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顺: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6月25日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签到处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上午10:00正式开始,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在会议开始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大会秘书处按股东持股数排序发言,股东发言时应向大会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发言时请简短扼要,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无关的发言及质询,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有权
要求股东停止发言。
七、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弃权”,请与会股东认真填写表决票。大会表决期间,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
八、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九、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和公司监事参加,表决结果当场以决议形式公布。
十、本公司将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
十一、公司董事会聘请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本次的会议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将于本次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10:00会议地点: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389号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6月25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6月25日)的9:15-15:00。
(四)会议出席人员
1、2024年6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二、会议议程
(一)报告会议出席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推举负责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的计票和监票的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
(四)议案说明并审议;
序号 | 议案名称 |
累计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1 | 选举周明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2
1.02 | 选举韩林静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3 | 选举尹德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五)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六)股东投票表决;
(七)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八)宣读投票结果和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陈勇先生、俞婷婷女士、杜淼女士自2018年6月27日起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要求,三位独立董事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提出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明生先生、韩林静女士、尹德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韩林静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经股东大会选举后任职,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周明生先生、韩林静女士、尹德军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附件周明生,男,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化工工艺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副总经理,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中亚区域总部总经理。现任赛鼎工程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韩林静,女,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财务管理专业博士学位、管理学副教授职称。历任南阳理工学院教师。现任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师。
尹德军,男,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有限合伙人,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思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