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名称: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董炜源 |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明欣 |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英诺特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2025年度(以下简称“本报告期”或“报告期”)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序号 | 项目 |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制定并严格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持续督导期间,协议相关方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的,应于修改后五个工作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终止协议的,协议相关方应自终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 | 保荐机构已与英诺特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本报告期,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本报告期,英诺特未发生需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 本报告期,英诺特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
|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英诺特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本报告期,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治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公司《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报告期,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核查了英诺特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报告期,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内控制度。 |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英诺特已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及时沟通、审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英诺特在重要信息披露前一般与保荐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并提交公告文件进行事先审阅,确保信息披露的合理性、准确性。 |
| 11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对英诺特2025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必要核实。 |
| 12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本报告期,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
| 13 | 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荐人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报告期,英诺特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 14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 | 本报告期,英诺特未出现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
| 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保荐人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
| 15 |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本报告期,英诺特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本报告期,英诺特未出现该等事项。 |
| 17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 保荐机构对英诺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5年,公司所在的体外诊断行业受到医保监管政策、税收政策等行业政策影响,叠加公司主营业务所在的呼吸道病原体、消化道病原体等细分传染病检测领域受到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多重因素共同导致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同比下滑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2,203.03万元,同比下降32.08%;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447.33万元,同比下降41.48%。
当前行业竞争格局仍较为严峻,国家医保局于2026年3月发布的《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征求意见稿)》若正式落地实施,预计将对行业发展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为积极应对行业挑战,公司将持续加大新产品、新业务的资源投入,积极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同时通过信息化建设、业务流程优化与再造等方式,持续推进降本增效,提升运营效率与盈利能力。
综合上述因素,叠加公司对新业务领域前期投入增加,若未来行业不利因素进一步加剧,公司2026年度及后续期间经营业绩存在继续下滑乃至亏损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体外诊断行业每一次技术的更新都会对检测灵敏度以及准确性带来相应的提高,同时也会对过去技术和产品产生替代。虽然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仍使用行业主流技术,但如果未来行业技术发生重大革新,则现有产品存在被迭代或淘汰的风险,公司如不能及时跟进研发新产品并通过产品注册,将因产品技术迭代不及时而失去市场竞争力,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新产品研发风险
公司所处体外诊断行业的研发环节具有技术难度高、涉及学科多、研发周期长、流程复杂的特点,且面临市场需求的变化和技术的迭代,对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能力要求较高。虽然公司建立了成熟的研发团队和高效的研发体系,并开展多个在研项目,但若公司在未来的研发中无法针对市场需求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推出新产品、在研项目研发失败或无法通过审批取得准入许可,可能影响公司业务发展规划,错失市场机会,对公司长期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3、新产品注册失败的风险
我国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进行严格监管,新产品须经过严格的注册审批程序,取得准入许可才可进行销售。新产品进入国外市场也需满足其严格的市场准入标准。虽然公司已设立专职部门负责新产品的国内外注册认证,但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产
品注册认证的准入标准、流程以及周期存在差异,新产品的注册、备案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未来国内外医疗器械准入标准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的新产品无法满足相应的准入标准,则将对公司后续市场开拓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
