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华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年6月16日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目录
会议须知 ...... 1
会议议程 ...... 3
会议议案 ...... 5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一:《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5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二:《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三:《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5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四:《关于<2022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9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五:《关于<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8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六:《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七、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40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八:《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42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47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一:《关于非执行董事辞职及补选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50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须知。
一、 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 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股东代理人应提交对各项议案明确表明表决意见的授权委托书并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股东大会。
三、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或妨碍大会安全。
五、 要求现场发言、提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参会登记时进行登
记并提交提问问题,会议主持人根据登记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
六、 股东应在大会主持人点名后有序进行发言。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议案阐述观点和建议,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
七、 大会主持人可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与本次会议议案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 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股东应听从会议工作人员的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
九、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也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十、 股东大会现场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提问和发言,并按表决办法进行表决。
十一、 公司不向参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请出席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遵守股东大会秩序,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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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16日14点00分开始,依次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B-6号楼C座七层C701室;
(三) 会议召集人: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二、 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 董事会秘书介绍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四) 宣读并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 《关于<2022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 《关于<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议案六.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议案八.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议案九.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十.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李志杰先生)
议案十一. 关于非执行董事辞职及补选非执行董事的议案(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宋峰先生)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五)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
(六) 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七) 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 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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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案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一: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2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二: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2年度,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2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受益于国家“双碳”减排目标及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政策的落地实施,2022年中国燃料电池汽车行业取得了快速发展。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开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燃料电池汽车销量超过3,000辆,同比增长112.8%。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示范应用城市群政策释放的有利机遇,继续加强市场营销拓展,营业收入实现持续增长,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73,811.66万元,同比增长17.28%,燃料电池系统销售总功率为161,520KW,同比增长175.73%。本公司所处燃料电池行业现阶段仍处于产业化初期阶段,技术更新及迭代速度较快,公司业务始终聚焦于燃料电池系统的开发及产业化,坚持以研发驱动发展,积极推动研发成果向产业化转化,同时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及为把握住燃料电池市场规模化发展机遇,公司在市场拓展及人才储备等方面加大了投入。
鉴于燃料电池行业技术及产品的不断迭代及快速发展,且随着燃料电池产业链国产化进程的不断加速,燃料电池产品成本及售价处于持续下降过程中,为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质量,公司对部分已不能满足客户市场需求或适配公司在售产品的存货及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具体而言,公司2022年经营情况主要如下:
1、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为人民币16,645.43万元,同比亏损增加2.80%,主要因为:(1)计提存货减值损失5,138.70万元及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185.42万元,联营企业张家口海珀尔公司股权计提减值损失2,400.54万元;(2)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及相关人才的储备、市场营销拓展力度的加大使得管理费用同比增加7,673.43万元,销售费用同比增加4,260.26万元。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377,897.66万元,同比增加4.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4,262.20万元,同比减少6.39%。
2、在研发及新品开发方面,公司始终坚持“预研一代、开发一代、推广一代”的研发理念,具体围绕燃料电池系统的环境适应性、耐久性、可靠性等核心技术指标开展研发活动。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高低频耦合的单片级交流阻抗测量技术、三级闭环快速冷启动技术及高性能引射匹配液氢技术等的开发,进一步提升了燃料电池系统产品的相关性能,同时为进一步提升研发测试验证能力,公司目前正在建设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另一方面为丰富公司产品应用场景,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热电联供新应用的开发。
3、在产学研合作方面,公司与清华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天津大学等高校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共同搭建校企人才培养和产学研合作平台,提前进行相关人才和技术的储备。
4、在产品市场方面,公司秉承“点-线-面”发展战略,重点围绕燃料电池示
范城市群及潜力城市进行开发,搭载公司产品的燃料电池汽车已在北京、张家口、上海、唐山、郑州等多个城市投入运营,且公司产品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至冷链运输、环卫及重卡等多场景。2022年公司燃料电池系统在燃料电池示范城市实现了31吨自卸车、49吨牵引车的批量示范应用,进一步扩大了公司产品示范应用规模。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统计,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国共发布791款辆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公告(不含底盘公告),其中搭载公司燃料电池系统的整车公告121款,位居行业前列。
5、在资本市场方面,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报告期内公司已通过联交所聆讯,并于2023年1月12日在联交所主板完成挂牌上市,公司在港股资本市场的成功登陆,进一步补充了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同时也更有利于公司的国际化发展
二、 2022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董事会共召开11次董事会,所有董事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合规、诚信、勤勉的履行各项职责,以公司稳健发展为前提,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的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作出关键性决策。公司各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具体运作情况如下表所示: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2年1月27日 | 1.《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2年3月8日 | 1.《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2年4月14日 | 1.《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修订<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8.《关于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11.《关于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制度>的议案》 15.《关于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16.《关于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8.《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9.《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 | 2022年4 | 1.《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
