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彦技术:关于对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查股网  2026-06-02  邦彦技术(688132)公司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科创公监函〔2026〕0031 号

关于对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 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邹家瑞,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

经查明,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 募集资金使用未明确分级审批权限、2022 年至2025 年实质 性内部交易未合并抵消、2023 年内部委托研发合并抵消不规 范、2024 年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历史数据测算依据不充分、 2025 年固定资产折旧分摊不准确等情形。其中,实质性内部 交易未合并抵消、内部委托研发合并抵消不规范、固定资产 折旧分摊不准确等事项影响了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2026 年3 月20 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对2022 年三季报至2025 年三季 报进行追溯调整。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调减利润总额 523.75 万元,占比16.72%,调减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529.75 万元,占比12.88%;2023

年三季报调增利润总额335.09 万元,占比205.77%,调增归 母净利润335.09 万元,占比20.77%;2024 年一季报调减营 业收入2,336.57 万元,占比18.24%,调减营业成本2,335.09 万元,占比40.73%;2024 年半年报调减营业收入2,546.74 万元,占比11.73%,调减营业成本2,405.8 万元,占比29.63%; 2024 年三季报调减营业收入2,618.62 万元,占比10.31%, 调减营业成本2,477.68 万元,占比25.18%;2024 年年度报 告调减营业收入2,856.85 万元,占比8.24%,调减营业成本 2,855.36 万元,占比19.05%。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 四条第一款,《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4 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 条、第5.1.2 条、第5.1.3 条、第9.4.3 条,《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第 5.1.3 条等有关规定。针对上述事项,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 司及主要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其他责任人方面,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邹家 瑞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和信息披露事项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 责,对任期内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1.4 条、第4.2.1 条、第4.2.4 条、第4.2.5 条、第5.1.2 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4.2.1 条、第14.2.2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 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邹 家瑞予以监管警示。

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 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 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重 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0

证券交 交易

科创板公司管理部

二〇二六年六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