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化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21  醋化股份(603968)公司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及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担 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 亿 元的担保(包含正在履行中的担保,其他币种可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合并计 算),担保期限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内有效。

根据上述决议确定的担保限额,2026 年5 月20 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通 立洋化学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的人民币7,000 万元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期限33 个月,自2026 年5 月20 日起至2029 年2 月8 日止。其中提款期自2026 年5 月20 日起至2027 年 2 月8 日止,还款期自2026 年8 月9 日起至2029 年2 月8 日止。本次担保事项 不存在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 年10 月10 日,注册资本8,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俞新南,注册地和经营地为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区,公司经营范围 为:乙腈、2-丁烯醛[抑制了的]、氨溶液 \([10\%<含氨≤35\%]\) 、吡啶、丙酮、亚硫 酸氢铵生产;三氯吡啶醇(99%)、吡啶硫酮钠(40%)、吡啶硫酮铜(96%)、吡啶 硫酮锌(48%)、吡啶硫酮锌(98%)、氰基吡啶、烟酰胺、硫酸铵、吡唑酮生产、 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可禁止进出 口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该 公司总资产为38,465.71 万元,负债总额17,524.77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6,101.24 万元),净资产20,940.95 万元。2025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2,101.51 万元,净利润2,337.71 万元。

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未经审计),该公司总资产为46,393.65 万元,负 债总额25,211.14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3,802.41 万元),净资产21,182.51 万 元。2026 年1-3 月实现营业收入10,515.71 万元,净利润208.14 万元。公司持 股比例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债务人: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

保证人: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具体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 向债务人发放的贷款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债权人实 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 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如主合同项下贷款 系应债务人申请对旧贷、票据贴现款或信用证议付款进行偿还或转化,或贵行应 债务人申请,在保证责任期间内以新贷偿还主合同项下信用证、票据等垫款债务 的,本保证人确认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担保范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 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 止。

四、董事会意见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其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为保证子公司的资 金周转,公司同意为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5,200 万元(含 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合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91%,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