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北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综合能源管理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运营综合能源管理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北人”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江苏北人终止运营“综合能源管理建设 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终止运营的基本情况
江苏北人分别于2026 年4 月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 年5 月20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运营综合能源管理建 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超募资金投资的“江苏北人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综 合能源管理建设项目”(简称“综合能源管理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4 月30 日披露的《关于终止运营综合能源管理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32)。
二、项目终止运营的进展情况
“综合能源管理建设项目”由台州能盈一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台 州能盈”)具体实施。“综合能源管理建设项目”终止运营后,公司按照市场价 格对外转让台州能盈股权或转让其持有的储能柜资产,所得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在台州能盈股权或其持有的储能柜资产对外转让完成之前,“综合能源 管理建设项目”中处于运营状态的储能柜仍保持运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市场价格向非关联方出售46 台已撤回储能 柜,成交价格为316.48 万元。该项目尚有处于运营状态的37 台储能柜,暂未对
外出售。
三、资产处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初始投资金额为2,459.32 万元,项目整体运营未达预期。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该项目账面价值为1,164.71 万元,该项目累计亏损1,294.61 万元。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本项目已经出售的46 台储能柜平均账面价值为 0.29 元/Wh(含税),本次对外销售单价为0.32 元/Wh(含税),成交价格略高于 平均账面价值。
四、项目实施结果与预期差异
收益水平差异:项目原先收益测算基于当时浙江省分时电价水平、客户稳定 生产假设测算项目投资回报;受电价政策调整,峰谷套利空间收缩,叠加部分客 户实际生产负荷不及预期,储能实际充放电小时数低于预期,项目实际运营收入 显著低于预测,未能实现预设投资收益目标。
资产使用状态差异:项目预期储能设备持续在客户现场稳定运营;实际部分 客户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触发合同撤柜条款,部分设备撤回后闲置,未能持续产 生运营收益,资产使用效益下降。
资产处置节奏差异:受电芯价格下行、买方对二手储能资产规模、成新率要 求较高等因素,资产整体处置周期长于前期预期。
公司已就本项目实施情况、与预期差异情况在2025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中予 以披露。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认为:
公司终止运营综合能源管理建设项目是公司基于储能业务实际经营情况、行 业趋势及政策环境作出的战略性收缩决策。公司终止运营综合能源管理建设项目 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终止运营综合能
源管理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是公司执行上述决策,能够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运营综合能源管理建设项目的进展事项无异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终止运营综合能源管理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葛明象
常
曹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