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芯晟: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6-06-30  美芯晟(688458)公司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芯晟”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美芯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存在一定的采用外币结算的场景,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等。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控制外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相关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8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或前述业务的组合。

(五)交易期限

本次交易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及其他有关的必要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交易产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不可

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4、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在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对汇率走势判断出现偏差,未及时、充分地理解业务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等而造成一定风险。

5、其他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更好地防范和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公司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产品,严格控制交易规模。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均根据实际需要,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3、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并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

4、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5、财务部门持续关注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市场信息及盈亏情况,在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或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评估已交易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内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或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真实、公允地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套期保值业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适用条件□是 ?否
拟采取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是 ?否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提示公司关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美芯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桐 董军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