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全球地缘政治不确定性大大提高,公司将根据业务机会调整营销资源的投放,但如果地缘政治环境进一步恶化,公司在部分国家与地区的经营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存货减值风险随着公司产品的快速迭代,为及时满足下游客户的订单需求,减少因产品缺货而造成的损失,公司会维持一定规模的存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均按照会计准则严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若公司不能准确预期原材料价格波动或下游市场需求的变动,可能导致原材料和产成品的积压、滞销及价格下降等情形。当原材料或产品价格下降超过一定幅度时,公司的存货可能发生减值,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汇率变动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在境外市场多个不同币种的国家和地区开展经营,境外销售以欧元、美元等不同外币结算。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境外市场收入规模的提升,外币交易规模会进一步扩大,如果未来结算汇率出现不利变动,产生大额的汇兑损失,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1、行业竞争加剧及市场集中度提升的风险
近年来,智能家居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大型科技公司、各类智能家居产品的代表型企业、物联网云平台厂商都积极利用各自优势拓展业务。智能家居行业的重要发展趋势是单品之间互联互通,随着不同智能家居和物联网云平台企业产业链的延伸,智能家居行业有望从单品的竞争发展至平台和生态体系的竞争,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并将重点竞争物联网云平台的主导权和运营权。
如果公司未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能及时根据市场需求持续提升云平台的设备规模,完善智能家居产品和生态体系,并推出高品质的产品及服务,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1、全球经济波动导致市场需求下滑的风险
公司致力于成为可信赖的智能家居和物联网云平台服务商,面向智能家居场景下的消费者用户,提供以AI交互为主的智能家居产品及服务,这与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及消费观念息息相关。居民可支配收入上升和消费观念的升级有利于公司所处行业未来的发展,而居民可支配收入以及消费观念受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运行周期的影响较大。公司以多品类业务布局分散经营风险,但如果出现全球经济波动,可能造成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544,193.99 | 484,106.56 | 483,974.49 | 12.41 | 430,723.68 | 430,631.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0,392.77 | 56,315.93 | 56,294.08 | -10.52 | 33,365.22 | 33,348.92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8,341.83 | 55,331.41 | 55,331.41 | -12.63 | 29,605.38 | 29,605.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838.82 | 96,952.16 | 97,056.62 | -43.44 | 73,692.16 | 73,555.80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49,326.55 | 526,499.24 | 526,499.24 | 4.34 | 486,100.07 | 486,100.07 |
总资产 | 835,371.82 | 820,269.06 | 819,257.53 | 1.84 | 719,330.29 | 718,353.92 |
2024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度 | 2022年度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度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4 | 0.72 | 1.00 | -11.11 | 0.49 | 0.7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0.70 | 0.98 | -12.86 | 0.44 | 0.6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41 | 11.16 | 11.15 | 减少1.75个百分点 | 20.24 | 20.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02 | 10.96 | 10.96 | 减少1.94个百分点 | 17.96 | 17.9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4.95 | 15.09 | 15.10 | 减少0.14个百分点 | 14.00 | 14.00 |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4,193.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392.7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52%。主要系:
(1)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推出有竞争力的产品,持续拓展和优化境内外渠道建设,整体营业收入实现稳健增长;(2)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聚焦核心优势,夯实技术研发,积极拓展新品市场,布局全域零售渠道矩阵,不断构建公司各类核心产品线在境内外的品牌影响力。同时,公司新拓展的智能新品尚处于前期市场建设阶段,各项营销费用投入有所加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
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838.8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3.44%,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大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同比增长1.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长4.34%,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增长带来的资产规模增长。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保持强势,具体分析如下:
(一)视觉感知技术为核心,AI与物联云技术双核心驱动打造具身级AI,推动IoT设备AI能力和AI场景化服务升级
在各类物联网设备中,视频类设备能够实时感知与处理大量的密集信息。目前,公司以视觉感知技术为基础,新拓展了智能机器人技术、多模态理解及AI生成技术,借助蓝海大模型进一步研发万物感知技术、空间理解技术、具身交互技术及端云协同技术,逐步实现智能硬件和云服务的关键AI能力升级。
以AI和萤石物联云为双核心,公司发展了“智能家居+物联网云平台服务”的双主业格局,构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成为了行业内少有的从硬件设计、研发、制造到物联网云平台,具备完整垂直一体化服务能力的AIoT企业。公司聚焦于打造空间级具身智能,萤石丰富的物联设备分布在物理空间的不同位置,小到一个摄像头,门锁,智能开关面板,大到一个服务机器人,均具备具身级的AI能力,丰富的物联场景及端云协同能力为公司最终打造与物理世界交互的空间级具身AI建立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公司已具备了大规模物联公有云的自研开发和稳定运行能力,叠加新
的云端多模态大模型和边缘端专用小模型的端云联动和产品化能力,驱动公司技术能力发展,推动IoT设备AI能力及AI场景化服务的升级。
