昀冢科技: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跨越5%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5-04-08  昀冢科技(68826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

权益变动跨越5%的提示性公告

王宾(以下简称“转让方”)保证向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昀冢科技”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2.3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3,300,000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宾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其承诺将本次询价转让股份扣除税费后实际所得的全部资金无偿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有效期不低于一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相关经营风险和其他应披露重大事项。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王宾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昀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昀二”)、苏州昀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昀三”)、苏州昀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昀四”)、苏州昀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昀一”)合计持股比例由43.35%减少至39.52%。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3月28日,转让方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1王宾13,183,74010.99%

注:截至2025年3月28日,王宾直接持有公司13,323,2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0%,其中13,183,740股为首发前股份,139,480股为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为王宾,其为昀冢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其与苏州昀二、苏州昀三、苏州昀四、苏州昀一系一致行动关系。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王宾系苏州昀二、苏州昀三、苏州昀四、苏州昀一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与苏州昀二、苏州昀三、苏州昀四、苏州昀一系一致行动关系。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拟转让数量(股)实际转让数量(股)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转让后持股比例
1王宾13,323,22011.10%3,300,0003,300,0002.75%8.35%
合计13,323,22011.10%3,300,0003,300,0002.75%8.35%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王宾

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王宾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11.10%减少至8.35%。王

宾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昀二、苏州昀三、苏州昀四、苏州昀一合计持股比例由

43.35%减少至39.5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2025年2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员工持股平台权益变动触及1%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苏州昀二、苏州昀三、苏州昀四、苏州昀一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294,800股、141,800股、224,800股、639,800股,减持完毕后,王宾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昀二、苏州昀三、苏州昀四、苏州昀一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722,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3.35%降至

42.27%。

2025年4月7日,王宾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本次询价转让后,王宾直接持股数量由13,323,220股减少至10,023,220股,持股比例由11.10%降至8.35%。王宾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昀二、苏州昀三、苏州昀四、苏州昀一合计持股比例由42.27%降至39.52%。

王宾系苏州昀二、苏州昀三、苏州昀四、苏州昀一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与苏州昀二、苏州昀三、苏州昀四、苏州昀一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1. 基本信息

王宾基本信息名称王宾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4月7日
苏州昀二基本信息名称苏州昀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269号5号楼302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2月11日
苏州昀三基本信息名称苏州昀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269号5号楼303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2月11日
苏州昀四基本名称苏州昀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住所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269号5号楼304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2月11日
苏州昀一基本信息名称苏州昀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269号5号楼301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2月11日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权益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王宾询价转让2025年4月7日人民币普通股3,300,0002.75%
合计//3,300,0002.75%
苏州昀二集中竞价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2月11日人民币普通股294,8000.25%
合计//294,8000.25%
苏州昀三集中竞价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2月11日人民币普通股141,8000.12%
合计//141,8000.12%
苏州昀四集中竞价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2月11日人民币普通股224,8000.19%
合计//224,8000.19%
苏州昀一集中竞价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2月11日人民币普通股499,8000.42%
大宗交易2025年2月11日人民币普通股140,0000.12%
合计//639,8000.53%

注:本表中占总股本比例系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120,000,000股计算,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王宾合计持有股份13,323,22011.10%10,023,2208.3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323,22011.10%10,023,2208.35%
苏州昀二合计持有股份10,206,6308.51%9,911,8308.2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206,6308.51%9,911,8308.26%
苏州昀三合计持有股份10,206,6308.51%10,064,8308.3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206,6308.51%10,064,8308.39%
苏州昀四合计持有股份9,781,2908.15%9,556,4907.9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781,2908.15%9,556,4907.96%
苏州昀一合计持有股份8,505,4507.09%7,865,6506.5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505,4507.09%7,865,6506.55%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52,023,22043.35%47,422,02039.5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2,023,22043.35%47,422,02039.52%

注:本次权益变动为王宾及其一致行动人自上市之日至本次询价转让完成的累计持股比例变动。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序号受让方名称投资者类型实际受让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限售期(月)
1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760,0001.47%6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440,0000.37%6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330,0000.28%6
4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400,0000.33%6
5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50,0000.13%6
6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20,0000.10%6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100,0000.08%6

(二) 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中信建投证券综合考虑上市公司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询价转让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 年 3 月 28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昀冢科技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12.39元/股。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向共计93家机构投资者发送,具体包括:

基金管理公司28家、证券公司21家、保险公司6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13家、私募基金管理人24家、期货公司1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3月31日上午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9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合计有效认购股份数量为6,613,000股,对应的有效认购倍数为2.00倍。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9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7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12.3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330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年3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