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凌信息: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4-22  高凌信息(68817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175证券简称:高凌信息公告编号:2025-026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25年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6
普通股股东人数4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76,125,16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76,125,16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8.867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8.867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志峰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姜晓会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6,089,51999.953129,9010.03925,7400.0077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6,089,51999.953129,9010.03925,7400.0077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6,089,51999.953129,9010.03925,7400.0077

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6,089,51999.953129,9010.03925,7400.007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5,968,78099.7945150,6400.19785,7400.0077

6、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5,969,48099.7954149,9400.19695,7400.0077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5,968,78099.7945150,6400.19785,7400.0077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0,109,89399.648729,9010.29475,7400.0566
5关于公司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9,989,15498.4586150,6401.48475,7400.0567
7关于公司2025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9,989,15498.4586150,6401.48475,7400.0567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3、5、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罗刚、詹雅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精诚律师认为,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