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智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年6月
目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0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1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2
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13
附件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4
附件2:《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0
附件3:《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7
附件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
附件5:《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37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保障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务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理人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两名股东代理人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不要随意走动,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5)。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16日15时00分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北山工业区11栋7楼701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16日;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以下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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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认真推进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针对2022年度的工作执行情况编制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公司的独立董事李正先生、颜光美先生、张俊生先生、肖红英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2:《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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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6月16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针对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编制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3:《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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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6月16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在公司董事会及总经理的领导下,公司财务部门认真做好各项财务工作,编制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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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6月16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参照历史经营状况以及现有生产能力,综合分析宏观政策、市场环境、信贷政策等因素对公司业绩预期的影响,结合2023年度公司的市场营销计划及生产经营计划并结合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5。《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经营或盈利情况的直接或间接承诺或保证,实际经营情况取决于国内外市场状况变化、公司所处的经济环境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5:《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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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6月16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
本议案已经由2023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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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6月16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基于公司2022年度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5,806,675.26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4,334,73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9,160,502.8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36%。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5)。本议案已经由2023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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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6月16日
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鉴于其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严谨,恪尽职守,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董事会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费用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6日
附件1: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大智造”)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规范运作,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董事会现将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董事会内部决策机制和运作程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各成员专业特长,科学决策,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共审议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度、聘任发行上市中介机构、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战略配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成就、补选独立董事、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议案。提请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对14项议案进行了表决。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
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职,相关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7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至第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五)公司治理状况
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有效地运作,已建立健全的符合上市要求的、能够保证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确保公司内部工作流程和制度的规范化、合理化和科学化,提高公司风险控制能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高。
二、2022年经营管理工作情况