公司扎根体外诊断行业,通过多年的研发和生产过程中的不断尝试、改进和创新,形成了目前的核心技术。公司核心技术一方面受已申请并获批的专利保护,另一方面出于技术保密的原因,通过专有技术的形式进行保护,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虽然公司已通过专利和专有技术对核心技术进行了必要的保护,但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有效地对核心技术进行保护,发生核心技术泄露,或出现竞争对手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情况,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5、关键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所属体外诊断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拥有一支专业强、素质高、协作能力好、结构稳定的研发队伍是公司持续创新和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虽然公司已搭建了一支成熟的研发团队,并建立了科学的研发人员激励机制,但随着体外诊断行业快速发展,技术人才的争夺日渐激烈,若未来公司无法保持稳定的技术人才团队,发生关键技术人才流失,可能影响公司研发项目进度,并对公司研发创新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体外诊断产业发展迅速,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增长潜力、良好的政策环境、较高的毛利率水平等因素吸引更多厂家进入行业,未来市场竞争预计将进一步加剧。虽然随着呼吸道病原体检测进一步普及化,并且公司目前在呼吸道病原体检测和联合检测领域具备一定的优势,但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在产品竞争力、研发能力、渠道、服务等方面保持优势,或出现竞争对手采取降价等方式抢占市场,可能导致公司市场份额减小,利润空间下降,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2、市场拓展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已构建成熟高效的营销网络并持续加强建设,同时在国内、国际市场同步
推进居家检测业务的布局。但市场拓展情况受到行业监管政策变化、市场竞争加剧、销售渠道建设成效以及目标市场准入条件等多重因素影响。若公司在市场策略执行、新产品推广或特定区域的市场开拓未达预期,可能导致公司市场份额减小或销售收入下滑,进而对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产品类型单一的风险
虽然公司搭建了6大技术平台,拥有基于多种检测方法学的产品,并且在呼吸道病原体检测领域之外还同时开展了多个在研项目,但从公司已实现较好商业化的检测领域及技术应用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呼吸道系列产品构成,且主要应用的技术为免疫层析技术。报告期内,公司呼吸道系列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高,产品类型集中。若未来呼吸道病原体检测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不能按预期完成对现有呼吸道系列产品的市场推广,将导致公司收入下降,库存商品滞销,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公司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与经营业绩增长迅速,公司资产和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对公司的业务管理、组织架构、内部控制、资源整合、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的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管理模式不能随着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及时调整,则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速度,面临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5、原材料采购的风险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抗原、抗体、辅助材料、包装材料等,其中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高。公司已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但若未来主要供应商的业务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供货质量、供货周期等无法满足公司的经营要求,或原材料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都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6、质量管理风险
体外诊断产品作为一种医疗器械产品,直接关系到诊断的准确性,对患者疾病的诊断及后续治疗至关重要。为确保产品质量,体外诊断产品生产企业需要对采购、生产、保存、运输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把控。虽然公司已通过ISO 13485、
GMP管理等管理质量认证,并按照各项质量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了质量管理、生产管理相关内部管理制度,但仍面临质量控制的风险。若未来公司不能持续执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影响公司品牌形象,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7、经销商开发及管理风险
公司采取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保持现有经销商团队的稳定并不断开拓新的经销渠道对公司未来业务的开展十分重要。未来公司若不能保持与现有经销商之间的稳定合作关系,或无法对经销商进行有效管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在相应区域的销售收入下滑,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8、海外经营风险
公司在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区设有机构并积极拓展海外业务,致力于将海外市场打造成为公司第二增长引擎。海外市场受政策法规变动、政治经济局势变化、知识产权保护等多种因素影响,随着公司未来进一步增加海外市场投入,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涉及的法律环境将会更加复杂,若公司不能及时应对海外市场环境的变化,会对海外经营的业务带来一定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无法继续享受的风险
公司于2024年10月取得经再次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子公司唐山英诺特于2024年11月取得经再次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子公司广州领上源于2024年11月首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均为三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唐山英诺特、广州领上源可以适用15%企业所得税税率。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标准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未来无法被继续认定为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将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78.28%,处于较高水平,一方面是由于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在呼吸道病原体检测领域建立了一定的产品优势和品牌认可度,拥有多个国内特色品种,在呼吸道病原体检测这一细分领域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如果未来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环境、供应链管理、成本管理等方面发生不利变化,
或公司无法持续保持产品在行业内的竞争力,都有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出现进一步下降的情形。
(五)行业风险
我国对医疗器械实行严格的产品分类管理制度、产品注册/备案制度、生产许可制度、经营许可制度等,此外国家针对医疗器械及其上下游发布的一些政策也对行业内企业产生重大影响,如DRGs付费政策、两票制、阳光采购与集中采购、带量采购等改革措施。从长期来看,随着相关政策在体外诊断行业逐步推进,将对公司体外诊断产品的推广方式、售价、销售费用、毛利率等产生一定影响。若公司不能顺应医疗改革方向,及时制定相关应对措施,可能会面临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六)宏观环境风险
全球宏观经济的发展情况将影响公共和私人医疗支出,若各国经济水平下行,将导致对体外诊断产品检测等医疗需求增长缓慢;同时国际贸易环境日趋复杂,如未来国际贸易摩擦升级,或因地缘政治问题对某些国家或地区的经济贸易发生显著影响,将对公司海外业务拓展带来不利影响。
(七)其他重大风险
1、共同实际控制人违反《一致行动协议书》约定及到期后不再续约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叶逢光、张秀杰为增强共同控制及一致行动关系,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相关协议对叶逢光、张秀杰未来继续保持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地位做了一致行动安排,协议有效期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满5年为止(即2027年7月28日)。若公司实际控制人在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的期间内违约或者到期后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者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无。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比2024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42,203.03 | 62,138.92 | -32.08 |
