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新科: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3  三孚新科(68835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359证券简称:三孚新科公告编号:2026-021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龙工业园凤凰三横路57号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门)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0
普通股股东人数4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42,015,21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42,015,2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2.407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2.407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总经理上官文龙先生主持。会议采

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董事、董事会秘书刘华民先生以现场方式出席本次会议,除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外,财务负责人王怒先生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1,993,87899.949221,3370.05080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2,003,98299.97329,7000.02311,5330.0036

3、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701,48299.68409,7000.26122,0330.0548

4、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518,86599.026329,2530.82325,3470.1505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1,980,61599.917629,2530.06965,3470.0127

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1,991,96699.944618,9350.04514,3140.0103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532,12899.399521,3370.600500.0000
3《关于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3,541,73299.66989,7000.27302,0330.0572
预计的议案》
4《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3,518,86599.026329,2530.82325,3470.1505
6《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3,530,21699.345718,9350.53294,3140.1214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6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3、4、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3、4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上官文龙、瞿承红对议案3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上官文龙、瞿承红、陈维速、刘华民对议案4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会听取了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亚平、杨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