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特光学: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芳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54,414,400股减少至52,061,0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3.4959%减少至12.9122%,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芳立先生仍处于其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王芳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现就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王芳立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3302051975******** |
住所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 |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 否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414,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4959%。
在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1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53,3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3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061,0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122%。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均价(元) | 占总股本比例(%) |
王芳立 | 集中竞价 | 2025/3/26-2025/3/28 | -1,253,379 | 27.63 | 0.3109 |
大宗交易 | 2025/4/1 | -1,100,000 | 25.00 | 0.2728 | |
合计 | -2,353,379 | 26.40 | 0.5837 |
注:1、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2、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王芳立 | 合计持有股份 | 54,414,400 | 13.4959 | 52,061,021 | 12.9122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 54,414,400 | 13.4959 | 52,061,021 | 12.9122 |
注:1、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芳立先生的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