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无人机: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中无人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核查,公司原披露的报告中个别信息存在录入错误,现对《中无人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进行更正,本次更正内容不涉及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中无人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二、股东信息(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之“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更正前内容: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2,03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176,259 | 人民币普通股 | 4,176,259 | ||
景顺长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景顺长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 2,417,808 | 人民币普通股 | 2,417,808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65,169 | 人民币普通股 | 1,965,16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科创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749,859 | 人民币普通股 | 1,749,85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泓德瑞兴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91,871 | 人民币普通股 | 1,491,871 |
姜文 | 1,477,668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7,66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41,894 | 人民币普通股 | 1,441,89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景阳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31,153 | 人民币普通股 | 1,331,153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 1,297,836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7,83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28,663 | 人民币普通股 | 1,228,663 |
更正后内容: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6,21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军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63,573 | 人民币普通股 | 5,563,573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606,097 | 人民币普通股 | 3,606,097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景阳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208,456 | 人民币普通股 | 3,208,456 | ||
BARCLAYS BANK PLC | 1,982,791 | 人民币普通股 | 1,982,791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科创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506,529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6,529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0,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泓德瑞兴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91,871 | 人民币普通股 | 1,491,871 | ||
姜文 | 1,477,668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7,66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26,635 | 人民币普通股 | 1,426,635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 1,297,836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7,836 |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中无人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上述更正不会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影响。更新后的《中无人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就以上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告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