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泰医药: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查股网  2026-05-21  宣泰医药(688247)公司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宣泰医药
保荐代表人姓名:程万里、沈玉峰被保荐公司代码:688247.SH

重大事项提示

2025年度,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

或“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4.47

亿元,同比下降

12.71%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748.28万元、3,133.40万元,分别同比下降

62.82%

72.51%

,主要原因系:(

)报告期内,国家组织第十批药品集采开始执行,公司产品泊沙康唑肠溶片国内市场价格下降明显,产品利润同比下降;(

)在美国市场,受市场竞争加剧及关税上升等因素影响,美沙拉秦肠溶片、泊沙康唑肠溶片销售额与盈利水平同比下降;(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相关的应收账款、存货、商誉等计提了减值损失,对当期净利润产生了负面影响。2025年,公司经营模式和发展方向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83号)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534.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9.3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721.81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2年8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

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5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 目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2、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与公司就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3、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保荐机构已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4、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荐机构已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5、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保荐机构已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6、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7、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项 目工作内容
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8、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9、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有效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核实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已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
10、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项 目工作内容
核查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并在现场核查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披露现场核查报告。
11、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按照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12、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 (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 (六)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13、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JIANSHENG WAN、LARRY YUN FANG因年龄原因辞去所任职务,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项 目工作内容
(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 (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现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 (六)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
1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日常经营的影响、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二)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所持股份80%或者被强制平仓的; (三)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15、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保荐机构已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持续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1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1日、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9日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17、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情况。2025年度,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工作内容
2025年2月20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5年4月30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年5月6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核心技术人员变更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年6月23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年8月9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年8月18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5年10月1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2025年10月15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年12月13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
项 目工作内容
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5年12月26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18、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有)无。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基于前述保荐机构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2.7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62.82%、72.51%,主要原因系:

(1)报告期内,国家组织第十批药品集采开始执行,公司产品泊沙康唑肠溶片

国内市场价格下降明显,产品利润同比下降;(2)在美国市场,受市场竞争加剧及关税上升等因素影响,美沙拉秦肠溶片、泊沙康唑肠溶片销售额与盈利水平同比下降;(3)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相关的应收账款、存货、商誉等计提了减值损失,对当期净利润产生了负面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与行业整体趋势一致,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主要财务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研发失败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高端仿制药的研发、生产以及 CRO/CMO 服务。药品研发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经历反复试验的过程,普遍具有较高的风险。受公司技术水平、实验室条件、原材料供应、客户生产条件、监管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存在研发失败的可能。若未来公司产品研发失败,将对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关键。公司同行业竞争对手可能通过更优厚的待遇吸引公司技术人员,公司如受到上述因素或其他因素影响,导致技术人才流失,将对公司新产品的研发以及技术能力的储备造成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境外市场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金额为12,966.0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29.07%,是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来源。公司外销业务可能面临进口国政策法规变

动、市场竞争激烈、贸易摩擦导致的地缘政治壁垒、关税壁垒及相关国家或地区管制等风险,导致外销收入下降,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药品出口的主要海外市场之一为美国,近年来美国关税政策或加剧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推高贸易壁垒。尤其是今年以来,美国市场面临双边关税调整的不确定性,这可能对公司产品在美国市场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近年来积极开拓其他国际市场,目前已与相关经销商就加拿大、澳大利亚、以色列、东南亚、海湾国家、中南美洲等国家或地区达成产品合作,部分产品已在相应市场获批上市,这将对公司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2、原料药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供应商采购的主要原材料系原料药。原料药价格可能会受到市场价格、下游工艺水平、供应商产能限制等方面的影响。如果原料药价格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影响。

3、药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质量是药品的核心属性,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 FDA/NMPA 批准的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规范组织产品的生产并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每批产品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由于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复杂,产品质量受较多因素影响。如果在原辅料采购、生产控制、药品存储运输等过程出现偶发性或设施设备故障、人为失误等因素,将可能导致质量事故的发生,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经营。

4、安全生产的风险

在生产过程中,若因自然灾害、流程设计缺陷、设施设备质量隐患、违章指挥、防护缺失、设备老化或操作失误、工作疏忽等原因,可能会导致设施设备损坏、产品报废或人员伤亡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从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7,995.37万元。公司应收账款客户主要系中国及美国大型经销商、知名创新药企业等,信誉较好,但未来随着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金额存在进一步上升的可能,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2、存货不能及时变现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存货金额不断增加,报告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为7,254.61万元。由于公司业务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导致存货金额较高,存在存货不能及时变现的风险。

