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邦股份: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020证券简称:方邦股份公告编号:2026-023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易红琼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79,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董事叶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4,4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前述股份均来源于IPO前取得的股份,并于2020年7月22日起上市流通。
?因个人资金需求,股东易红琼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4564%;叶勇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13,6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379%,减持股份总数占其本次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易红琼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 |
| 持股数量 | 4,979,672股 |
| 持股比例 | 6.0438%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4,979,672股 |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叶勇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 |
| 持股数量 | 454,419股 |
| 持股比例 | 0.5515%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454,419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董事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
| 叶勇 | 149,599 | 0.1816% | 2025/11/5~2025/12/8 | 61.37-70.38 | 2025年9月11日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易红琼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1,200,000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1.4564%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823,930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200,0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6月26日~2026年9月25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叶勇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113,604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1379%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13,604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13,604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6月26日~2026年9月25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注:上表的持股比例以2026年6月1日的公司总股本82,393,000股计算。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1、股东易红琼承诺
(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最高可至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100%(若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项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3)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4)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减持。
2、股东叶勇承诺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配合公司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