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哲医药: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查股网  2025-04-22  迪哲医药(688192)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688192股票简称:迪哲医药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Dizal(Jiangsu)PharmaceuticalCo.,Ltd.

(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

号汇融商务广场C栋

室)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四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41,764,808股

2、发行价格:43.0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95,886,744.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773,446,130.53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流通(预计流通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14家,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目录

特别提示

...... 2目录 ...... 3

释义 ...... 5第一节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7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7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7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26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6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6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6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6

第三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 27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7

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28

三、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28

第四节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30

一、主要财务数据 ...... 30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2第五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34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 34

二、联席主承销商 ...... 34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 34

四、审计机构 ...... 35

五、验资机构 ...... 35

第六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36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6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6

第七节其他重要事项 ...... 37

第八节备查文件 ...... 38

一、备查文件 ...... 38

二、查询地点 ...... 38

三、查询时间 ...... 39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迪哲医药、公司、发行人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行为
本上市公告书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AZABAstraZenecaAB,AstraZenecaPLC之全资子公司
先进制造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ZYTZZYTZPARTNERSLIMITED
无锡迪喆江苏无锡迪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LAVDizalLAVDizalHongKongLimited
苏州礼康苏州礼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无锡新动能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认购邀请书》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购报价单》
《缴款通知书》《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缴款通知书》
《认购协议》《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份认购协议》
《发行方案》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公司章程》《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本上市公告书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第一节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文)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Dizal(Jiangsu)PharmaceuticalCo.,Ltd.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7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9月8日
发行前注册资本41,764.8086万元人民币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A股股票简称迪哲医药
A股股票代码688192.SH
法定代表人XIAOLINZHANG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6号汇融商务广场C栋404、405、416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亮景路199、245号4幢
邮政编码201203
电话021-61095757
传真021-58387361
网址http://www.dizalpharma.com/
电子信箱IR@dizalpharma.com
经营范围化学药品制剂、化学药品原料药、生物药品的研发、批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济与商务咨询(不含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2023年3月24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4月14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2024年2月26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4年3月13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4年11月24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年3月9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3月25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程序

2024年12月11日,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

2025年2月8日,发行人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迪哲(江苏)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阐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2025年3月31日收盘后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投资者发出了《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相关认购附件,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名单包括截至2025年3月20日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中的16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共4个)、基金公司45家、证券公司29家、保险公司22家、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发行方案报送前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27名,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共计129家投资者。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上交所后至本次发行簿记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7名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新增投资者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张宇
2无锡高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陈学赓
5青岛国信科技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苏州招发一体化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核查,《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竞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申购报价情况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2025年4月3日上午9:00-12:00,发行人律师进行了全程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24个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相关文件。经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24个认购对象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除无需缴纳保证金的认购对象外)。

有效时间内全部申购簿记数据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量(万元)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报价
1江苏无锡生物医药产业专项母基金(有限合伙)50.008,000
45.2012,000
40.4416,000
2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41.655,000
38.108,000
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3.007,000不适用
39.009,000
4华多创新(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895,100
5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2.5213,300不适用
6华灿桥45.1011,000
41.1013,000
38.8015,000
7苏州招发一体化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885,000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1.655,300不适用
9青岛国信科技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9.905,000
38.606,000
10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7.595,000
45.8921,500
40.5030,300
11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6.135,200不适用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量(万元)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报价
12郭伟松41.505,000
39.006,000
38.117,000
13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8.115,000不适用
1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5.885,500
42.887,800
15UBSAG46.067,700不适用
43.2513,100
40.5018,400
1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3.116,500
17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6.1312,000不适用
44.8819,300
18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6.216,000不适用
19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9.5012,300不适用
38.5024,900
20陈学赓39.395,000
21无锡高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657,000
44.2618,000
38.9220,000
2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6.697,300不适用
44.6913,600注
43.0020,100注
2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9011,700不适用
45.6918,400
42.4925,200
24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6.2515,000不适用
44.6520,000
41.1830,000