3、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宣泰医药、宣泰生物、宣泰药业均为高新技术企业,上述主体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税率。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此外,公司及子公司还享受出口退税等增值税税收优惠。

未来如果国家税收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及子公司未能通过后续进行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公司的所得税费用将会上升,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4、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高,产品主要出口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以色列、海湾国家、加拿大等国家或地区,主要以美元计价。如人民币对美元等币种的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将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发生波动,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5、毛利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39.42%,同比下降12.21个百分点。若未来因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和直接人工上涨、产品议价能力降低等因素使得公司毛利率水平下滑,将影响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五)行业风险

1、医药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逐步深入开展,涉及药品的审评制造、包装、许可及销售等各个环节,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医保目录调整、“两票制”、带量采购等重大行业政策改革措施陆续出台。法律法规的修订以及行业监管制度的改革,对医药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会对行业竞争格局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不能及时、较好地适应政策调整的变化,将会面临经营业绩下滑、失去市场竞争力的风险。

2、药品集中采购相关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医药行业政策密集发布,陆续出台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等新政策以及一批强化行业监管的相关办法,促使我国医药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国家医药行业相关行业政策的出台或调整,将对医药行业的市场供求关系、企业的经营模式、产品技术研发及药品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带量采购政策对原料药、仿制药行业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对药企质量和成本管控提出了更高要求,研发技术

实力和效率、产品质量和成本管控在整个制药产业链中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如公司在上述方面不能持续保持核心竞争力,未能持续丰富研发管线或推出新产品,在新一轮医药变革中将可能失去竞争优势。同时,受国家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影响,公司产品存在未能中选或因药品集中采购而出现价格下调的风险,进而削弱公司产品的盈利能力。

(六)宏观环境风险

国际化是公司发展的重点战略之一,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高,产品主要出口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以色列、海湾国家、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公司外销业务受到业务所涉及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或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以及若国际关系紧张、战争、贸易制裁等情况发生,也将可能给公司外销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持续发展带来潜在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5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2024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446,568,888.08511,619,303.14-12.71
利润总额53,335,333.42142,082,200.23-62.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482,814.69127,700,550.17-62.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333,993.96113,965,967.97-72.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325,858.31130,230,119.87-2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91,981,689.451,273,004,337.761.49
总资产1,438,099,383.431,453,304,093.20-1.05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2024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0.28-60.71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2024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0.28-60.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25-72.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10.37-6.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49.26-6.8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6.7816.60.18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1、构建三大自主研发技术平台,树立了较高的研发能力壁垒

公司经过多年自主研发与技术积累,形成了难溶药物增溶技术平台、缓控释药物制剂研发平台和固定剂量药物复方制剂研发平台三核心技术平台。上述平台技术由专有技术和长期实战研发经验积累共同组成,复制难度大、技术壁垒高,保障了公司的技术先进性和核心竞争力。

公司的三大技术平台,使公司在制剂技术领域建立起显著的差异化竞争优势,提高了研发药物的准入门槛,有效规避传统仿制药的低价竞争,深度参与全球高端仿制药市场格局。

在此基础上,公司持续拓展技术边界,持续加强在注射剂领域研发攻坚,复杂制剂车间及配套体系建设已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公司进军更高附加值的注射剂市场提供了有力保障,进一步推动公司从高端仿制药向“仿创结合”的特色制药企业转型升级。

2、与国际规范标准接轨的生产工艺和质量管理体系,铸就产品全球竞争力

公司子公司宣泰药业拥有16,000多平方米的高标准生产厂房。公司在口服固体制剂、高活性制剂领域较为完善的生产能力,可以为公司在研项目的实施和产品商业化生产提供有效保障。同时公司积极建设“复杂制剂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复杂制剂(如冻干注射剂、脂质体和长效注射剂等)的生产能力。

公司的生产工艺和质量管理体系符合中国GMP生产质量体系要求,并通过了FDA、EMA、PMDA、SFDA等国际认证。完善的质量体系有效保障了产品品质的稳定性与可靠性,为公司产品进入全球规范市场提供了坚实的合规保障。凭借国际水准的质量优势,公司核心产品泊沙康唑肠溶片、美沙拉秦肠溶片等在美国市场均拥有相当的市场占有率。并且泊沙康唑肠溶片、熊去氧胆酸胶囊、盐酸安非他酮缓释片(II)、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Ⅱ)等多款主要产品均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熊去氧胆酸胶囊、盐酸帕罗西汀肠溶缓释片、碳酸司维拉姆片、奥拉帕利片等产品中标集采,品牌影响力与市场渗透力持续增强。

