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发来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汇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吴聚秀为项目合伙人、洪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因原签字注册会计师洪伟已从中汇离职,中汇现委派吴聚秀、刘凌烽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为吴聚秀、刘凌烽。
二、本次变更后签字会计师情况
1、基本信息
姓名 | 角色 | 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家数 |
吴聚秀 | 项目合伙人 | 2001年 | 2013年 | 2002年2月 | 2022年 | 8家 |
刘凌烽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19年 | 2016年 | 2019年4月 | 2023年 | 0家 |
高峰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01年 | 1998年 | 2009年6月 | 2022年 | 3家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