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恒顺维: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6-05-13  坤恒顺维(68828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五月中国·成都

目 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1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3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7

议案四:《关于确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9

议案五:《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1

议案六:《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 12

议案七:《关于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3议案一附件:《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5非表决事项:《关于确定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23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公司聘请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14点00分

(二)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康强二路388号2楼会议室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

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确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7关于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非表决事项:听取《关于确定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统计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会议结束。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维护股东及公司利益,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公司董事会编写了《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情见附件。

附件:《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18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2025年度的各项工作进行了总结。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樊晓兵-已离任)》《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樊勇)》《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邢存宇-已离任)》《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逯东)》《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冬升)》。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18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8,871,241.43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8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851,91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20,948,09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446,503.4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1,446,503.4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7.22%。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1,446,503.4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7.22%。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851,91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议案所涉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18日

议案四:《关于确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制订的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薪酬发放标准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基本薪酬按承担的岗位职责等确定和支付,其绩效薪酬的确认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不再额外发放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年(含税),其履行职务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除此之外不在公司领取其他报酬。

二、薪酬构成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三、其他规定

1. 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如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以及根据公司相关政策发放其他福利,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的规定另行确定。

2.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准。

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现提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关联股东张吉林先生、李文军先生、黄永刚先生、王川先生需回避表决。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18日

议案五:《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情况确定其2026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18日

议案六:《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利润分配制度》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制度》。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18日

议案七:《关于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降低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194.25万元,其中含超募资金34,034.37万元。公司尚有以自有资金支付未予置换的上市费用111.84万元。公司拟将该笔未置换的上市费用并入超募资金,并入后超募资金总额为34,146.2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523.99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7.39%)及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公司将按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旨在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

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18日

议案一附件:《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职,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按照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全年重点工作计划,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健发展的态势。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25年,公司紧跟下游产业发展趋势,坚定实施战略布局,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在重点新兴领域市场拓展方面实现稳步突破,关键技术与产品研发创新成效显著,经营管理体系也得到持续提升。公司本年度主要经营业绩情况及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经营业绩情况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269.3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1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78.0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6.32%。报告期内,公司下游应用领域的技术发展、需求结构性改善及部分新兴产业的投资推进等因素带动相关测试仿真仪器需求释放。公司紧跟产业发展趋势,推进产品研发与新市场开拓,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测试仿真仪器性能持续升级,产品矩阵不断丰富,解决方案能力稳步提升,多种产品及解决方案的用户导入取得积极成效,实现营业收入稳健增长。与此同时,去年同期公司部分系统级解决方案订单外购件成本较高导致毛利率下降,本期毛利率有所回升,政府补助相关的其他收益同比增长等因素带来公司净利润增速大于营业收入增速。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品线不断扩充,持续为公司发展注入增长动能。公司新一代的信道仿真仪逐步导入用户;频谱分析仪经过持续的迭代与用户验证,销售收入快速增长;遥测接收机、综测仪产品在前期获得标杆用户的验证后持续落地订单。同时,本期公司部分型号模块化产品获得批量化订单,销售收入快速增长。随着公司各类仪器产品性能的持续提升、产品功能选件的不断完善以及产品矩阵的持续丰富,公司构建各类电磁环境仿真模拟系统的能力稳步提升,为下游用户的内场实验室建设注入仿真测试方案,获得多个行业重点客户认可,牵引出了持续的方案级订单需求落地。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高比例的研发投入,2025年公司研发费用7,101.51万元,同比增长0.80%,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9.26%。研发中心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前沿技术动态对现有核心产品功能进行持续优化,同时积极投入多项新产品及新技术的研发,公司产品矩阵不断扩充,核心产品性能进一步提升。2025年1月,公司推出了多通道超低相噪KSW-SGM01模拟信号源;2025年8月,公司推出了全新升级的KSW-VSA01频谱分析仪,测试频率范围拓展至2Hz至67Hz,分析带宽升级至4GHz,升级多项分析功能;2025年11月,公司推出KSW-CTS03无线通信测试平台,该测试平台可联动公司矢量信号发生器、频谱分析仪、无线信道仿真仪等自研仪表,构建全流程一致性测试系统。

同时,公司针对具备更强组网能力的KSW WNS04型无线信道仿真仪,持续开展复杂场景下的软硬件适配开发与验证,产品线整体竞争力显著增强,产品团队紧扣通感一体测试技术发展趋势,迭代优化相关产品性能,深化场景验证与市场推广。此外,更高性能、支持更大信号带宽的新一代射频微波信号发生器研发工作有序推进。矢量网络分析仪产品线持续优化技术指标、拓展功能选件,经全面测试验证后即将推向市场。遥测接收机等产品亦结合行业应用需求持续迭代升级、丰富功能体系。