(一)研发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高研发投入,全年研发投入8.14亿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9.25%。公司新申请专利及软件著作权430项,获得专利授权及软件著作权登记共163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293项境内专利与304项境外专利,其中境内专利包括140项发明专利。
报告期内,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新增医疗器械注册及备案凭证56张,截至报
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NMPA、CE、CB、cTUVus、EAC等213项认证,其中境内医疗器械注册及备案凭证24项,境外产品注册或认证189项,覆盖欧盟、亚太、北美等多个国家或地区。
在基因测序仪业务板块,公司秉承紧跟“超高通量”引领、“小型化”普及的定位和发展趋势,持续完善基因测序仪全矩阵产品布局,形成三大系列机型:
E系列、G系列和T系列,数据产出通量从Gb级别到Tb级别全覆盖。在“小型化”方向,公司于报告期内推出的小型化双载片测序平台DNBSEQ-G99是全球同等通量测序仪中速度最快的机型之一,适用于靶向基因测序和小型基因组测序,兼具数据产出速度快和质量高的双重优势。此外,为能够即时响应特殊样本的紧急测序需求,满足多场景、多领域、多样化的测序需求,公司发布了小巧轻便的基因测序仪DNBSEQ-E25,基于DNBSEQ E系列独有的自发光测序技术,可实现碱基序列的快速读取,同时此款测序仪对实验室温度及湿度均无特殊要求,可实现样本随到随测,大大降低了测序的门槛,适合开展病原微生物检测、小型基因组测序、宏基因组测序、靶向基因测序等应用。在“超高通量”方向,公司于报告期内重点开发超高通量测序仪DNBSEQ-T20×2,在荧光显微成像系统、图像算法、浸没式微流体系统均进行了技术升级,极大节省测序试剂的用量,进一步降低测序成本。该产品已于2023年2月发布,年生产力可达5万例人全基因组测序,在此基础上,DNBSEQ-T20×2可将单个人全基因测序成本降低至100美元以内。该设备适用于全基因组测序、单细胞测序及时空组学测序等多种应用,支持超大规模基因测序项目的展开。
在实验室自动化业务板块,基于对基因测序领域相关自动化的深刻理解,公司积累了以移液平台、温控平台等模块为核心,覆盖样本处理、样本提取、样本制备等领域的各类自动化技术,未来将继续发展数字微流控技术和液体处理技术等前沿技术。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上市了MGISP Smart 8,作为一款移液灵活、台面布局灵活、软件流程编辑灵活的实验室自动化移液机器人,其独立8通道的特点赋予了其移液范围更广和耗材兼容性,可涵盖基因组学、细胞生物学、蛋白质组学、药物研发、微生物筛选等多个领域的使用场景,并可开放适配第三方厂家的试剂盒;另外,公司还发布了基于数字微流控技术的自动化建库平台DNBelab-D4,作为一款便携式样本制备系统,可以实现从DNA到DNB的全流
程数字化制备和自动定量,该系统支持移动部署,具备携带 轻便、即插即用、操作简单和减少污染等优点,主要用于未知病原宏基因组测序、病毒溯源测序等高通量测序文库制备等领域。在新业务板块,公司坚持以多组学解决方案作为顶层生命科技核心工具开拓新发展方向。报告期内,公司基于智能化和自动化的设计理念,进一步升级智能高效的新型生物样本资源库MGICLab-LT系列,作为高度定制化的-80°C上提式自动化样本存储设备,该产品可实现对血液、组织、核酸、蛋白、微生物等多种样本资源进行大规模安全稳定的保藏;另外,公司推出掌上无线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并于2022年7月取得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注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报告期内,在单细胞领域公司升级了DNBelab C系列高通量单细胞RNA文库制备试剂盒,可对包括人、鼠、猴、猪、植物等30余种物种提供便携、经济、用户友好的单细胞组学研究工具;ZTRON基因数据中心一体机是集实验室信息管理、生信计算和海量基因数据存储及管理为一体的产品,报告期内该产品通过了欧洲隐私保护认证,权威组织EuroPriSe授予了European Privacy Seal证书。
(二)生产经营方面
1、整体经营情况
2022年度,公司整体实现营业收入42.31亿元,同比增长7.6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6亿元,同比增长319.04%。
2、生产与质控情况
公司坚守“恪守标准,追求卓越,矢志创新,精益求精”的质量方针,已建成覆盖研发、注册、生产、营销以及客户端使用的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取得33项全球体系认证,覆盖8项国际标准以及4项药监许可,为公司产品在全球市场开拓提供合规保障。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全部欧盟市场IVDR产品资质切换,确保公司销往欧盟市场的IVD产品合法合规,为欧盟市场进一步拓展提供有力保障。
3、营销方面
公司加强全球化业务网络的建设,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员工超过2,800
人。公司总部位于中国深圳,在国内武汉、长春、青岛等地设有25家分、子公司;在中国香港、美国、日本、拉脱维亚、德国、阿联酋、新加坡、巴西等地设立了21家境外子公司;同时,公司在北京、英国伦敦、拉脱维亚里加、德国柏林以及日本东京等地区新设立了5个客户体验中心,旨在使本地研究人员和合作伙伴业务体验公司尖端技术和创新平台,可为内外部培训、技术试验、项目验证等多样化需求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与应用指导;设立了专门研发部门推进技术进步,包括仪器通用技术研发中心、仪器产品研发中心、测序生化研发中心、应用研发中心、BIT产品研发中心、青岛研发中心、长光研发中心、CG研发中心以及云影研发中心,分布在深圳、武汉、青岛、长春、昆山、美国等国家和地区;为应对客户临时增加的零星采购及存储部分备件备料的需求,且为了向客户提供专业、及时、优质的产品支持服务,公司在深圳、武汉、中国香港、新加坡和拉脱维亚建成5个国际备件仓库,同时设立了呼叫中心支撑全球客户服务,业务遍布六大洲9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全球服务累计超过2,000个用户,进一步推动全球业务布局。
三、2023年主要工作规划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为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及业务发展需要,积极督促公司管理层执行各项经营计划,促进公司各项日常业务良好运行。同时董事会将继续大力推进如下工作:
(一)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
(二)扎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三)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公司董
事会将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6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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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并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独立董事辞职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原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颜光美先生、张俊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许怀斌先生、武丽波女士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7日由原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共有4名独立董事:李正先生、肖红英女士、颜光美先生、张俊生先生;2022年12月27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由新任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共有4名独立董事:李正先生、肖红英女士、许怀斌先生、武丽波女士。
2022年12月27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应当审议的重大事项,不涉及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故本次由李正先生、肖红英女士、颜光美先生、张俊生先生进行述职,其基本情况如下:
李正,男,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学学士学位。1983年7月至1991年4月,任浙江省金华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律师;1991年5月至1996年5月,任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高级研究员;1996年6月至2010年6月,任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发起合伙人、执业律师。曾任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
