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百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5599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请全体参会人员共同遵守。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请有出席股东会资格的相关人员准时抵达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会议谢绝录音录像。股东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事宜。
二、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
四、股东出席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秘书处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对于所有已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议案,参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
六、股东会按如下程序进行:首先宣读各项议案并由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随后由股东针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进行发言或提问,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回答。
七、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两个工作日,向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联系方式:
010-83520088-638;cb_investors@bjcaibai.com.cn)。股东在会议现场要求发言的,应在会议开始前30分钟至会议签到处填写《发言登记表》,以书面方式提交发言或质询的问题。每一股东发言时,应首先向会议报告姓名或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量,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质询环节,时间合计一般不超过30分钟。
八、与本次股东会议案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在会议现场投票的,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划“√”表示,
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十、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后,宣布会议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4:00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15:00。会议地点:公司五层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06号)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华萍会议议程:
一、现场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三、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四、审议下列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4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五、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专项说明》
六、股东对会议议案发言提问,现场回答股东提问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计票、监票,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监票人代表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休会并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
十一、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十二、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公司全体董事切实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自觉参与各项重大事件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公司2025年度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公司董事会现就相关工作情况拟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本议案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附件:《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信任与支持下,切实履行股东会所赋予的董事会职权,高效推进股东会各项决议有效实施,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董事会围绕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坚持主营业务的核心地位,以强化内部治理、夯实管理根基为抓手,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5年是黄金珠宝行业深度分化、价值重构的关键一年。面对金价持续高位震荡与消费结构深刻变革的双重挑战,公司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经营理念,积极拥抱数字化变革,深化产品创新与文化赋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健增长与品牌价值的持续提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8.20亿元,同比增长42.44%;实现归母净利润11.33亿元,同比增长57.59%。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为95.1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2.96%,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资产为46.7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7.34%。
二、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董事履职情况2025年公司全体董事恪守勤勉尽责原则,均按照相关规定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诚信、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就董事会审议事项提出了积极的建议,并通过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多种方式认真履职。
(二)董事会召开会议情况2025年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议案60项。全体董事均依法合规、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独立董事基于其专业知识与独立判断,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各项决议公告均已及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三)董事会执行股东会决议情况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提议召开4次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24项。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合规有序,确保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董事会严格执行和落实了报告期内历次股东会的决议,有效维护了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及履行职责。2025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发展委员会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积极履职,结合各自的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客观审慎的判断,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和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成员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非独立董事贾强先生于2025年4月2日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龚蕾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冯国华先生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汪继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并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汪继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会成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信息披露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在规定的披露时限内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了各项公告及相关文件。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够客观的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报告期内共披露临时公告52份,定期报告4份。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2025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优秀实践案例”。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5年,公司持续重视并扎实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注重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股东会审议事项的决策。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上交所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线上线下投资者调研活动等多种渠道,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并将投资者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传递给公司管理层,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2024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
五、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监管指引,结合本年度业务发展与治理实践,进行监事会改革,监事会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选举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持续完善以董事会为核心的企业治理架构。公司致力于健全权责清晰、运转协调的决策、执行与监督机制,并通过强化内控体系与全面风险管理,确保公司治理与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运作高效,切实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续保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及高管责任保险的续保工作,具体如下:
1.投保人: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和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主体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5.保险期限:2025年11月18日起12个月
七、2026年工作展望
2026年是“十五五”新征程的启航之年,也是公司建场70周年华诞,站在新起点,公司锚定目标,保持战略定力,用担当诠释初心,用奋斗承载使命,以奋进姿态迎接挑战,以创新实干铸就辉煌,凝心聚力推动公司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稳健前行。
一是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凝聚高质量发展新共识。2026年是公司前行70周年的里程碑之年,也是开启“十五五”新征程的启航之年。公司将扎实推进“十五五”规划的启动与编制工作,以此作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激发干劲的重要契机。系统谋划战略发展路径,科学应对内外部环境深刻变化,持续巩固和培育企业可持续核心竞争力,团结带领全体菜百人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西城实践中书写崭新篇章。
