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松智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9  井松智能(68825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251证券简称:井松智能公告编号:2026-027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128号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8
普通股股东人数2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9,725,35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9,725,35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9.487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9.487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姚志坚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朱祥芝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9,705,23699.949419,9500.05021680.0004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9,704,39599.947220,7910.05231680.0004

3、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普通股39,704,39599.947220,7910.05231680.0004

4、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76,91092.963720,7916.97991680.0564

5、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9,704,39599.947220,7910.05231680.0004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9,704,39599.947219,6750.04951,2840.0032

7、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9,705,23699.949419,9500.05021680.0004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9,705,23699.949419,9500.05021680.0004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9,704,39599.947219,9500.05021,0090.0025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议案号:7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股东分段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26,378,267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5%普通股股东13,001,743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325,22694.174519,9505.77681680.0486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41,86967.544819,95032.18421680.2710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283,357100.000000.000000.0000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276,91092.963720,7916.97991680.0564
4《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76,91092.963720,7916.97991680.0564
6《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76,91092.963719,6756.60531,2840.4311
7《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77,75193.246019,9506.69761680.0564
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277,75193.246019,9506.69761680.0564
9《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276,91092.963719,9506.69761,0090.3387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前八项议案皆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第九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3、4、6、7、8、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统计;

4、关联股东已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4进行回避表决;

5、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7进行了分段统计;

6、本次股东会听取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帆、冉合庆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天禾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