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承达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肖红英,女,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7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2年8月至1986年8月,任对外经济贸易部财会司科员;1986年8月至1988年10月,任对外经济贸易部审计局副处长;1988年10月至1996年7月,先后任中国中丝集团公司处长;1996年7月至2013年3月,任中国中丝集团公司(现更名为“中国中丝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独立董事,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颜光美,男,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2001年10月至2017年5月,任中山大学副校长。2001年10月至今,任中山大学药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广州市赛普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及董事,广州威溶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及董事长,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23日至2022年12月27日,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俊生,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2006年6月至2014年6月任中央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教学与科研教授,2020年6月23日至2022年12月27日,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董事会共召开九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李正 | 9 | 9 | 0 | 0 |
肖红英 | 9 | 9 | 0 | 0 |
颜光美 | 9 | 9 | 0 | 0 |
张俊生 | 9 | 9 | 0 | 0 |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李正 | 4 | 4 | 0 | 0 |
肖红英 | 4 | 4 | 0 | 0 |
颜光美 | 4 | 4 | 0 | 0 |
张俊生 | 4 | 4 | 0 | 0 |
3、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序号 | 委员会名称 | 委员 | 主任委员 |
1 | 审计委员会 | 余德健、张俊生、肖红英 | 张俊生 |
2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 汪建、徐讯、颜光美 | 汪建 |
3 | 提名委员会 | 牟峰、肖红英、李正 | 李正 |
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朱岩梅、肖红英、颜光美 | 颜光美 |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7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我们作为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分别参加了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专门委员会名称 | 亲自出席 | 委托 | 缺席 |
李正
李正 | 提名委员会 | 1 | 0 | 0 |
肖红英
肖红英 | 审计委员会 | 7 | 0 | 0 |
提名委员会 | 1 | 0 | 0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 | 0 | 0 |
颜光美
颜光美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 | 0 | 0 |
张俊生
张俊生 | 审计委员会 | 7 | 0 | 0 |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相关议事规则,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和参加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有效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4、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会议议题。在召开相关会议前,主动了解情况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认真审阅会议文件,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司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高度尊重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或建议,及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保持与独立董事的联系,使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情况。同时在相关会议召开前依法及时报送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材料,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对未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的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在各个业务环节均拟定了内部控制制度、设定了内部控制流程,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较好的执行。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须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改进内部控制流程,以保证内部控制体系的良好运行。
4、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5、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6、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通知、审议、表决等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以及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议案,为作出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7、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报告期内,未发现违规担保或逾期担保的情形;未发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违规情形,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8、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监督、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及审批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9、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提供审计服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各项审计工作。10、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及公司股东做出承诺的履行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11、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12、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主营业务之外的新业务。
13、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确保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管理层的沟通,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
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各项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关心公司的经营发展。
独立董事:李正、颜光美、张俊生、肖红英
附件3: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2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会议,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全年监事会共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董监高投保责任保险、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成就、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议案。
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公司监事2022年度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同时履行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
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核了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内容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4、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既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三、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度,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为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2023年监事会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完善监事会的运行机制,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提高监督效率,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三)监督公司内审部门的核查工作,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有效执行,控制企业的经营风险。
