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邦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2  方邦股份(68802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020证券简称:方邦股份公告编号:2026-022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东枝路2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1
普通股股东人数6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47,299,58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47,299,58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7.711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7.7118

注:公司表决权数量不含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的数量。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苏陟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王作凯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全部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7,296,08299.99263,5000.00740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7,296,08299.99263,5000.00740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7,296,08299.99263,5000.00740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7,270,62799.93873,9250.008225,0300.0531

5、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8,891,70699.95583,9250.04420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7,298,08299.99681,5000.00320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7,296,08299.99263,5000.007400.0000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7,297,08299.99472,5000.00530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887,42999.91003,5000.090000.0000
5《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3,887,00499.89913,9250.100900.0000
7《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3,887,42999.91003,5000.090000.0000
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3,888,42999.93572,5000.064300.0000

注:此表为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不包含持股5%以下但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8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3、5、7、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兴、廖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