注: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第二档价格和第三档价格参与申购的产品“财通基金享盈6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出资方为本次项目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关联方,故判定该产品2,000万元的申购为无效申购并予以剔除,不影响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产品的申购有效性。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发行对象依次按“(1)认购价格优先;(2)认购金额优先;(3)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14名,发行价格为43.00元/股,本次发行数量为41,764,80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95,886,744.00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1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215,000,000.00
2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651,162199,999,966.00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488,372192,999,996.00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279,069183,999,967.00
5无锡高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186,046179,999,978.00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183,420179,887,060.00
7UBSAG3,046,511130,999,973.00
8江苏无锡生物医药产业专项母基金(有限合伙)2,790,697119,999,971.00
9华灿桥2,558,139109,999,977.00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11,62764,999,961.00
1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95,34859,999,964.00
1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279,06954,999,967.00
1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09,30251,999,986.00
14华多创新(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186,04650,999,978.00
合计41,764,8081,795,886,744.00

上述发行对象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四)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41,764,808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发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号)的相关要求,且发行股数超过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五)发行价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5年4月1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38.10元/股。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3.00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2.86%。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交易经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5,886,744.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2,440,613.4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3,446,130.53元。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八)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4月1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726号),本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3.00元,发行数量41,764,80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5,886,744.00元。截至2025年4月9日止,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账户开立的账户已收到迪哲医药本次发行认购资金人民币1,795,886,744.00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95,886,744.00元扣除尚未向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支付的保荐费及承销费(含增值税)人民币19,518,808.49元后的余额为人民币1,776,367,935.51元,已于2025年4月10日存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无锡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4月1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727号),截至2025年4月10日,迪哲医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1,764,80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795,886,74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2,440,613.4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3,446,130.53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41,764,808.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731,681,322.53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9,412,894.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459,412,894.00元。

(十)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51620180807107888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1103020819201361473
迪哲(上海)医药有限公司兴业银行无锡分行408420100100255621
迪哲(无锡)医药有限公司兴业银行无锡分行408420100100255981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528782180885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41,764,808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已于2025年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十二)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号29层(实际自然楼层26层)2901单元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4802043P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5,000,000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2)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稷路8号一栋二楼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梁跃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MA6W57KHXH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58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许可项目: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公开募集基金的管理、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4,651,162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70788Q
主要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产管理;4、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获配数量(股)4,488,372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楼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4,279,069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5)无锡高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无锡高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安街道清源路18号530大厦A310
出资额20,600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安街道清源路18号530大厦A310
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新区领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EE3UE37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4,186,046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45楼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4,183,420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UBSAG

名称UBSAG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址Bahnhofstrasse45,8001Zurich,Switzerland,andAeschenvorstadt1,4051Basel,Switzerland
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房东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外机构编号)QF2003EUS001
主要办公地址Bahnhofstrasse45,8001Zurich,Switzerland,andAeschenvorstadt1,4051Basel,Switzerland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股)3,046,511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8)江苏无锡生物医药产业专项母基金(有限合伙)

名称江苏无锡生物医药产业专项母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18号530大厦A216
出资额400,000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18号530大厦A216
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E0PJXM0U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2,790,697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9)华灿桥

姓名华灿桥
身份证号330121**********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
获配数量(股)2,558,139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注册资本7,621,087,664元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26335439C
主要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股)1,511,627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0922202N
主要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获配数量(股)1,395,348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注册资本60,06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1101号华泰金融大厦7-8层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279,069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注册资本1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788478XL
主要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获配数量(股)1,209,302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4)华多创新(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多创新(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09号安顺家园1栋2单元22层1室
注册资本1,0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喻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3033004143
主要办公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09号安顺家园1栋2单元22层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财务咨询,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物业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电竞信息科技,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获配数量(股)1,186,046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以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本次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除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交易外,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之间最近一年未发生其他重大交易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3、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无锡高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UBSAG、华灿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多创新(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程序。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其中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参与认购;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和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该等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公