第三十三次会议 | 月28日 |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制定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2年5月6日 | 1.《关于取消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年5月24日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 | 2022年7 | 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 |
第二次会议 | 月19日 |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2年8月4日 |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2年8月29日 |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9.《关于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年10月28日 | 1.《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2年12月2日 | 1.《关于H股全球发售(包括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发售)及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
(二)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5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的规定。董事会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
(三)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9次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5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
(四) 独立非执行董事履职情况
2022年度,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
利,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根据自己的专长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 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持续细致规范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和投资者。
三、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方向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董事会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进一步发挥战略引领作用,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从战略高度把控全局,带领公司管理层全面推进战略部署,深耕主业谋创新,加强研发投入,全力推动在研产品研发进程,夯实业务基础,积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以长期投资价值来回馈全体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三: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22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召开监事会会议共计8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会议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2年3月8日 |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首次会议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2年4月14日 | 1.《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议案》 |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2年4月28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2年5月6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年5月24日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2年7月19日 | 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2年8月29日 |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2年10月28日 | 1.《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二、 2022年度监事会监督审核情况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规范运作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和员工权利。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二) 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审核,认为监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 检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不存在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四) 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核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 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
2022年,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继续加强相关专业知识的积累,提高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同时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四:
《关于<2022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2年度,作为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亦称“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并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1.2021年12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进华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前,张进华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2022年1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纪雪洪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张进华先生离任。
2.2022年5月24日召开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共有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方建一先生、刘小诗先生、纪雪洪先生、陈素权先生(其中陈素权先生自2023年1月12日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之日起就任,报告期内陈素权先生暂未履职)。
(二) 独立非执行董事简历
1.方建一先生: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7月取得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位,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1998年6月至2003年11月,任首钢总公司总会计师;2001年3月至2015年7月,历任华夏银行董事、副董事长。2014年4月至2018年1月,任北京崇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8年11月至2021年11月,任蓝谷科技(600733)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刘小诗先生: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8月及1987年12月先后获得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工学院技术管理系工业管理专业理科硕士学位、哈里曼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理科硕士。1997年4月至2021年12月,就职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及业务支持部项目专家;2018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车百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3.纪雪洪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6月及2002年6月分别取得华中科技大学房地产管理学学士学位及湖北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管理硕士学位,2005年12月取得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民盟盟员。2006年6月至2008年5月,于天津大学与中汽中心联合培养博士后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2008年6月至今历任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讲师、副教授、教授;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4.陈素权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香港人士,2001年11月取得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香港会计师公会认证职业会计师。2001年6月至2003年10月任香港何锡麟会计师事务所助理高级审计员;2004年1月至2009年7月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最后职位);2009年11月至2013年10月历任中国长城电气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秘书;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2013年12月至今分别担任华章科技控股有限公司(HK.1673)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及公司秘书;2014年10月至今担任华星控股有限公司(HK.8237)独立非执行董事;2015年1月至今担任扬州市广陵区泰和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HK.1915)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5.张进华先生(离任):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汽车学院,本科学历。1988年7月至2009年7月,就职于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历任助理工程师、《年鉴》信息研究室副主任、情报所政策研究所所长、信息研究副主任;2009年8月至2012年11月,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信息研究管理副秘书长;2012年12月至今,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信息研究管理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2019年4月至2022年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 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