| 利润总额 | 15,966.05 | 27,652.61 | -42.2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447.33 | 24,685.97 | -41.4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861.79 | 21,775.24 | -45.5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313.16 | 30,546.15 | -36.77 |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末 | 2024年末 | 2025年末比2024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05,206.94 | 199,338.85 | 2.94 |
| 总资产 | 227,538.60 | 221,245.88 | 2.84 |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比2024年同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6 | 1.81 | -41.4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6 | 1.81 | -41.4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7 | 1.60 | -45.6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19 | 12.74 | 减少5.56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90 | 11.24 | 减少5.34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2.49 | 15.64 | 增加6.85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公司所在的体外诊断行业受到医保监管政策、税收政策等行业政策影响,叠加公司主营业务所在的呼吸道病原体、消化道病原体等细分检测领域受到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导致公司2025年全年业绩承压。此外,根据中国国家流感中心流感监测周报数据(ivdc.chinacdc.cn/cnic/),2025年在北方省份、南方省份的哨点医院报告的流感样病例占门急诊病例总数百分比在全年多数时间低于2024年同期,在病原体流行高发期的持续时间短于2024年,导致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同比下滑较大。但由于2025年第四季度相关疾病流行情况高于2024年同期,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仅略低于2024年同期。
面临行业的种种挑战,公司一方面在成熟业务上继续精耕细作,保持对营销网络建设及学术支撑体系的资源投入;另一方面则通过加大国际市场投入力度、布局居家检测、战略切入神经系统检测等新业务而破局。在前述背景下,公司2025年整体人员规模较2024年有较大提升,人力成本随之上升,研发开支与市场投入费
用均继续保持较高投入,因此利润相关的财务指标较营业收入下滑更大。综上,公司2025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技术研发优势
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是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公司在北京、杭州、广州、唐山四地均设立了研发中心,自主搭建了免疫层析平台、间接免疫荧光平台、液相免疫平台(化学发光和酶联免疫)、核酸分子(PCR)检测平台、基因重组蛋白工程平台以及细胞和病原体培养平台6大技术平台,并引进了单分子微阵列技术平台,形成覆盖多技术路线的研发体系。公司拥有P2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为高等级生物安全研发提供硬件保障,并组建了一支具有基因工程、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免疫学、机械制造等多学科背景的专业研发团队。在资源建设方面,公司自主开展菌(毒)种资源库、质控品体系及国家标准物质体系建设,不断夯实研发基础。依托完善的技术平台、专业团队与持续投入,公司已形成覆盖多领域、分阶段推进的在研项目管线与技术储备,为新产品稳定推出、市场需求快速响应、业绩持续增长提供坚实技术保障。
2、产品线优势
公司是少数同时拥有抗原检测产品、抗体检测产品及核酸检测产品的企业之一,拥有多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品,可针对性满足不同临床场景下的精准检测需求。在呼吸道检测领域,公司拥有丰富的呼吸道病原体快速检测产品线,能够覆盖多种常见呼吸道病原体,并形成了多种病原体联合检测的产品特色。公司齐全的呼吸道病原体检测产品线能够帮助医生和患者快速高效地对感染类别进行鉴别辅助诊断,兼具重要临床价值与公共卫生经济学效益。此外,公司在消化道、优生优育、肝炎等其他传染病检测领域以及新兴的神经系统检测领域均有产品布局,并正大力推进神经系统检测相关产品的落地应用。公司产品线在纵向细分领域布局的深度和跨产品线的广度,能够帮助公司更好地覆盖各类终端机构的诊断需求。
3、营销渠道优势
优质高效的营销渠道是保证公司产品能顺利推向终端市场的前提条件。在国内市场,公司建立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网络,形成了渠道赋能的服务能力与直达终端、覆盖全国的快速响应体系,在经销商质量、终端医院覆盖范围及销售区域覆盖能力上都已拥有较强的竞争基础;在国际市场,公司已取得了多个海外准入许可及产品注册证,已获得部分海外客户的高度认可,提升了公司品牌的国际知名度,为公司未来的海外销售奠定了良好基础。
4、品牌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品牌战略,深耕体外诊断快速检测领域多年,凭借持续的技术积累、完善的研产销体系及精准的市场拓展,逐步构建起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体系。公司品牌依托多款国内特色品种,凭借高发病原体覆盖、快速检测、操作便捷等优势,在国内呼吸道病原体联合检测领域已形成较高知名度与良好口碑。
5、产品质量优势
体外诊断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临床诊断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公司视产品质量为企业的生命线。公司通过了ISO 13485、GMP管理等质量管理认证,并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及标准。在产品设计开发、供应商管理、物料管理、生产过程管理、成品检验、产品运输流通等环节均引入了质量控制流程,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的管理,以及生产线的自动化、信息化升级,持续改进、稳步提高公司的过程管理能力,为市场提供合格、稳定、高质量的产品与服务。
(二)公司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2025年度,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9,490.94 | 9,716.80 | -2.32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变化幅度(%) |
| 研发投入合计 | 9,490.94 | 9,716.80 | -2.32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2.49 | 15.64 | 增加6.85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2025年,公司研发投入合计为9,490.9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2%,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增加6.85个百分点,研发费用变动较小。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新取得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备案证12项,新取得境外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备案证22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备案证89项,其中64项为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境外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备案证78项,其中6项为欧盟CE认证、5项为美国FDA认证,境外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备案证较2024年末数量有所减少主要系部分产品到期后公司选择不再延续。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28日作出的《关于同意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0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7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2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656.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不含前期已收取且已计入损益的保荐费15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048.29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7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34-0000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 886,561,200.00 |