募基金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保险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产品参与认购;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养老金产品参与认购,该等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程序。

江苏无锡生物医药产业专项母基金(有限合伙)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产品备案。

综上,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4、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联席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本次发行对象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A、专业投资者B和专业投资者C,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C1、C2、C3、C4、C5。本次发行所发售的产品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及以上的投资者可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对其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等级是否匹配
1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投资者A
2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A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A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A
5无锡高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投资者C4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A
7UBSAG专业投资者A
8江苏无锡生物医药产业专项母基金(有限合伙)专业投资者A
9华灿桥普通投资者C4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A
1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A
1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A
1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A
14华多创新(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C4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迪哲医药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5、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

本次发行的14名认购对象均承诺:“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做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以接受前述主体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十三)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限售期安排、募集资金总额、竞价、定价、配售、缴款和验资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本次发行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十四)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取得了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批复,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

(二)《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署的《认购协议》合法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配售、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认购邀请书》《缴款通知书》的约定以及《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及发行人

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证券代码:688192

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交所科创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流通(预计流通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票类别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数量(股)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30,933,32955.2941,764,808272,698,13759.36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86,714,75744.71-186,714,75740.64
合计417,648,086100.0041,764,808459,412,894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截至2025年4月1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数量(股)持股比例(%)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先进制造境内非国有法人108,923,02326.08108,923,023
2AZAB境外法人108,923,02326.08108,923,023
3无锡迪喆境内非国有法人57,451,78813.760
4无锡新动能境内非国有法人7,595,7231.820
5ZHANGXIAOLIN境外自然人7,041,2201.692,376,000
6LAVDizal境外法人5,393,2581.290
7ZYTZ境外法人5,167,2831.245,167,283
8杨振帆境外自然人4,616,7501.112,995,080
9苏州礼康境内非国有法人4,303,7471.030
1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4,161,0221.000
合计-313,576,83775.08228,384,409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数量(股)持股比例(%)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先进制造境内非国有法人108,923,02323.71108,923,023
2AZAB境外法人108,923,02323.71108,923,023
3无锡迪喆境内非国有法人57,451,78812.510
4无锡新动能境内非国有法人7,595,7231.650
5ZHANGXIAOLIN境外自然人6,739,4001.472,376,000
6LAVDizal境外法人5,393,2581.170
7ZYTZ境外法人5,167,2831.125,167,283
8杨振帆境外自然人4,616,7501.002,995,080
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4,560,4970.99604,651
10苏州礼康境内非国有法人4,303,7470.940
合计-313,674,49268.28228,989,060

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因本次发行发生变化。

三、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2024年1-9月、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项目2024年1-9月/2024年9月30日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基本每股收益-1.35-1.22-2.72-2.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034.792.085.71

注1:发行前数据来自于公司定期报告;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4年1-9月、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四节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发行人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10056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10060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经立信复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4257号专项复核报告。发行人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4256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24年1-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依此计算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97,692.2591,036.14147,317.81211,233.74
非流动资产66,558.6658,601.7260,872.9963,341.97
资产总计164,250.91149,637.86208,190.81274,575.72
流动负债56,690.0944,843.5624,849.4821,198.65
非流动负债63,836.1319,931.567,493.227,092.47
负债合计120,526.2264,775.1232,342.7028,291.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2,843.3884,862.74175,848.10246,284.60
少数股东权益881.31---
所有者权益合计43,724.6984,862.74175,848.10246,284.60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33,845.109,128.86-1,028.54
营业利润-65,104.69-110,761.19-73,574.25-66,987.59
利润总额-64,964.39-110,761.19-73,574.25-66,987.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846.05-110,771.33-73,600.31-66,987.5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330.83-96,788.30-60,337.27-49,227.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61.6761,118.9738,455.60-162,730.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680.3230,824.91-3,326.49198,112.43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24.7997.12951.75-632.9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663.04-4,747.29-24,256.41-14,478.35

