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4-18  汇成股份(68840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403证券简称:汇成股份公告编号:2025-019转债代码:118049转债简称:汇成转债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项王路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45
普通股股东人数24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66,557,70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66,557,70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2.268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2.268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瑞俊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奚勰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66,062,25599.8141347,3000.1302148,1460.0557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66,061,29299.8137375,9600.1410120,4490.0453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66,068,79599.8165376,1150.1411112,7910.0424

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65,545,76399.6203905,7920.3398106,1460.0399

5、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66,045,33499.8077365,7210.1372146,6460.0551

6、议案名称:关于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66,071,53199.8176400,2210.150185,9490.0323

7、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投保责任保险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422,98485.1123570,1117.5546553,3837.3331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4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534,54086.5905905,79212.0028106,1461.4067
7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6,422,98485.1123570,1117.5546553,3837.3331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无特别决议事项;

2、本次会议议案4和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已表决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与议案7当中被保险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股东杨会、扬州新瑞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汇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宝信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合肥芯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议案7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静律师、叶子青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汇成股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