3、国际化视野的复合型团队,夯实可持续发展根基

公司的核心团队拥有多年国内外知名制药公司的研发、生产经营和管理经验。研发团队拥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熟悉国内外医药行业政策及法规,建立了高效规范的研发体系,持续提升公司的技术实力,保证公司的技术综合竞争力。公司4名核心技术人员中,1名拥有博士学历,3名拥有硕士学历。研发人员中,40%以上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管理团队在制药领域具有多年的管理经验,对医药市场具有全面的理解以及深刻的认识,持续引领公司的研发、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持续保障公司的快速发展。

公司通过股权激励机制凝聚核心人才,叠加控股股东的长期信心承诺,形成了团队稳定、激励相容的治理格局,为企业长远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4、深度绑定的全球化客户网络,构筑协同发展生态

公司凭借领先的制剂技术平台和与国际规范标准接轨的生产工艺和质量管理体系,与全球众多制药公司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产品覆盖中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以色列、东南亚、海湾国家、中南美洲等全球市场。

在仿制药领域,公司与国际主流经销商深度合作,产品持续稳定供应;在CRO/CMO领域,公司为多家国内外头部创新药企提供从研发到商业化的全流程服务,累计助力6款创新药成功获批上市并承接其后续CMO服务。

丰富的客户资源与深度的业务绑定,不仅为公司带来稳定的业绩贡献,更形成了技术合作、产业协同的良性发展生态,行业认可度与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二)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2025年度,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74,939,615.6984,924,730.08-11.76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74,939,615.6984,924,730.08-11.76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6.7816.60.18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在研项目研发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3,200.00350.722,969.36中国已批准;美国暂时批准药品上市目标符合相关药品审评审批要求糖尿病
2枸橼酸托法替布缓释片3,000.0058.422,976.89中国、美国已批准;沙特已提交,待批准药品上市目标符合相关药品审评审批要求抗风湿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3奥拉帕利片4,000.00-83.983,506.30中国已批准;哥伦比亚和沙特已提交,待批准药品上市目标符合相关药品审评审批要求癌症
4达格列净二甲双胍缓释片3,600.00301.343,536.36中国已批准;美国暂时批准;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已提交,待批准药品上市目标符合相关药品审评审批要求糖尿病
5XT-00434,000.00640.12,481.15完成临床II期研究,III期临床启动药品上市目标符合相关药品审评审批要求抗真菌
6XT-0058(注射用硫酸艾沙康唑)3,000.00690.552,346.44中国已批准;美国已递交资料药品上市目标符合相关药品审评审批要求抗真菌
7XT-0059(恩扎卢胺片)4,000.00372.463,526.07美国暂时批准;中国已批准药品上市目标符合相关药品审评审批要求癌症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8XT-0026(多索茶碱片)1,206.0099.33322.85中国已递交申报药品上市目标符合相关药品审评审批要求支气管哮喘
9XT-00601,700.00488.131,394.72中国、美国已递交申报,待批准药品上市目标符合相关药品审评审批要求凝血障碍
10XT-00614,100.00721.991,647.14处方研究药品上市目标符合相关药品审评审批要求镇痛
11XT-00623,000.00172.38225.88处方研究药品上市目标符合相关药品审评审批要求过敏
12XT-00632,300.00242.77301.39处方研究药品上市目标符合相关药品审评审批要求癌症
13XT-00642,000.00179.52273.14处方研究药品上市目标符合相关药品审评审批要求消化系统疾病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4XT-00651,000.00442.08597.73注册资料准备药品上市目标符合相关药品审评审批要求心脑血管疾病
15XT-00662,000.00483.6648.75处方研究药品上市目标符合相关药品审评审批要求癌症
16XT-00674,701.0036.6736.67处方研究药品上市目标符合相关药品审评审批要求癌症
17XT-00681,395.00131.93131.93处方研究药品上市目标符合相关药品审评审批要求镇痛
18XT-00691,774.00718.38718.38注册资料准备药品上市目标符合相关药品审评审批要求骨髓纤维化
19XT-00701,500.00384.36384.36注册批生产药品上市目标符合相关药品审评审批要求失眠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20JV-00232,000.001.76573.47放大/注册批生产药品上市目标符合相关药品审评审批要求凝血障碍
合计/53,476.006,432.5128,598.98////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如下:

本年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638031
实用新型专利036653
外观设计专利0000
软件著作权0088
其他////
合计6615492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8月22日
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42,483.58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4,761.77
二、募集资金净额37,721.81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9,621.69
本年度使用金额4,229.54
暂时补流金额
现金管理金额1,300.00
其他-具体说明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019.02
其他-具体说明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3,589.62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

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

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十二、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