(四)主要财务指标表

项目2024.9.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流动比率(倍)1.722.035.939.96
速动比率(倍)1.631.905.889.96
资产负债率(合并)73.38%43.29%15.54%10.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每股净资产(元)1.032.084.326.09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5.253.80不适用1.42
存货周转率(次)0.260.23不适用不适用
总资产周转率(次)0.220.05不适用0.01
利息保障倍数(倍)-41.07-145.24-168.40-217.3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1.11-2.37-1.48-1.2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14-0.12-0.60-0.36
综合毛利率(%)97.73%96.48%-12.4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5-2.72-1.82-1.86

注:

1.上述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7)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值;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11)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74,575.72万元、208,190.81万元、149,637.86万元和164,250.91万元,2022年末、2023年末资产总额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核心管线的研发保持较高水平的投入及公司主营业务尚未盈利所致;2024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增加了银行借款及新设控股子公司吸收外部投资款所致。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9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8,291.12万元、32,342.70万元、64,775.12万元和120,526.22万元,2022年末以来呈较快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为日常经营所需自银行获取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工程项目贷款提升所致。

(二)偿债能力分析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9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9.96倍、5.93倍、2.03倍和1.72倍,速动比率分别为9.96倍、5.88倍、1.90倍和1.63倍,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0.30%、15.54%、43.29%和73.38%,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1)公司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金额大幅增加,导致流动负债上升;2)公司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导致流动资产减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公司各项偿债指标将进一步改善。

(三)盈利能力分析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28.54万元、0万元、9,128.86万元和33,845.10万元。2023年以来,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主要系公司核心产品舒沃替尼和戈利昔替尼分别于2023年8月和2024年6月获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批准上市,随着商业化进程加速推进,核心产品销售持续放量,推动公司收入规模快速提升。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9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6,987.59万元、-73,600.31万元、-110,771.33万元和-55,846.05万元,2021-2023年,公司亏损金额逐年递增,具体原因系商业化早期收入规模尚小背景下期间费用规模增大所致;2024年1-9月,随着公司收入规模快速提升,公司亏损金额同比减少,亏损幅度逐渐得以改善。

第五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B座6层法定代表人:江禹保荐代表人:许超、丁明明项目协办人:郑文锋项目组成员:高元、季李华、蓝图、薛杰、伊木兰·沙塔尔电话:010-56839300传真:010-56839400

二、联席主承销商名称: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49楼法定代表人:陆芳经办人员:史云鹏、陈灵灵、陈晓颖、蔡秋实、时泽华、柯奕、魏诗雨、方锐电话:021-61066000传真:021-50650075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3号楼南塔22-31层负责人:张学兵

经办律师:魏海涛、刘永超、王源电话:010-59572288传真:010-65681022

四、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负责人:杨志国经办注册会计师:林盛宇、陆成电话:021-23280000传真:021-63392558

五、验资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负责人:杨志国经办注册会计师:林盛宇、陆成电话:021-23280000传真:021-63392558

第六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华泰联合证券委派许超先生、丁明明先生作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许超先生,男,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监,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奥精医疗首发上市、艾迪药业首发上市、药明康德首发上市、奥赛康重组上市、爱尔眼科非公开发行、通化东宝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丁明明先生,男,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英诺特首发上市、康拓医疗首发上市、农业银行首发上市、万东医疗非公开发行、海思科非公开发行、爱尔眼科非公开发行、常山药业非公开发行、兴业银行配股、建设银行配股、中信银行配股、美年健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爱尔眼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四川双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山西证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等项目。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在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的基础上,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内部管理良好、业务运行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具备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基本条件。保荐人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证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七节其他重要事项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联席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一)发行人: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亮景路199、245号4幢

电话:021-61095757

传真:021-58387361

(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400

三、查询时间股票交易日的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