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华通: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 到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发出的《国 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 代表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指定明亚飞先生、杨志杰先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 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已于2023 年12 月31 日届满,但截至目前,公司募集 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国泰海通证券需对此未尽事项继续履行持续 督导义务。
由于原保荐代表人杨志杰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从事公司的持续督导工 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海通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邹涛泽接 替杨志杰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的变更不会改变相关材料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出具 文件的结论性意见,不涉及更新保荐机构已出具的相关材料;保荐机构及保荐代 表人将继续对之前所出具的相关文件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明亚飞先生、邹涛泽先生。公 司董事会对杨志杰先生此前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