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集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安集科技 股票代码:688019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5月22日
目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8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9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0
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1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 12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4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5
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16
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17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1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 19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21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22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4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5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26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7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3
董事候选人简历 ...... 37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 39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议。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通讯会议并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登入会议的股东无权参与通讯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2日14:00
2、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华东路5001号金桥综合保税区T6-5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 《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9、 《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0、 《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
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3、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4、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15、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6、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度董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编写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情请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22日
议案二: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监事会根据2022年度监事会各项工作情况,编写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情请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5月22日
议案三: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22日
议案四:
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对2022年所开展的各项工作的总结,撰写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22日
议案五: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2022年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56.82%,主要原因为:在“立足中国,服务全球”的战略定位下,公司持续保持与现有客户积极紧密合作,加大力度开拓中国大陆地区市场,客户用量及客户数量进一步上升,同时海外市场进一步拓展,公司营业收入稳步提升。在化学机械抛光液方面,公司积极推进化学机械抛光液全品类产品的市场拓展和客户端导入进程,其中钨抛光液、基于氧化铈磨料的抛光液及衬底抛光液的产品布局进一步丰富且营业收入增长率较高,硅衬底抛光液在海外市场有突破性进展;在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方面,公司持续攻克技术难关,中国大陆市场的拓展按计划顺利进行,新产品成功导入海外市场,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的营业收入情况如预期;在电镀液及添加剂方面,公司在自身研发积累搭建技术平台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技术引进等横向合作的形式,进一步拓展和加强了产品线平台能力建设,提升了公司在该领域的综合水平,且大幅度加速了规模量产的进程,产品已覆盖多种电镀液及添加剂。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0,045.3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29.78%,主要系公司与客户紧密合作,充分把握客户需求,持续加大产品研发和产品商业化的多方位布局,同时,公司持续提升管理和运营效率,使得公司业绩积极增长。
主要会计数据如下列表格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076,787,316.10 | 686,660,621.16 | 56.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1,436,958.70 | 125,084,063.28 | 140.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00,453,800.14 | 91,107,538.21 | 229.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9,122,116.48 | 61,105,784.69 | 291.32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21,549,944.38 | 1,201,160,935.33 | 26.67 |
总资产 | 2,047,601,294.07 | 1,672,228,439.94 | 22.45 |
二、2023年度财务预算
根据公司的2023年经营计划,公司将持续弘扬“客户服务,客户导向”的文化并有效实施,打造用户可以信赖和依靠的供应伙伴,提升客户黏度。在坚持“立足中国、服务全球”的战略定位,坚定高效实施各产品线规划,进一步扩大海内外市场占有率,实现销售收入稳健增长,确保公司“美中强”目标实现。继续加强组织竞争力,提升整体经营能力的同时,加强成本管理,提效降本,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22日
议案六: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1,436,958.70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19,872,686.0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2022年当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09,132,156.08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20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7日,公司总股本为75,974,210股,若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909,168.20元(含税),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比例约10.32%,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59%。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3年4月7日,公司总股本75,974,210股,合计转增22,792,26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98,766,473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22日
议案七: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较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该额度在本议案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22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独立董事: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0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发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董事:
Shumin Wang女士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因董事职务另行领取津贴。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因董事职务领取津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22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度,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本议案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5月22日
议案十:
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
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鉴于毕马威华振在以往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表现出的专业服务和经验与能力,现提请股东大会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22日
议案十一: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
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22日
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22日
议案十三: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22日
议案十四: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余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取消处理;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22日
议案十五: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Shumin Wang女士、Chris Chang Yu先生、杨磊先生、张昊玳女士、Zhang Ming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三),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上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22日
议案十六: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井光利先生、汤天申先生、李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三),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上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22日
议案十七: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监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陈智斌先生、高琦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四),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上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22日