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报告期内会议出席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1次,股东大会6次。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方建一
方建一 | 11 | 11 | 1 | 0 | 0 | 否 | 6 |
纪雪洪
纪雪洪 | 11 | 11 | 1 | 0 | 0 | 否 | 6 |
刘小诗
刘小诗 | 11 | 11 | 1 | 0 | 0 | 否 | 6 |
张进华
张进华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二) 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均规范运作。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勤勉尽责,召集和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达成同意意见。
(三) 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2年度,我们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另外通过通讯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地沟通,认真了解公司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进展情况等,并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我们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询问公司相关信息,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
在我们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全面及时的提供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主动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对我们提出的建议能及时回复、落实,为我们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充分尊重独立董事工作的独立性。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按程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我们认为,2022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
易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发现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除此之外,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以及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内容一致。
(四) 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况。
(五)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专业能力,公司2022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的支付符合公司薪酬制度的有关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我们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各被提名人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六)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披露了年度业绩快报,信息披露遵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利益。
(七)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 利润分配情况
2022年5月20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决定公司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以2022年6月1日为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并以该日的总股本(即71,350,99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转增28,540,396股。2022年6月6日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9,891,387股。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九) 股权激励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
(十)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或未能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
(十一)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2022年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十二)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三)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各委员根据各自的经验和专长向公司提出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支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运作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2023年度,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与管理层的沟通,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做出应有贡献,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五:
《关于<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方建一先生、刘小诗先生、宋海英女士,其中方建一先生、刘小诗先生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方建一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2022年5月24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时选举方建一先生、纪雪洪先生及宋海英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方建一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另,根据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自独立非执行董事陈素权先生的任期开始之日起(即2023年1月12日),陈素权先生已代替宋海英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委员人数占委员会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的规定。
二、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2022年度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各委员均亲自参加,审议并提交董事会讨论的具体事项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 2022年3月1日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 | 2022年4月11日 |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 | 2022年4月25日 |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 2022年8月24日 | 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 |
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 | 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 | 2022年10月25日 |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 审计委员会年度工作情况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监督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工作,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三)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就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 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指导内审部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完善工作,促进内控制度有效运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机构保持了充分、持续有效的沟通,我们在认真听取各方的需求和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的协调工作,确保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如期进行,大大提高了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效率。
四、 总体评价
2022年,董 事会审计委员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充分发挥各委员自身优势,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与义务,不断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严格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工作,继续强化监督职能,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协助董事会做好科学决策,积极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六: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8,116,580.20元,同比增长17.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454,260.66元,同比减少-4,530,136.54元,基本每股收益-1.67元,同比减少0.38元。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3,778,976,563.77元,同比增加4.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42,621,962.46元,同比减少6.39%。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 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0074号),审计意见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亿华通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73,811.66 | 62,936.88 | 17.28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72,234.13 | 61,811.18 | 16.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645.43 | -16,192.41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8,451.50 | -17,839.56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211.17 | -12,130.75 | -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34,262.20 | 250,263.65 | -6.39 |
总资产 | 377,897.66 | 362,425.58 | 4.2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67 | -1.63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67 | -1.63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85 | -1.79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86 | -7.11 | 增加0.2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60 | -7.83 | 增加0.23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1.65 | 26.20 | 减少4.55个百分点 |