二是坚持党建引领,全力冲刺销售目标,深耕核心市场。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结合“红心聚力创领金彩”党建品牌推动党建与经营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凝聚奋斗合力、激发队伍活力。围绕年度经营任务,聚焦核心市场持续发力,全力优化营销
网络布局,赋能市场效能,深化渠道布局与终端运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关键岗位、重点任务中亮身份、做表率,推动服务品质与销售业绩双提升,确保全年经营目标和各项工作计划高质量达成。
三是发展“金色工程”人才体系,打造黄金珠宝行业人才生态链。全面推进“金色工程”全链条人才发展战略,启动“金色种子”计划,聚焦业务攻坚与管理赋能,推动人才成长,开展“十五五”开局之年的首次干部岗位竞聘与择优上岗工作,为“十五五”规划实施奠定坚实人才基础,依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持续深化集产教融合平台、现代学徒项目、自主认定体系、技能大赛促育四位一体现代技能人才培育机制,树立黄金珠宝行业人才战略新标杆,为全国技能人才高地建设和黄金珠宝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菜百方案”。四是深化品牌赋能,全面推进“文商旅体展”深度融合。实施品牌年轻化战略,打造以菜百首饰主品牌引领,菜百传世、菜百典藏、菜百悦时光子品牌协同并进的品牌矩阵。深化文化IP合作,拓展优质文博与非遗IP,以总店博物馆和祥云小镇分馆为核心,升级馆店结合模式,打造沉浸式消费场景,以文化赋能提升品牌价值。
五是深化产品研发创新。加大自主产品引进与开发力度,围绕五个战略方向推进产品线全面升级,构建差异化经营内核。打造覆盖多元消费层级的产品矩阵,精准匹配不同客群需求,赋能产品价值持续提升,以产品创新驱动品牌核心竞争力升级。
六是加快数智转型,科技赋能提质增效。以创新发展、数字化驱动效率变革,全面落地AI辅助设计、数字人、智能售卖机、数字孪
生等应用,覆盖研发、销售、服务、管理全场景。优化线上线下一体化渠道,提升直播电商与智慧门店效能,实现精准营销与精细化运营,构建数智化零售新生态。七是严守合规底线,提升公司治理与ESG水平。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完善内控与风险防控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效能。践行ESG理念,强化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坚守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权益,开展捐资助学、扶贫助困、助力就业等公益项目,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展现国企担当。以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实现公司与社会、环境协同发展,打造成为有温度的上市公司。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规定,公司董事2025年度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共计
646.04万元,详见下表: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2025年度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 1 | 谢华萍 | 董事长 | 205.86 |
| 2 | 宁才刚 | 董事、总经理 | 205.53 |
| 3 | 贾强 | 原董事,已于2025年4月2日离任 | 0 |
| 4 | 龚蕾 | 董事 | 0 |
| 5 | 李沄沚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63.49 |
| 6 | 刘伟 | 董事 | 0 |
| 7 | 张山树 | 董事 | 0 |
| 8 | 李燕 | 独立董事 | 16 |
| 9 | 胡显发 | 独立董事 | 16 |
| 10 | 王薇 | 独立董事 | 16 |
| 11 | 冯国华 | 独立董事 | 0.40 |
| 12 | 汪继源 | 职工代表董事 | 22.76 |
| 合计 | 646.04 | ||
注:董事、总经理宁才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沄沚系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领取董事津贴;职工代表董事汪继源系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未领取董事津贴。
经综合各项考评指标,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涉及绩效考核评价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等次均为“A优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33,066,364.0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58,304,646.9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5,830,464.70元,加上2025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去2025年已分配股利,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878,512,910.61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757,894,916.37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8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77,777,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6,666,684.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53.54%(即现金分红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四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适用期限
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失效。
三、薪酬标准
1.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考核指标和激励方案执行。
2.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独立董事津贴为16万元/年,按季度发放。
四、其他说明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
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本议案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非表决事项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燕)
作为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审慎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并审慎的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燕,女,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经济学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不存在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会情况 | |||||
| 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7 | 7 | 2 | 0 | 0 | 否 | 4 |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共召开7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14项议案,审阅2项报告,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并出席了历次会议。本人在上述会议前均对相关资料和信息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读,会上对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不存在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就
公司财务、内控及相关业务状况进行沟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保持密切联系,沟通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总体审计策略、关键审计事项、重要风险领域等事项,对年审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重大问题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询问了解,并认真审阅了书面沟通函件等内容,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向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签字注册会计师详细了解了会计师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已审财务报表分析、2024年财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类型等情况。与签字注册会计师等审计项目组人员沟通了2025年度审计进场安排,要求审计团队在开展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好与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事前、事中、事后沟通,制定详尽的审计计划和审计策略,做好重大风险识别和提示,重点关注公司关键审计事项,客观公正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认真了解了公司审计部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黄金套期保值业务以及大额资金往来等事项的专项检查情况,并根据审计工作的内外部环境,就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中应关注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同时,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关切,以便在履职过程中更好的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出席董事会、独董
专门会议、专委会、股东会并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实地考察公司经营活动现场、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外部审计机构及公司管理层等进行沟通等多种方式多次开展现场工作,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关注公司业务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同时,本人注重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履职培训,提升专业水平。报告期内参加了关于上市公司如何合规开展市值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与年报半年报格式准则修订介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实践、《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解读、强化ESG管治与实践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等多个方面的培训课程及“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专题培训,并完成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及时掌握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情况,学习领会政策精神,了解监管动态,提高履职能力,以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作用,为充分履职奠定基础。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本人就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进度、持续优化公司内控等事项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建议,并均得到采纳。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鉴于公司所有募投项目已于2025年8月按期全部结项,本人重点就项目结项过程的规范性、最终投资效益的实现情况以及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的后续使用安排,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问询与监督。针对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的新阶段,本人建议公司应系统总结募投项目在扩大营销网络、升级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实施成效,并将相关管理经验固化于日常运营中,相关建议已得到公司管理层的积极采纳。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可以及时获取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履职。