(四)重点关注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
(五)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加强会计、审计与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维护股东利益。
2023年,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6月16日
附件4: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期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达30%以上原因说明 |
营业收入 | 423,080.06 | 392,863.71 | 7.69% | 无重大变动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02,644.96 | 48,359.91 | 319.04% | 主要系美国诉讼和解,收到3.25亿美元净赔偿费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6,410.99 | 49,303.58 | -46.43%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投入较同期增加约2亿元以及销售产品结构发生变化,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13个百分点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124.53 | 107,318.35 | 32.43% | 主要系报告期美国诉讼和解,收到3.25亿美元净赔偿费所致 |
2022年 | 2021年 | 同期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达30%以上原因说明 | |
总资产 | 1,121,832.09 | 594,322.18 | 88.76% | 主要系报告期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成功,募集资金 |
到位及美国诉讼和解,收到3.25亿美元净赔偿费导致货币资金增加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941,310.66 | 400,705.25 | 134.91% | 同上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5.26 | 1.30 | 304.62% | 主要系报告期美国诉讼和解,收到3.25亿美元净赔偿费所致 |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5.22 | 1.29 | 304.65% | 同上 |
(二)主要财务指标及变动情况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同期变动/增减比例 | 变动比例达30%以上原因说明 |
1、盈利能力指标 | ||||
毛利率 | 53.58% | 66.44% | 减少12.86个百分点 | 无重大变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33% | 12.78% | 增加20.55个百分点 | 主要系报告期美国诉讼和解,收到3.25亿美元净赔偿费所致 |
2、偿债能力指标 | ||||
流动比率 | 5.44 | 2.55 | 为同期的2.14倍 | 主要系报告期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成功,募集资金到位及美国诉讼和解,收到3.25亿美元净赔偿费导致货币资金增加 |
资产负债率 | 15.74% | 31.44% | 减少15.70个百分点 | 同上 |
3、营运能力指标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7.78 | 5.58 | 增加2.2次 | 无重大变动 |
存货周转率 | 1.74 | 1.43 | 增加0.31次 | 无重大变动 |
(次) | ||||
4、研发投入指标 | ||||
研发投入 (亿元) | 81,436.67 | 60,829.92 | 33.88% | 注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9.25% | 15.48% | 增加3.77个百分点 | 无重大变动 |
注1:研发费用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在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高密度测序芯片耗材、自动化样本处理系统和远程超声机器人等领域的技术和产品创新及研发,为后续公司进一步拓展多样化的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领域市场打下基础。
二、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本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 | 同期变动 比例 | 变动比例达30%以上原因说明 |
货币资金 | 647,545.18 | 260,831.05 | 148.26% | 注1 |
衍生金融资产 | - | 2,364.31 | -100.00% | 注2 |
应收账款 | 59,343.82 | 49,364.04 | 20.22% | 无重大变动 |
应收票据 | 10,930.98 | - | 不适用 | 注3 |
预付款项 | 5,105.07 | 6,183.84 | -17.45% | 无重大变动 |
其他应收款 | 2,840.01 | 2,140.83 | 32.66% | 注4 |
存货 | 130,091.18 | 95,581.84 | 36.10% | 注5 |
其他流动资产 | 15,469.91 | 10,280.95 | 50.47% | 注6 |
长期股权投资 | 1,108.54 | 91.83 | 1107.23% | 注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000.00 | - | 不适用 | 注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511.99 | 5,091.50 | 8.26% | 无重大变动 |
固定资产 | 64,415.87 | 61,039.04 | 5.53% | 无重大变动 |
在建工程 | 75,172.68 | 5,868.94 | 1180.86% | 注9 |
使用权资产 | 10,047.80 | 10,372.53 | -3.13% | 无重大变动 |
无形资产 | 68,774.67 | 64,965.47 | 5.86% | 无重大变动 |
长期待摊费用 | 7,064.77 | 6,650.52 | 6.23% | 无重大变动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459.94 | 4,464.15 | 111.91% | 注1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598.63 | 9,031.33 | -49.08% | 注11 |
短期借款 | 5,003.68 | 3,003.99 | 66.57% | 注12 |
应付票据 | 3,575.52 | 1,344.72 | 165.89% | 注13 |
应付账款 | 42,411.17 | 33,385.20 | 27.04% | 无重大变动 |
合同负债 | 28,369.41 | 44,485.14 | -36.23% | 注14 |
应付职工薪酬 | 27,728.85 | 21,112.10 | 31.34% | 注15 |
应交税费 | 16,296.17 | 16,708.32 | -2.47% | 无重大变动 |
其他应付款 | 16,836.15 | 18,265.95 | -7.83% | 无重大变动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241.75 | 3,502.83 | 21.09% | 无重大变动 |
其他流动负债 | 15,743.35 | 25,728.47 | -38.81% | 注16 |
租赁负债 | 7,769.43 | 9,248.47 | -15.99% | 无重大变动 |
长期应付款 | 3,624.17 | 3,370.75 | 7.52% | 无重大变动 |
递延收益 | 4,885.54 | 4,927.88 | -0.86% | 无重大变动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7.51 | 489.74 | -82.13% | 注17 |
股本/实收资本 | 41,433.47 | 37,179.05 | 11.44% | 无重大变动 |
资本公积 | 873,300.52 | 545,657.82 | 60.05% | 注18 |
盈余公积 | 4,679.17 | 4,679.17 | 0.00% | 无重大变动 |
注1:货币资金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与Illumina就美国境内的所有未决诉讼达成和解,收到Illumina支付的3.25亿美元净赔偿费;报告期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到位;
注2:衍生金融资产变动原因主要系上期购买的外汇套期产品在报告期已到期,后续未购买新的外汇套期产品;
注3:应收票据变动原因主要系期末收到客户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1.09亿;
注4: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主要系保证金押金增加;
注5:存货变动原因主要系考虑国际贸易形势,报告期内进行战略备料,原材料增加约2亿;
注6: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增加;
注7:长期股权投资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对联营公司股权投资予以实缴及报告期对联营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