注: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权益分派,上年同期每股收益指标已按最新股本进行调整。
受益于国家“双碳”减排目标及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政策的落地实施,2022年燃料电池汽车行业取得了快速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紧抓示范应用城市群政策释放的有利机遇,继续加强市场营销拓展,营业收入实现持续增长,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73,811.66万元,同比增长17.28%,燃料电池系统销售总功率为161,520KW,同比增长175.73%。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45.43万元,亏损产生的原因主要系:(1)燃料电池行业现阶段仍处于产业化初期阶段,市场规模较小;(2)公司业务始终聚焦于燃料电池系统的开发及产业化,坚持以研发驱动发展,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并积极推动研发成果向产业化转化;(3)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及为把握住燃料电池市场
规模化发展的机遇,公司在市场拓展及人才储备等方面加大了投入;(4)为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质量,公司对部分已不能满足客户市场需求或适配公司在售产品的存货及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报告期末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211.17万元,同比减少21,080.42万元,主要系随着经营规模扩大以及为把握燃料电池市场规模化发展机遇,公司在人才队伍搭建等方面加大了投入。
三、 公司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一) 资产负债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165,123.28 | 0.67 | 222,170,136.99 | 6.13 | -88.67 |
应收票据 | 31,170,000.00 | 0.82 | 18,912,912.49 | 0.52 | 64.81 |
应收账款 | 1,083,033,929.46 | 28.66 | 719,778,554.39 | 19.86 | 50.47 |
应收款项融资 | 21,990,000.00 | 0.58 | 105,677,473.37 | 2.92 | -79.19 |
合同资产 | 33,719,757.81 | 0.89 | 25,785,026.01 | 0.71 | 30.77 |
固定资产 | 478,969,668.22 | 12.67 | 229,531,339.34 | 6.33 | 108.67 |
在建工程 | 14,446,330.11 | 0.38 | 191,330,385.42 | 5.28 | -92.45 |
使用权资产 | 25,669,719.66 | 0.68 | 11,857,166.65 | 0.33 | 116.49 |
无形资产 | 204,985,879.25 | 5.42 | 139,103,035.69 | 3.84 | 47.3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0,545,747.97 | 3.45 | 89,115,983.38 | 2.46 | 46.4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2,301,386.65 | 1.38 | 32,366,685.08 | 0.89 | 61.59 |
短期借款 | 229,872,186.96 | 6.08 | 99,937,936.15 | 2.76 | 130.01 |
应付票据 | 114,143,006.75 | 3.02 | 83,268,464.77 | 2.30 | 37.08 |
应付账款 | 399,794,860.24 | 10.58 | 285,557,421.55 | 7.88 | 40.01 |
预收款项 | 27,522.93 | 0.00 | 102,495.42 | 0.00 | -73.15 |
应付职工薪酬 | 49,339,486.30 | 1.31 | 37,772,846.57 | 1.04 | 30.62 |
应交税费 | 7,929,205.25 | 0.21 | 5,125,439.69 | 0.14 | 54.70 |
一年内到 | 9,113,362.44 | 0.24 | 24,963,462.69 | 0.69 | -63.49 |
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614,079.94 | 0.31 | 18,355,178.23 | 0.51 | -36.73 |
长期借款 | 19,417,783.33 | 0.51 | - | - | - |
租赁负债 | 14,299,147.15 | 0.38 | 3,506,163.10 | 0.10 | 307.83 |
预计负债 | 37,428,122.52 | 0.99 | 28,651,394.48 | 0.79 | 30.63 |
情况说明: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期末减少88.67%,主要系上期末的银行理财产品在报告期内到期赎回。2、应收票据较上期末增长64.81%,应收款项融资较上期末减少79.1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根据不同银行等级进行账务处理所致。3、应收账款较上期末增长50.4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规模进一步增长,同时因客户受燃料电池补贴周期的影响导致回款不及预期。
4、合同资产较上期末增长30.7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燃料电池系统收入同比增加32.14%,相应的合同资产余额也随之增加。
5、固定资产较上期末增长108.67%,在建工程较上期末减少92.4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建设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6、使用权资产较上期末增长116.49%,租赁负债较上期末增长307.83%,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增加经营办公场所租赁面积。
7、无形资产较上期末增长47.3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结题验收确认相关无形资产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期末增长46.4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及确认可抵扣亏损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期末增长61.5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基于研发生产需要购置相关设备预付购买款所致。10、短期借款较上期末增长130.01%,长期借款较上期末增长1,941.78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结合经营实际,合理利用银行授信,在授信额度内取得银行借款所致。
11、应付票据较上期末增长37.08%,应付账款较上期末增长40.01%,主要系随着销售规模扩大,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及零部件采购增加。
12、预收款项较上期末减少73.15%,主要系下属公司预收房屋租金减少所致。
13、应付职工薪酬较上期末增长30.62%,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本期末各业务类别人数较上年末均有所增加。
14、应交税费较上期末增长54.7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带来增值税等税费的增加。
1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期末减少63.49%,主要系公司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到期偿还所致。
16、其他流动负债较上期末减少36.7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背书转让的低信用等级银行票据未终止确认的账务处理所致。
17、预计负债较上期末增长30.6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根据销售收入计提产品售后质保金所致。
(二)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38,116,580.20 | 629,368,760.53 | 17.28 |
营业成本 | 454,677,279.82 | 390,949,856.80 | 16.30 |
税金及附加 | 4,187,960.36 | 2,388,994.20 | 75.30 |
销售费用 | 104,881,392.84 | 62,278,799.80 | 68.41 |
管理费用 | 212,567,707.86 | 135,833,396.99 | 56.49 |
财务费用 | -5,344,811.83 | -10,277,751.14 | - |
研发费用 | 101,264,578.71 | 92,772,753.76 | 9.15 |
投资收益 | -13,176,079.55 | -3,294,231.53 | - |
信用减值损失 | -30,797,642.94 | -172,829,874.33 | - |
资产减值损失 | -90,370,779.71 | -51,188,562.74 | - |
其他综合收益 | 2,210,000.00 | 92,472,771.34 | -97.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2,111,733.96 | -121,307,530.91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20,395.01 | -592,566,393.53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555,789.35 | 552,911,580.12 | -73.31 |
具体说明:
1、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公司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75.30%,主要系: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7.28%,相关的税费附加也随之增加;
(2)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期开始缴纳房产税。
2、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长68.41%,主要系:(1)公司营销人员队伍持续扩大,且公司于去年下半年完成薪酬结构调整优化导致人工开支上升;(2)报告期内营销推广及业务拓展服务支出随着销售规模的增长随之增加。
3、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管理费用同比增长56.49%,主要系:(1)为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引进各方面专业管理人才,且公司于去年下半年完成薪酬结构调整优化导致人工开支上升;(2)随着公司规模的持续扩大,经营长期资产的增加导致折旧摊销额的增加;(3)报告期内公司计提H股上市相关费用。
4、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增加493.29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融资额增加产生的利息支出及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益减少。
5、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减少988.18万元,主要系公司合营企业华丰燃料于2021年下半年成立,目前处于创立初期阶段,报告
期内公司对其确认负值投资收益。
6、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4,203.22万元,主要系公司去年同期计提了客户申龙客车和中植汽车(淳安)应收款项坏账损失计提比例至90%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3,918.22万元,主要系:(1)为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质量,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已不能满足客户市场需求或适配公司在售产品的存货及固定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
(2)本期对联营企业张家口海珀尔的股权投资计提减值损失2,400.54万元。
8、其他综合和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其他综合和收益同比减少97.61%,主要系公司所持参股公司合众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上升。
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1,080.42万元,主要系随着经营规模扩大以及为把握燃料电池市场规模化发展机遇,公司在人才队伍搭建等方面加大了投入。
1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58,894.60万元,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在报告期内到期赎回。
