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丽妆:2026年半年度报告_摘要

查股网  2026-08-14  丽人丽妆(605136)公司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5136公司简称:丽人丽妆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总股本400,458,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10,011,462.50元(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6年半年度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丽人丽妆605136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杜红谱王壹
电话021-64663911021-64663911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
电子信箱shlrlz@lrlz.comshlrlz@lrlz.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2,722,702,133.062,729,798,063.93-0.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25,242,893.632,403,770,739.360.89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894,218,293.86831,017,896.397.61
利润总额34,207,042.48-40,495,141.04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22,877.00-32,759,681.34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214,713.73-34,048,966.44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546,653.2063,343,830.14-72.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3-1.33增加2.2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0.08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0.08不适用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8,62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黄韬境内自然人28.28113,232,7660冻结13,000,000
北京琳琅焕彩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7.5770,376,7450
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4.9019,608,9390
翁淑华境内自然人4.1816,747,5380
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4713,876,5930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境外法人0.281,103,1200
闫秀芝境内自然人0.261,050,1000
姜峰臻境内自然人0.24972,5000
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PLC.境外法人0.23919,9580
邝健清境内自然人0.20810,2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黄韬与翁淑华在股份减持等相关事项上系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