(六)其他履职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建言献策,就相关事项合法合规性做出独立明确的判断,重点就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公司及其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履职,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定价原则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查阅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未超过经审议的预计额度,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的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
告、季度报告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通过对报告内容进行审阅,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内部控制流程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根据《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方案》,按照评分标准和评价要素,充分了解、审查、评价了致同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专业胜任能力、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情况。经充分了解致同胜任能力,认为致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致同在过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做到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审计工作。公司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致同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5月28日,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卓先生因工作调动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任报告,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该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管理部经理代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职责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同意指定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管理部经理代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职责。本人对公司指定代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职责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审核,认为本次审议及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杨鹏艳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杨鹏艳女士代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职责。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2025年4月2日,公司非独立董事贾强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向公司提交辞任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该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龚蕾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对公司增补非独立董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次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龚蕾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龚蕾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025年5月28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龚蕾女士增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冯国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对公司选举独立董
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次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冯国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冯国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025年12月23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冯国华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公司董事会指定杨鹏艳女士代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职责事项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所述。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发展水平,方案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涉及的上述重点事项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审议披露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四、自我评价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审慎、客观公正的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在日常工作中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要求,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显发)
作为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审慎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并审慎的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胡显发,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团委书记、副庭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等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不存在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会情况 | |||||
| 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7 | 7 | 4 | 0 | 0 | 否 | 4 |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共召开7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14项议案,审阅2项报告,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共召开2次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3项议案,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并出席了会议。本人对会议相关资料和信息均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读,对提交上述会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不存在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内控及相关业务状况进行沟通,与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保持
密切联系,与签字注册会计师等审计项目组人员沟通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总体审计策略、关键审计事项、重要风险领域等事项,并认真审阅了书面沟通函件等内容,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要求审计团队在开展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好与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事前、事中、事后沟通,制定详尽的审计计划和审计策略,做好重大风险识别和提示,重点关注公司关键审计事项,客观公正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同时,认真了解了公司审计部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黄金套期保值业务以及大额资金往来等事项的检查情况,要求其要持续关注公司各业务环节的关键风险点,做好风险识别与防控,持续提升内控水平。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同时,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关切,以便在履职过程中更好的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出席董事会、独董专门会议、专委会、股东会并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出席业绩说明会、实地考察公司经营活动现场、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外部审计机构及公司管理层等进行沟通等多种方式多次开展现场工作,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关注公司业务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了解公司经营
发展情况。同时,本人注重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履职培训,提升专业水平。报告期内参加了关于上市公司如何合规开展市值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与年报半年报格式准则修订介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实践、《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解读、强化ESG管治与实践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等多个方面的培训课程及“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专题培训,并完成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及时掌握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情况,学习领会政策精神,了解监管动态,提高履职能力,以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作用,为充分履职奠定基础。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状况、规范运作及合规管理等方面的汇报。本人就持续强化重大合同的全流程风险管控、以及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与风险防范能力等事项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建议,并均得到采纳。鉴于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且监管环境日益复杂,本人重点就现有业务模式下的合规审查、以及关键业务环节的法律风险排查情况,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问询与监督。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可以及时获取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履职。
(六)其他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
