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矽电子: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2  甬矽电子(68836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362证券简称:甬矽电子公告编号:2026-022转债代码:118057转债简称:甬矽转债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2026年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滨海大道

号行政楼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59
普通股股东人数15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64,810,96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64,810,96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0.655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0.655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顺波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64,775,55299.978518,0940.010917,3150.0106

2、议案名称:《关于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63,533,95899.22511,252,2010.759724,8020.0152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64,774,55399.977919,0940.011517,3140.0106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64,767,21699.973418,0940.010925,6510.0157

5、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3,583,34499.668930,8130.091480,7300.239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64,693,81899.928930,4130.018486,7300.0527

7、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64,762,06599.970318,0940.010930,8020.0188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51,28998.256019,0940.914517,3140.8295
4《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43,95297.904618,0940.866625,6511.2288
5《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976,15494.657130,8131.475980,7303.8670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3、4、5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关联股东已对议案5回避表决;

3、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1-6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4、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冯晨、徐骁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