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从科技: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4-09  云从科技(68832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327证券简称:云从科技公告编号:2025-019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1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06),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王延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相关部门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政策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0)。

4、2025年2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5年2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6、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9)及《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的第二类激励对象中有13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86人调整为73人(首次授予的第二类激励对象人数由84人调整为7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16.00万股调整为400.00万股(首次授予第二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13.00万股调整为197.0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原首次授予的第二类激励对象中有13人已从公司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86人调整为73人(首次授予的第二类激励对象人数由84人调整为7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16.00万股调整为400.00万股(首次授予第二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13.00万股调整为197.00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

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上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调整相关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86人调整为73人(首次授予的第二类激励对象人数由84人调整为7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16.00万股调整为400.00万股(首次授予第二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13.00万股调整为197.00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调整及本次授权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2.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合法、有效;

4.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云从科技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及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应后

续手续。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