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建言献策,就相关事项合法合规性做出独立明确的判断,重点就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公司及其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履职,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定价原则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查阅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未超过经审议的预计额度,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的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通过对报告内容进行审阅,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内部控制流程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方案》,按照评分标准和评价要素,充分了解、审查、评价了致同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专业胜任能力、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情况。经充分了解致同胜任能力,认为致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致同在过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做到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审计工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致同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5月28日,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卓先生因工作调动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任报告,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该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总经理助
理兼财务管理部经理代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职责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同意指定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管理部经理代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职责。本人对公司指定代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职责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审核,认为本次审议及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杨鹏艳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杨鹏艳女士代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职责。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2025年4月2日,公司非独立董事贾强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向公司提交辞任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该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龚蕾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对公司增补非独立董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查,认为本次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龚蕾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龚蕾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025年5月28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龚蕾女士增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冯国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对公司选举独立董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次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冯国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冯国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025年12月23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冯国华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公司董事会指定杨鹏艳女士代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职责事项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所述。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发展水平,方案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涉及的上述重点事项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审议披露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四、自我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审慎、客观公正的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在日常工作中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
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要求,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薇)
作为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审慎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并审慎的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薇,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薇一美好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CEO、监事,北京联益慈善基金会理事,中华女子学院兼职客座教授,北京印刷学院兼职客座教授,北京服装学院企业导师,中国电影剪辑学会短片短视频艺术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文化与数字创意行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海淀区人工智能行业妇女联合会执委。曾任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625所宣传部借调《中国航空报》人物访谈编辑、《环球飞行》杂志联合出版人、人物访谈节目撰稿人,新浪网编辑、高级编辑,搜狐网奥运频道负责人、主编,新浪网新闻
中心媒体合作副总监、总监、政务微博合作负责人、智库负责人、副总编,北海星行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法人、CEO等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不存在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会情况 | |||||
| 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7 | 7 | 1 | 0 | 0 | 否 | 4 |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共召开2次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3项议案,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共召开1次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1项议案,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本人对会议相关资料和信息均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读,对
提交上述会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不存在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内控及相关业务状况进行沟通,与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保持密切联系,与签字注册会计师等审计项目组人员沟通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总体审计策略、关键审计事项、重要风险领域等事项,并认真审阅了书面沟通函件等内容,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要求审计团队在开展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好与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事前、事中、事后沟通,制定详尽的审计计划和审计策略,做好重大风险识别和提示,重点关注公司关键审计事项,客观公正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同时,认真了解了公司审计部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黄金套期保值业务以及大额资金往来等事项的检查情况及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要求要持续关注公司各业务环节的关键风险点,做好风险识别与防控,持续提升内控水平。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同时,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关切,以便在履职过程中更好的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出席董事会、专委会并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实地考察公司经营活动现场、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外部审计机构及公司管理层等进行沟通等多种方式多次开展现场工作,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关注公司业务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同时,本人注重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履职培训,提升专业水平。报告期内参加了关于上市公司如何合规开展市值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与年报半年报格式准则修订介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实践、《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解读、强化ESG管治与实践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等多个方面的培训课程及“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专题培训,并完成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及时掌握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情况,学习领会政策精神,了解监管动态,提高履职能力,以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作用,为充分履职奠定基础。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与管理层及中层干部就各平台新媒体电商变化趋势进行交流,分享了对当下电商格局中产品、平台、内容三者关系的深入见解,指出产品是根基,平台是传播与销售的关键渠道,内容则是连接二者的桥梁。强调公司需依据不同平台特性与用户画像,精准制定营销策略。表示只有明晰消费者购买公司黄金珠宝产
品的核心因素,如品牌历史、产品工艺、设计独特性或性价比等,才能针对性地优化产品与营销,实现公司持续的销售增长与品牌发展。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可以及时获取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履职。