附件一: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明确公司战略发展方向,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能,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贯穿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公司全体董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管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安集科技始终坚定发展战略,充分把握市场变化所带来的机遇,坚持自主研发,提升技术转化能力;持续加大市场开拓,进一步稳固行业地位。同时,不断强化内部治理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一)创新研发进一步延伸,开启市场新征程
公司始终秉承“研发创新驱动企业发展”的理念,持续研发投入,不断延伸研发创新能力,扩大市场开拓。公司围绕液体与固体衬底表面的微观处理技术和高端化学品配方核心技术,专注于芯片制造过程中工艺与材料的最佳解决方案,成功搭建三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技术平台:化学机械抛光液-全品类产品矩阵、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领先技术节点多产品线布局、电镀液及其添加剂-实现电镀高端产品系列国产突破。公司技术及产品已涵盖集成电路制造中“抛光、清洗、沉积”三大关键工艺,随着公司研发产品范围及应用的进一步拓展,逐渐覆盖芯片制造中成熟制程及先进制程多个技术节点,在先进封装领域的产品覆盖面也越来越广,客户数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运营保障效果显著,助力公司业绩稳健增长
公司提前预测并快速响应市场变化情况,主动采取积极措施,实现了产能的高质量扩展,进一步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保障了全年运营计划的充分实施。公司持续加强生产运营管理、原材料及供应链保障、产业链上下游拓展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持续的业绩增长提供良好的支撑和保障。
(三)能力建设持续提升,支持公司长足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优化内部组织架构、运营机制,在管理方面进行持续升级完善,整合管理层级,加强流程再造,有效控制公司的管理成本,进一步提高了针对市场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管理效益。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后备人才引进和培养,整合优势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综合实力。公司积极落实信息系统提升,在IT基础设施、专利管理电子系统、海关关务系统、ERP系统等方面均得到优化提升。公司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义务。报告期内,公司首次系统性搭建可持续发展管理机制,启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中长期策略、愿景和目标的制订,将ESG管理理念充分融入企业文化、公司业务开展和员工日常工作中,致力于使安集科技的可持续发展推动世界的可持续发展!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2年,公司不断强化内控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监管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公平对待全体股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升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和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讨论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时间 | 会议名称 | 序号 | 议案 | |
2022/4/13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 | 《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4 | 《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 |||
7 |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8 |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10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11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12 | 《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13 |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考核和2022年度薪酬调整的议案》 | ||
14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15 | 《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
1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 ||
17 |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2/4/21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 | 《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2022/4/28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2/6/24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 |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2 |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
2022/7/18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 | 《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
2022/8/30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 | 《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2022/10/28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 |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2/11/14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1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免去陈大同先生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
2 | 《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
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4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5 | 《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6 | 《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2/12/1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 | 《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在上述会议中,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运作。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
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独立董事认真参加董事会会议,充分表达意见,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保障。
(二)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2次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原则,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会议名称 | 序号 | 议案 |
2022/5/9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1 |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4 | 《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7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
10 | 《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
11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1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 ||
13 | 《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
2022/11/30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免去陈大同先生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
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专门委员会在内部控制有效性、定期报告编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方面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了重大决策的质量。
(四)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三、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基于“立足中国,服务全球”的战略定位,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集成电路领域化学机械抛光液和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等产品的研发,以填补国产关键半导体材料的空白。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及技术平台,成功搭建了应用于集成电路制造及先进封装领域的电镀液及其添加剂产品系列平台。
在化学机械抛光液板块,公司积极加强、全面开展全品类产品线的布局,旨在为客户提供完整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在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板块,公司专注于集成电路前道晶圆制造用及后道封装用等高端产品领域,致力于攻克领先技术节点难关并提供相应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在电镀液及添加剂板块,公司成功搭建应用于集成电路制造及先进封装领域的技术平台,实现电镀高端产品系列国产突破。公司围绕自身核心技术,基于产业发展及下游客户的需求,在纵向不断提升技术与产品能力的同时横向拓宽产品品类,为客户提供更有竞争力的产品组合及解决方案。
同时,公司着手建立核心原材料自主可控供应的能力,以支持产品研发,并保障长期供应的可靠性,提升自身产品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并依托核心技术和行业影响力,紧密结合市场需求,积极拓展、延伸相邻领域。
未来,公司将持续开拓创新,继续深化与中国大陆及中国台湾客户的合作,并积极开拓全球市场。同时,公司将在现有业务和技术的基础上,持续稳健地通过自建或并购延伸半导体材料产业链,目标成为世界一流的高端半导体材料供应伙伴。
2023年,公司将着力达成以下目标:
(1)在坚持安全、健康、环保的原则下,夯实ESH管理流程的落实和监管,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实现全公司合规合法经营,安全无事故。
(2)继续弘扬“客户服务,客户导向”的文化,打造用户可以信赖和依靠的供应伙伴,提升客户黏度。在坚持“立足中国、服务全球”的战略定位下,坚定高效实施各产品线规划,进一步扩大海内外市场占有率,实现销售收入稳健增长,确保公司“美中强”目标实现。
(3)继续加强组织竞争力,提升整体经营能力的同时,加强成本管理,提效降本,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
(4)持续拓展外部发展之路,布局资产多元化,积极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并有效按期进行。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22日
附件二: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自身职责,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监事会8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时间 | 会议名称 | 序号 | 议案 |
