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臻镭: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11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三届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 作的连续性与及时性,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 要求。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 年9 月11 日以通讯、现场告知的方式向各位 董事送达,会议于当天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共同推举郁发新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7 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为7 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与及时性,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 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郁发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选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组成情况如下:
(1)选举赵敏女士、叶勇飞先生、龚树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成员,其中赵敏女士为召集人(主任委员);
(2)选举叶勇飞先生、张兵先生、赵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成员,其中叶勇飞先生为召集人(主任委员);
(3)选举赵敏女士、陈浔濛先生、龚树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成员,其中赵敏女士为召集人(主任委员);
(4)选举郁发新先生、陈浔濛先生、龚树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成员,其中郁发新先生为召集人(主任委员)。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 人,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均过半数,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赵敏女士为会计专业人 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不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成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 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 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浔濛先生、祝君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 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 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潘苑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第三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 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马玉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同意 聘任朱元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