(六)其他履职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建言献策,就相关事项合法合规性做出独立明确的判断,重点就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公司及其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履职,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定价原则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查阅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未超过经审议的预计额度,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的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通过对报告内容进行审阅,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内部控制流程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解了致同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专业胜任能力、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情况。经充分了解致同胜任能力,认为致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致同在过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做到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审计工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致同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2025年5月28日,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卓先生因工作调动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任报告,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该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管理部经理代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职责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同意指定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管理部经理代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职责。本人对公司指定代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职责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审核,认为本次审议及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杨鹏艳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杨鹏艳女士代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职责。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2025年4月2日,公司非独立董事贾强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向公司提交辞任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该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龚蕾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对公司增补非独立董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次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龚蕾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龚蕾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025年5月28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龚蕾女士增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冯国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对公司选举独立董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次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合法利益的情形。冯国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冯国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025年12月23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冯国华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公司董事会指定杨鹏艳女士代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职责事项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所述。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发展水平,方案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涉及的上述重点事项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审议披露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四、自我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审慎、客观公正的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在日常工作中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要求,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增加现场工作次数,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国华)
作为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审慎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冯国华,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上海领教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领教,惠生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卡奥斯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金蝶国际软件集团有限公司CEO兼执行董事、中国惠普有限公司副总裁、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敏华控股有限公司CEO兼执行董事。
2025年12月23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本人自2025年12月23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报告期内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与签字注册会计师等审计项目组人员就2025年度审计进场安排进行沟通,要求审计团队在开展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好与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事前、事中、事后沟通,制定详尽的审计计划和审计策略,做好重大风险识别和提示,重点关注公司关键审计事项,客观公正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认真了解了公司审计部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黄金套期保值业务以及大额资金往来等事项的专项检查情况,并根据审计工作的内外部环境,就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中应关注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了解中小股东的诉
求和关切,以便在履职过程中更好的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在任职期间通过列席股东会并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实地考察公司经营活动现场等进行沟通等多种方式多次开展现场工作,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关注公司业务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全面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同时,本人注重加强自身学习,提升专业水平。报告期内及时掌握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情况,学习领会政策精神,了解监管动态,提高履职能力,以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作用,为充分履职奠定基础。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报告期内,本人基于企业战略与管理咨询的专业背景,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整体经营战略、业务流程及组织效能等方面的汇报。本人就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的清晰度与落地路径、核心业务流程的优化空间等议题,向公司管理层提供了专业建议,相关提议均得到重视与采纳。
(六)其他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建言献策,就相关事项合法合规性做出独立明确的判断,重点就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自任职以来,本人持续关注关联交易发生情况,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定价原则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查阅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未超过经审议的预计额度,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的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涉及的上述重点事项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审议披露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四、自我评价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日常工作中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要求,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专项说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说明如下。
一、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共计
867.98万元,详见下表: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2025年度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 1 | 宁才刚 | 董事、总经理 | 205.53 |
| 2 | 李沄沚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63.49 |
| 3 | 李卓 | 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已于2025年5月28日离任 | 61.96 |
| 4 | 董振邦 | 副总经理 | 152.06 |
| 5 | 时磊 | 副总经理 | 146.75 |
| 6 | 杨娜 | 副总经理 | 138.19 |
| 合计 | 867.98 | ||
经综合各项考评指标,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核等次均为“A优秀”。
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失效。
(三)薪酬标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的规定,依据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说明
1.本议案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
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执行。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