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沿浦: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合以上情况,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全体成员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核查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