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13  博迁新材(605376)公司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发来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汇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吴聚秀为项目合伙人、洪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因原签字注册会计师洪伟已从中汇离职,中汇现委派吴聚秀、刘凌烽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为吴聚秀、刘凌烽。

二、本次变更后签字会计师情况

1、基本信息

姓名角色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家数
吴聚秀项目合伙人2001年2013年2002年2月2022年8家
刘凌烽签字注册会计师2019年2016年2019年4月2023年0家
高峰质量控制复核人2001年1998年2009年6月2022年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