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电池: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5378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5月26日
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5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2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3
议案四: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14
议案五: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5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16议案七:关于制定《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7
议案八: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8
听取: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报告 ...... 20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向公司会务人员进行登记,出示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并以打“√”表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六、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七、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未经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一军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5月2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4 | 《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 7 | 《关于制定<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8 | 《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六)听取《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报告》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复会,主持人宣读股东会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十二)鉴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过去一年的履职情况作了总结,并编制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附件: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5年,面对美国高额关税和行业竞争加剧的复杂形势,在公司董事会的战略引领和正确领导下,公司秉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以新质生产力为核心驱动力,以全球化战略为导向,紧密围绕“国内未来工厂”+“海外生产基地”的双规划,推动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970.4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23.9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1.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929.8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5.5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47,989.0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125,190.2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4%。202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430.65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03.60%。
二、2025年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行
2025年,为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及时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核心治理文件进行了系统修订。同时,新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等专项制度,进一步夯实了公司规范运作的制度基础,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二)组织召开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3次董事会,2次监事会,3次股东会,1次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结合各自的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客观、审慎的判断,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权限,履行决策程序。董事会切实做到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并落实股东会决议,领导公司生产经营有序开展。
三、监事会改革情况根据新《公司法》及监管要求,公司于2025年9月取消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审查资料等方式,切实履行了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监督职责,实现了监督职能的平稳过渡与有效衔接。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全面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深入了解公司发展及经营状况,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2025年,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制衡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上,公司注重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
量,以期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股东会审议事项的决策;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作出及时的回答与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
七、董事履职及薪酬披露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忠实、勤勉履职,按时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后执行,薪酬标准及实际发放情况等内容符合公司规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的相关内容。
八、董事会2026年工作计划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规范治理中的核心领导作用,紧紧围绕年度总体目标,积极有序的投入到各项经营工作中。2026年董事会制定的工作重点如下:
1、持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合规运行。公司将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及法规规定,及时做好各项内控控制度的建设与优化,坚持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优化内部控制流程,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合规运行。
2、持续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中心作用,加强董事的履职培训,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按照公司既定的经营目标及发展方向,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努力推动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3、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依法维护全体投资者权益,尤其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董事会将认真贯彻监管机构保护投资者的相关要求和指示精神,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有效增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树立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特此报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已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6,596,558.60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1,346,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201,96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7.3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议案四: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编制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已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议案五: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致同所为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度聘请的致同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现公司拟续聘致同所承担我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致同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同时,公司提请股东会对管理层进行授权,如审计范围和内容变更导致费用增加,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与致同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最终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需要向关联人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科技”)采购锌粉等原料,2026年度公司预计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7,200万元(不含税)。
关联关系描述:朱翔先生担任中金科技董事,朱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相关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已于2026年4月28日及2026年5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议案七:关于制定《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具体内容已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议案八: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 1 | 陈一军 | 董事长 | 现任 | 115.58 |
| 2 | 余谷峰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168.97 |
| 3 | 陈科军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143.05 |
| 4 | 余谷涌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117.13 |
| 5 | 余元康 | 董事 | 现任 | 160.72 |
| 6 | 陈恩乐 | 董事 | 现任 | 160.37 |
| 7 | 陈瑜 | 职工董事、生产部经理 | 现任 | 42.15 |
| 8 | 马扣祥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00 |
| 9 | 沈颖程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00 |
| 10 | 应华东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33 |
| 11 | 陈剑锋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0 |
| 12 | 俞德昌 | 独立董事 | 离任 | 7.00 |
注:以上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二、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为:每人每年8万人民币(含税),自任期开始起按月发放。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鉴于年度审计报告于次年4月底前进行审议,故部分年度绩效薪酬在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后计算发放。
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同时担任多个岗位的,根据主要岗位绩效以及相关岗位贡献领取相应薪酬。
5、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具体内容已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听取: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与约束作用,促使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助力公司效益提升与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薪酬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鉴于年度审计报告于次年4月底前进行审议,故一定比例的2026年度绩效薪酬将在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和绩效评价后计算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同时担任多个岗位的,根据主要岗位绩效以及相关岗位贡献领取相应薪
酬。
5、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上述薪酬方案执行。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阅。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