注8: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变动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新增私募股权基金投资;
注9:在建工程变动主要原因系本期确认创新中心土地和建筑物的工程进度及募投项目工程进度;
注10: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主要原因系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注11: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主要原因系本期完成收购少数股东权益的工商变更,上期末预付的股权收购款于本报告期确认为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注12:短期借款变动原因主要系本报告到期偿还上期3,000万银行借款,同时新增银行借款5,000万;注13:应付票据变动原因主要系采购业务采取票据结算增加所致;注14:合同负债变动原因主要系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预收款项减少所致;注15:应付职工薪酬变动原因主要系员工人数增加导致期末确认的应付工资增加;注16:其他流动负债变动原因主要系本期诉讼案件和解,冲回以前年度确认的诉讼拨备;
注17: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原因主要系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注18:资本公积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首次公开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到位,本期确认股本溢价32.43亿。
(二)利润及现金流量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本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 | 同期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达30%以上原因说明 |
营业收入 | 423,080.06 | 392,863.71 | 7.69% | 无重大变动 |
营业成本 | 196,404.75 | 131,840.23 | 48.97% | 注1 |
税金及附加 | 2,731.67 | 2,331.30 | 17.17% | 无重大变动 |
销售费用 | 61,661.50 | 62,021.75 | -0.58% | 无重大变动 |
管理费用 | 60,497.30 | 61,657.38 | -1.88% | 无重大变动 |
研发费用 | 81,436.67 | 60,829.92 | 33.88% | 注2 |
财务费用 | -15,178.49 | 12,881.40 | -217.83% | 注3 |
其他收益 | 9,411.00 | 5,708.68 | 64.85% | 注4 |
投资(损失)/收益 | -2,751.96 | 2,234.53 | -223.16% | 注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 -2,364.31 | 2,557.61 | -192.44% | 注6 |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 | -2,485.18 | 1,396.39 | -277.97% | 注7 |
资产减值损失 | -7,975.65 | -3,956.00 | 101.61% | 注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 63.67 | -35.12 | -281.28% | 金额绝对值不重大 |
营业外收入 | 223,749.70 | 398.66 | 56024.91% | 注9 |
营业外支出 | 34.56 | 10,002.10 | -99.65% | 注10 |
所得税费用 | 50,840.57 | 12,032.00 | 322.54% | 注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124.53 | 107,318.35 | 32.43% | 注1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012.44 | -34,662.86 | 188.53% | 注1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8,897.22 | -83,527.30 | 不适用 | 注14 |
注1:营业成本变动原因主要系市场需求变化导致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化,高毛利产品销售占比下降,故产品综合毛利率同比下降,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同比增长;
注2:研发费用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在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高密度测序芯片耗材、自动化样本处理系统和远程超声机器人等领域的技术和产品创新及研发;
注3:财务费用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美元、欧元对人民币升值,公司持有的美元、欧元货币性项目产生汇兑收益,去年同期,美元、欧元贬值,相应产生汇兑损失。同时由于本期募集资金到位及收到Illumina支付的3.25亿美元净赔偿费,公司现金持有量增加导致公司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注4:其他收益变动原因主要系,①软件增值税退税增加;②本期新增的研发方向符合国家倡导的新兴战略性产业布局,为鼓励及扶持公司的高研发投入,政府提供的相关资助增加;
注5:投资(损失)/收益变动原因主要系本报告期及上年同期汇率波动,导致购买外汇套期产品的交割实现的对冲损益变动;
注6: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变动原因主要系本报告期及去年同期汇率
波动,导致的购买外汇套期产品公允价值变动;
注7:信用减值(损失)/转回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基于对客户预期信用损失风险评估后,对部分客户单项计提特别坏账损失所致;
注8: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主要系受市场需求变化,行业下行影响,公司对相关产品计提了减值准备;
注9: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与Illumina就美国境内的所有未决诉讼达成和解,本期收到Illumina支付的3.25亿美元净赔偿费;
注10: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Illumina就境外部分国家未决诉讼达成和解,冲回以前年度的诉讼拨备;同时本期捐赠支出增加;
注11: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主要系美国子公司收到3.25亿美元净赔偿费导致美国子公司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
注12: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与Illumina就美国境内的所有未决诉讼达成和解,本期收到Illumina支付的3.25亿美元净赔偿费;
注13:投资活动净现金流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创新中心项目土地和建筑物的工程进度款及募投项目工程进度款;
注14: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三、 其他财务情况说明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6日
附件5: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根据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目标,结合公司近年经营业绩、实际生产能力、2023年度市场营销计划及生产经营计划,按照合并报表口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分析研究,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经营业务所涉及的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所在行业形势、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3、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无重大变化。
4、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
5、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受政府、市场、资金的影响而实施困难。
6、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不会有重大变化。
7、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公司能正常运行。
8、无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重要影响。
二、2023年度财务预算及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战略规划,结合现阶段行业发展状态,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公司将贯彻落实经营规划,持续加强渠道网络建设,加大研发投入,优化全球生产布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力争实现2023年度主营业务既定的预算目标。
上述预算不代表公司2023年度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
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环境、国家政策、行业发展、公司经营决策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上述财务预算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