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3-28  峰岹科技(688279)公司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27 日 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 万元(包含本 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 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公司H 股全球发售的所得款项净额仍会按 照H 股招股章程所述,存入持牌商业银行及/或其他香港联交所认可金融机构(定 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或其他司法权区的适用法律法规)的短期计息账户),有效 期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前 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

(三)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公司H 股全球发售的所得款项净额仍会按照H 股招股章程所述,存入持牌商业银行及/ 或其他香港联交所认可金融机构(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或其他司法权区的适用 法律法规)的短期计息账户),使用期限为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 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风险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 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资金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 金,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公司H 股全球发售 的所得款项净额仍会按照H 股招股章程所述,存入持牌商业银行及/或其他香港 联交所认可金融机构(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或其他司法权区的适用法律法规) 的短期计息账户),有效期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