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湾:关于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通知债权 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4 月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 年5 月19 日召开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均未 达成,为维护持有人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以自有资金回购该员工持股计划项 下未解锁股份合计2,148,160 股,回购价格为10.8449 元/股,回购价款已足额支 付完毕。经董事会审慎研究,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决定对上述股份予以 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43,016,809 股减少至240,868,649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4,301.6809 万元减少至24,086.8649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2023 年员工持股计 划未解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将导致公司股份总量及 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6 年5 月20 日)起45 日内, 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 人如未在上述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注销事项将按照法 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 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应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办理债权申报。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 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 年5 月20 日起45 日内(工作日:9:0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1228 弄6A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朱女士
4、联系电话:021-65638550
5、邮箱:ir@geoharbour.com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