1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73.31%,主要系去年同期公司完成简易再融资及子公司上海神力获得新股东的增资。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七、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45.43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0,008.78万元。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为保证正常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2.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8,189,837股,本次拟合计转增47,275,935股,其中包括39,956,555股A股及7,319,380股H股股份。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165,465,772股,其中包括139,847,942股A股股份及25,617,830股H股股份。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修订《公司章程》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八: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表(经审计)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244,134,213.34元,公司股本总额为118,189,837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应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九: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2-02-09 |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 是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 ||
执业资质 | 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
2.人员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
首席合伙人 | 梁春 | 合伙人数量 | 272人 |
上年末从业人员类别及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1603人 | |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 1000人 |
3.业务规模(截至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09,837.89万元 |
审计业务收入 | 275,105.65万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23,612.01万元 | |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449家 |
年报收费总额 | 50,968.97万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24家 |
4.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2年12月31日)
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状况 | |
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 | 超过人民币7亿元 |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 超过人民币7亿元 |
投资者保护能力 | |
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承担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刑事处罚 | 0次 |
行政处罚 | 6次 |
行政监管措施 | 30次 |
自律监管措施 | 2次 |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职业资质 | 从业经历 | 兼职情况 |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
项目 | 胡 | 注册会 | 200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 | 无 | 有 |
合伙人 | 晓辉 | 计师 |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杨卫国 | 注册会计师、合伙人 | 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大华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6家。 | 无 | 有 |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 | 张国乐 | 注册会计师 | 2018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 无 | 有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 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被审单位规模和参与项目各级别人员工时费用定价。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 2022年度 | 2022年度 |
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 100 | 130 |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 20 | 20 |
审计费用变化原因:2023年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后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 董事会意见
2022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执业,熟悉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制度实施情况,风险意识强,独立程度高,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是经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认可,有资格向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的发行人提供使用内地审计准则的审计服务的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及内控审费用共计150万元。任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一、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辞职情况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方建一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方建一先生拟逐步实现退休计划,故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同时拟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务。
方建一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审计委员会缺少会计专业召集人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方建一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方建一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上述辞职生效后,方建一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方建一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方建一先生在其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关于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并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志杰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
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志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志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志杰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科创板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其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李志杰先生简历:
李志杰,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财务与金融专业博士。2008年10月至2011年12月就职于中国电信(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6年6月就职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创新部(集团互联网事业群),任财务总监;2016年6月至2018年4月就职于鑫苑集团,任副总裁等多家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6月至2019年5月就职于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任副主任;2021年2月至2022年5月就职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65),任独立董事。2019年至今就职于智安链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任董事及总经理。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一:
《关于非执行董事辞职及补选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一、 关于非执行董事辞职的情况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5月31日收到公司非执行董事吴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变动原因,吴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吴勇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吴勇先生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吴勇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谨向吴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关于补选非执行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机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合计持有公司4.77%股份的股东北京水木扬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水木长风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水木国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宁水木愿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同推荐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宋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公司已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非执行董事辞职及补选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同意宋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5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宋峰先生简历宋峰先生:出生于1974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9年9月至2000年12月,任北京博瑞琪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项目经理;2001年1月至2003年6月,任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03年7月至2005年1月,任北京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投资主管;2005年2月至2006年4月,任北京青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06年5月至2007年4月,任倍盈瑞盈国际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5月至2009年9月,任易凯资本有限公司投行部副总裁;2009年10月至2017年9月,任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一部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任北京水木国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