2022/4/13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 |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3 |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 ||
4 | 《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
5 |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
6 |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7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8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
10 | 《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11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 ||
2022/4/21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 | 《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2022/4/28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2/6/24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 |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2 |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4 |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
2022/7/18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 | 《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
2022/8/30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 | 《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2022/10/28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2/12/1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 | 《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2.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2.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2.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2.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2.5 | 发行数量 | ||
2.6 |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 ||
2.7 | 限售期 | ||
2.8 | 股票上市地点 | ||
2.9 |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2.10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3 | 《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的合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 ||
1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1、 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合法合规。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
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 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相应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 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经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 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5、 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并对首次授予部分完成第二次归属、预留部分完成第一次归属事宜。上述内容均经过监事会审议。
6、 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持续建立、完善、落实相应内部控制制度;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较为合理、有效,相关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应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7、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持续依法行使监事会各项职权,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审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依法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会议,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监事会将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进一步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高效运行,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5月22日
附件三:
董事候选人简历
Shumin Wang(王淑敏)女士:1964年出生,美国国籍,美国莱斯大学材料化学专业博士学历,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商学院EMBA,入选“上海领军人才”、“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历任美国IBM公司研发总部研究员,Cabot Microelectronics科学家、项目经理、亚洲技术总监。2004年9月至今历任安集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4年11月至今任Anji Microelectronics Co., Ltd.董事;2006年2月至2017年6月历任安集有限(公司前身)董事、董事长、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台湾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宁波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宁波安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北京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上海安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ANJI MICROELECTRONICS PTE. LTD.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Chris Chang Yu(俞昌)先生:1958年出生,美国国籍,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物理专业博士学历。历任Micron Technologies高级工程师,Motorola Corporation高级工程师,Rockwell International研发小组组长,作为Cabot Microelectronics创始团队,任职研发经理、研发副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研发处处长,现任安派科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2004年6月至今任Anji Microelectronics Co., Ltd.董事;2004年9月至2015年12月历任安集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2006年2月至2017年6月历任安集有限(公司前身)董事长兼总裁、董事兼总裁、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杨磊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化学专业博士学历。历任麦肯锡管理咨询公司全球副董事,Vantage Point Venture Partners董事,极地晨光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安集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5月至2017年6月任安集有限(公司前身)董事;2011年6月至今任Anji Microelectronics Co., Ltd.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Zhang Ming(张明)先生:1966年出生,加拿大国籍,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EMBA,
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佛山鸿基薄膜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比利时巴可公司区域销售经理、美国科视数字系统公司总经理、英国豪迈集团中国区总裁、英国标准协会大中华区董事总经理、欧陆科技集团中国区董事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山东安特纳米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ANJI MICROELECTRONICS PTE. LTD.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SEPPURE PTE.LTD.董事。2020年12月起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3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张昊玳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约克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航国际航空发展有限公司转包财务处主管,现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三部项目高级经理。兼任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先科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井光利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经济学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历任天津文化用品采供供销站科长,天津一商集团副总经理。2022年5月退休。
汤天申先生:1957年出生,美国国籍,美国德克萨斯农工大学电子工程博士学历。历任美国德克萨斯农工大学金斯维尔分校助理教授、终身职副教授,Lanstar首席工程师,Intel资深设计经理,Penstar首席技术官,华虹NEC副总裁,中芯国际商务发展副总裁、设计服务资深副总裁、执行副总裁,Solantro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广东跃昉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现任芯空间(浙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宇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社会科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附件四: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高琦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工业经济本科学历。历任招商局蛇口港务公司经营部职员,招商银行信贷部助理,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海南阳光旅业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华衡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瀛洲三岛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陈智斌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摩根大通银行新加坡分行投资银行部经理,北京清石华山资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北京清芯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