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3,051,313.25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88,113,806.67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关注公司自身投资价值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目前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阶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7,826,47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913,580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86,912,89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
43,456,445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13,580股,回购金额共计59,983,530.7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03,439,975.70元,占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的26.65%。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不适用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同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影响公司偿债能力或正常经营能力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量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发展现状、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