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要求,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各位董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的决策作用。

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表决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2/251.《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通过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4/14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表决通过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4/28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3.《关于确定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14.《关于确定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表决通过
酬的议案》 15.《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6.《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17.《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8.《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9.《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关于制定<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21.《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5/22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及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议案》表决通过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5/6/5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通过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8/25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评估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执行情况的议案》 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通过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10/28《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通过

(二)召集股东会及执行股东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要求,召集并组织了3次股东会,其中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2次,充分保障各股东依法行使权利,充分尊重中小股东权益,未发生侵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董事会严格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并履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按时出席了有关会议,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公司相关经营事项进行及时、主动地沟通和了解,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以及决策参考,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负责,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参与公司各项重大经营决策,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及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始终以高标准、严要求推进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要求,认真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地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重大信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发布可视化财报,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提升定期报告的可读性与传播性,让投资者更直观、清晰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六)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健全多元化、高效化、透明化的投资者沟通体系,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推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共识形成。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等平台共举办3场业绩说明会,全面覆盖2024年年度及2025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解读,配套可视化财报展示形式,帮助投资者理解定期报告内容。

除业绩说明会外,公司通过现场调研、券商策略会、线上电话会议等形式与投资者开展多场深度交流;日常运营中,依托投资者关系热线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等渠道,及时响应投资者日常咨询,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诉求,与资本市场建立了更加紧密、高效的沟通桥梁。

(七)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高度重视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指导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优化公司治理架构设置,顺利完成内部监督机构的调整,并对《公司章程》等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报告期内,公司稳健有序推进董事会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全过程严格规范开展候选人提名、资格审查与选举程序等关键环节,通过系统统筹与细致安排,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实现治理核心力量的平稳过渡与有序衔接。

(八)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投资回报, 2025年7月完成2024年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根据该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21,80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总数851,910股后的股本数120,948,090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6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446,503.4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4.91%。

三、董事履职及薪酬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决策,保障董事会规范运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其中《关于确定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前述薪酬议案,公司董事报告期从公司获得的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性别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报告期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张吉林董事长、总经理2016/3/162028/6/475.43
李文军董事、副总经理2016/3/16 2017/11/232028/6/4107.32
黄永刚董事、副总经理2016/3/162028/6/494.78
王川董事2016/3/162028/6/491.80
樊晓兵 (已离任)独立董事2021/3/302025/6/55.18
樊勇独立董事2022/11/282028/6/412.00
邢存宇 (已离任)独立董事2020/1/102025/6/55.18
吴冬升独立董事2025/6/52028/6/46.82
逯东独立董事2025/6/52028/6/46.82

四、2026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股东会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坚持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自身建设。

(一)紧抓行业发展机遇与挑战,不断强化关键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提升产品性能与市场布局,积极拓展优质客户资源,深化与下游行业的协同合作,不断夯实核心竞争力,推进公司持续协调发展。

(二)持续深入贯彻《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等最新监管政策与制度要求,持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健全公司规范治理体系,提升整体治理效能。在信息披露工作方面,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内外部重大信息收集、汇

总、审核、报送及披露全流程机制,持续保障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及时性和透明度,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优化多层次投资者沟通渠道,持续推动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助力公司与资本市场实现良性互动、共同发展。同时,公司将持续巩固治理结构优化成果,保持董事会换届后的治理连续性与稳定性,强化独立董事履职管理,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与风险防控体系,持续推进制度体系的修订、完善与落地执行。

(三)2026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其履职效能,完善独立董事履职支撑机制,明确权责与保障,支持其发挥专业优势;深化专业培训与合规教育,组织“关键少数”参与外部专题培训、开展内部专项培训,提升其履职技能;健全履职管理与约束机制,规范董高薪酬管理体系;持续完善信息传递与监管跟踪机制。

(四)公司将继续坚持以股东价值为导向,深耕主营业务并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并始终保持积极、稳健、可持续的股东回报政策。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各类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资本市场形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与信心,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成果。

特此报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27日

非表决事项:《关于确定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制订的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基本薪酬按承担的岗位职责等确定和支付,其绩效薪酬的确认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二、薪酬构成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三、其他规定

1.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如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以及根据公司相关政策发放其他福利,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的规定另行确定。

2.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准。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吉林先生、李文军先生、黄永刚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