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斯: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3-018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0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1,058,824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0,575.29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扣除发行费用共计27,792.86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 ,募集资金净额为572,782.43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6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300801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7月8 日全额行使,对应新增发行股数81,158,500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622,217,324 股,公司总股本由 3,607,058,824 股增加至 3,688,217,324股。获授权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已
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将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合计90,085.94 万元划付给公司。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 年 7 月 11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300833 号《验资报告》 。综上,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2,217,324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90,661.2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815.7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62,845.46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12,695.5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71,206.4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行使差额配售选择权前) | 600,575.29 |
减:发行费用 | 27,792.86 |
募集资金净额 | 572,782.43 |
加:待置换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10,811.73 |
减:本年度募集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112,695.51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307.76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471,206.42 |
注1: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中,包含待置换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52,557.81万元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9,446.87万元。注2: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时间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 | 468979221540 | 30/05/2023 | 300,000.00 | 6,198.30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实验区苏州片区支行 | 325605000013001141003 | 30/05/2023 | 283,594.16 | 110.87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8112001012700735544 | 30/05/2023 | - | 7,342.71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干将路支行 | 512903507110661 | 30/05/2023 | - | 0.44 | |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 | 10000049737 | 30/05/2023 | - | 24,001.8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37090188000289349 | 01/06/2023 | - | 40,011.55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12450000000981570 | 01/06/2023 | - | 30,008.66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10-547601040060621 | 30/05/2023 | - | 15,003.12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辛庄支行 | 32250198614809668888 | 01/06/2023 | - | 53,502.38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中支行 | 89080078801100002938 | 01/06/2023 | - | 40,016.00 |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 51264200001381 | 01/06/2023 | - | 20,005.90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 | 30250188000324610 | 30/05/2023 | - | 65,002.34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杨园支行 | 544379224348 | 30/05/2023 | - | 100,000.0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639349722 | 30/05/2023 | - | 70,002.33 |
合计(注1)
合计(注1) | 583,594.16 | 471,206.42 |
注1:合计比例与各部分比例直接加总之和的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52,557.8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9,446.87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62,004.67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 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2023年7月19日和8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78,85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附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572,782.43 | 2023年上半年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2,695.5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2,695.5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总投资额 | 截止期末承诺投资金额(1) | 2023年上半年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10GW拉棒项目 | 无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 | - | -100,000.00 | - | 06/29/2022 | 253,095.30 | 是 | 否 |
阜宁10GW硅片项目 | 无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 | - | -30,000.00 | - | 01/08/2022 | 330,388.26 | 是 | 否 |
年产4GW高效太阳能光伏电池项目 | 无 | 70,000.00 | 70,000.00 | 70,000.00 | - | - | -70,000.00 | - | 31/03/2023 | 236,326.91 | 是 | 否 |
年产10GW高效光伏电池组件项目 | 无 | 65,000.00 | 65,000.00 | 65,000.00 | - | - | -65,000.00 | - | 30/6/2023 | 632,706.90 | 是 | 否 |
嘉兴阿特斯光伏技 | 无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 | - | -15,0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术有限公司研究院建设项目 | ||||||||||||
补充流动资金 | 无 | 120,000.00 | 120,000.00 | 120,000.00 | 112,695.51 | 112,695.51 | -7,304.49 | 93.9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00,000.00 | 400,000.00 | 400,000.00 | 112,695.51 | 112,695.51 | -287,304.49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无 | 不适用 | 172,782.43 | 172,782.43 | - | - | -172,782.43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400,000.00 | 572,782.43 | 572,782.43 | 112,695.51 | 112,695.51 | -460,086.92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 截至期末,“年产10GW拉棒项目”、“阜宁10GW硅片项目”、“年产4GW高效太阳能光伏电池项目”和“年产10GW高效光伏电池组件项目”尚未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效益,系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所致(募集资金在报告期截止日前尚未完成置换)。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