| 减:支付发行费用 | 86,078,291.18 |
| 募集资金净额 | 800,482,908.82 |
| 减:以前年度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含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 489,882,668.64 |
| 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 53,483,169.87 |
|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 | 132,000,000.00 |
| 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 2,225.24 |
| 加:累计利息收入(含理财产品收益) | 26,113,712.88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51,228,557.95 |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各项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根据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开户人名称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户 | 期末金额(元) |
|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 110061242013003765001 | 17,447,375.49 |
|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 110927877610808 | 127,639,060.83 |
| 英诺特(唐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 311900245910402 | 4,074,364.98 |
| 英诺特(唐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 110061242013004532659 | 1,018,895.50 |
|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 110061242013006941152 | 558,928.97 |
| 广州领上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 110061242013007418506 | 489,932.18 |
|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 | 20000042793300094552478 | 已销户 |
|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家园支行 | 11231401040005390 | 已销户 |
| 英诺特(唐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 | 20000062602900110156582 | 已销户 |
| 合计 | 151,228,557.95 | ||
注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家园支行的上级管理行,根据银行管理要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进行签署,但账户开户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家园支行。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前次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日。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前次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2025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1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3,200.00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 序号 | 受托人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 (万元) | 购买日 | 到期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1 | 招商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900.00 | 2022/9/8 | 不适用 | 2.10% |
| 2 | 招商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11,300.00 | 2022/12/28 | 不适用 | 2.00% |
| 3 | 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5/12/8 | 2026/2/9 | 0.65%-1.4% |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00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投资于更为适合公司当前需求的“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同意公司将“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18个月,由2025年10月调整至2027年4月。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实施内容“新布局技术平台相关的自研、技术引进及产品研发”相关投入。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数 | 间接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合计持股数 | 持股比例 |
| 叶逢光 | 董事长 | 13,734,800 | 24,253,300 | - | 37,988,100 | 27.73% |
| 张秀杰 | 董事、总经理 | 129,600 | 22,912,745 | 64,800 | 23,042,345 | 16.82% |
| 陈廷友 |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51,000 | 3,894,190 | 25,500 | 3,945,190 | 2.88% |
| 张晓刚 | 董事、副总经理 | 51,000 | 858,027 | 25,500 | 909,027 | 0.66% |
| 赵秀娟 | 董事、财务总监 | 42,000 | 195,340 | 21,000 | 237,340 | 0.17% |
| 姓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数 | 间接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合计持股数 | 持股比例 |
| LinYi | 董事 | - | - | - | - | - |
| 胡天龙 | 独立董事 | - | - | - | - | - |
| 孙健 | 独立董事 | - | - | - | - | - |
| 谢幼华 | 独立董事 | - | - | - | - | - |
| 陈富康 | 董事会秘书 | 42,000 | 406,277 | 21,000 | 448,277 | 0.33%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无控股股东。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叶逢光及张秀杰。叶逢光直接持有公司13,734,800 股股份,并通过广州英斯盛拓企业管理中心(个人独资)间接持有公司 24,253,300 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7,988,1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7.73%。张秀杰直接持有公司129,600股股份,通过广州天航飞拓企业管理中心(个人独资)、广州英斯信拓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英和睿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2,912,745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6.82%。2025年度公司实际控制人叶逢光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质押或冻结,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秀杰由于股权激励,新增64,800股股份,未发生减持、质押或者冻结。2025年度,除由于股权激励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增加外,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减持、质押或冻结。综上所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董炜源 郑明欣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