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6-05-26  博众精工(688097)公司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58.3078%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56.9402%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320509679806640C□不适用
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320509MA1P7KMF7C□不适用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吕绍林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吕绍林?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不适用
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320500MA1M940P3W□不适用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投资者名称变动前股数(万股)变动前比例(%)变动后股数(万股)变动后比例(%)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2,967.200029.0323127,312,48128.5040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请注明)2026/05/21-2026/05/25
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960.584526.7786115,856,84525.9392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请注明)2026/05/21-2026/05/25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80.00002.418010,800,0002.4180//
吕绍林35.26780.0790352,6780.0790//
合计26,043.052358.3078254,322,00456.9402----

注:1、上表所涉数据如有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5月25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2日,控股股东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99,8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58%。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80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78%。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60,430,523股减少至256,126,5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58.3078%减少至57.3442%,触及1%刻度。

2026年5月25日,控股股东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59,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25%;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4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16%。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56,126,593股减少至254,322,0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57.3442%减少至56.9402%,触及1%刻度。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