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至诚: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0  永信至诚(68824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244证券简称:永信至诚公告编号:2026-017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2026年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

号院

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0
普通股股东人数4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80,704,08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80,704,08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3.715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3.7159

注:公司表决权数量不含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的数量。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晶晶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80,279,07399.4733114,6480.1420310,3660.3847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80,279,07399.4733114,6480.1420310,3660.3847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80,279,07399.4733114,6480.1420310,3660.3847

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80,279,07399.4733390,2140.483534,8000.0432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80,279,07399.4733114,6480.1420310,3660.384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80,278,07399.4721390,2140.483535,8000.0444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209,23883.8340390,21414.807435,8001.3586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210,23883.8720114,6484.3505310,36611.7775
4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2,210,23883.8720390,21414.807534,8001.3206
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5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210,23883.8720114,6484.3505310,36611.7775
7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209,23883.8340390,21414.807435,8001.3586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7;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4、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济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文肖、乔颖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