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能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于2026 年5 月14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在浙江省龙游县永泰路6 号浙江桦 茂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5 月13 日以通讯方式 告知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会议由董事长余国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伊通满族自治县华大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大热电”)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计划为华大热电向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以下简称“招行衢州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5,0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保证额度有效期为一年的借款, 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华大热电股东张清海先生对上述
债务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 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及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