(二)从“多点破局”到“生态进化”,构建智能生活生态化解决方案的能力
在智能家居赛道中,萤石网络作为智慧生活守护者,持续聚焦科技创新,正通过多品类、多场景的布局,不断积累品牌势能,从“多点破局”到“生态进化”,逐步构筑“全景式”智慧物联生活,致力于守护每一位用户及其家人安全、便捷、健康、舒适的智能家居生活。
目前,公司在智能家居摄像机、智能入户等视觉类产品上已经建立了领先的市场地位,为用户居家生活提供安防、陪伴和看护,带去满满的安全感;基于具身智能技术理念,公司正在智能服务机器人方面积极地实践与开拓,进一步提升智能家居的舒适和便捷体验感。报告期内,公司正式对外发布了智能穿戴产品线,核心自主AI产品矩阵得到进一步完善。萤石智能穿戴产品线具备即时AI交互、随身智能控制入口、搭载萤石ERTC实时音视频在线通讯技术三大核心价值。
同时,公司结合自身与战略合作伙伴各自的技术优势,以萤石云物联接入为基础,具备了接入第三方创新生态产品的能力,为公司建设平台化和生态化的智能家居业务打下了稳固的基础。
(三)国内国际业务均衡发展,构筑公司自主品牌矩阵和渠道营销体系
公司建立了国内和国际市场并举,线上和线下多渠道协同的销售体系,具备了多层次、多元化的市场营销和渠道运营体系,其中零售业务占比、境外销售占比不断提升。
公司打造了“萤石”这一中高端的品牌形象。同时,基于技术能力和产品能力的自然延伸,顺应年轻化和高品质的兴趣消费人群的不断积累,公司也正在逐步拓展年轻化子品牌的建设。2024年,公司发布子品牌睛小豆(BeansView),在产品设计和APP交互方面打造更年轻化、个性化的体验,更精准的匹配年轻消费者人群,提供更丰富的情绪价值。
(四)自建供应链体系,拥有精益化供应链管理及稳健交付能力
公司拥有自建的供应链体系,自主生产核心产品,通过产线工艺创新、工序自动化升级,精益化供应链管理持续优化供应链端到端总成本,提升产品质量管控能力,充分发挥自有供应链在成本和质量方面的核心优势。
(五)长期持续安全投入,形成体系化数据隐私保护、产品安全及网络安全保障
公司致力于建立安全可信赖的品牌形象,高度重视对安全体系的投入。公司在成立之初就配备了专业化技术安全力量,负责技术安全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处置,以及安全能力的持续建设,公司多年来坚持在业务安全方面持续投入,安全技术水平保持业内领先。
随着业务推进,公司引入了外部咨询、专业安全机构、国际认证机构年度审计等外部安全力量,并引入了成熟的解决方案提高基线安全,将数据隐私保护、产品安全、网络安全形成层层递进的安全保护圈,紧跟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落实行业最佳实践,不断完善公司安全体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与变化情况
作为技术创新驱动型的公司,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研发为核心,自主掌握核心科技,快速响应用户需求,推动业务持续发展。2024年度,公司发生研发费用81,367.36万元,同比增长11.35%,主要系公司持续聚焦核心优势,夯实技术研发,不断加大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投入,与研发活动相关的费用均有增加;同时,研发人员人数与总薪酬有所增加。
(二)研发进展
目前,公司以视觉感知技术为基础,新拓展了智能机器人技术、多模态理解及AI生成技术,借助蓝海大模型进一步研发万物感知技术、空间理解技术、具身交互技术及端云协同技术,逐步实现智能硬件和云服务的关键AI能力升级。2024年度,公司新增授权发明专利100项,软件著作权10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拥有授权发明专利319项,软件著作权93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40号)核准,2022年12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28.77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112,5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3,236,625,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共计人民币89,149,764.15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股资金人民币3,147,475,235.85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1,365,252.83元(不包括发行费用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22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2)第0061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除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46,747,048.5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941,402,866.19元(含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人民币490,000,000.00元、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66,784,661.8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3,236,625,000.00 |
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 115,259,747.17 |
募集资金净额 | 3,121,365,252.83 |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含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 2,246,747,048.51 |
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66,784,661.8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941,402,866.19 |
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490,000,000.0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51,402,866.19 |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存储情况及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存款方式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注) | 33050161812700003624 | 销户 | 3,147,475,235.85 | - |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10457000000773890 | 活期 | - | 38,150,797.73 |
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 3301040160022147170 | 活期 | - | - |
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兴支行 | 571915198010101 | 活期 | - | 27,591.96 |
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 8110801011402561985 | 活期 | - | 413,224,476.50 |
总计 | 3,147,475,235.85 | 451,402,866.19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该专用账户余额全部转入上述其他专用账户中,转出金额将继续用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该专用账户已销户。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等情况。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全文结束)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健 | 黄雨灏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