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创智能: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05  永创智能(603901)公司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3年12月4日,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250股进行回购注销。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57元/股。总价款为人民币51,412.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1,250股,公司股份总数将从487,913,566股(注:总股本487,913,566股为截止2023年12月3日股本数量,未考虑未来公司永02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数量)减少至487,902,316股。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总股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本

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23年12月5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申报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3、联系人:耿建、李慧敏

4、联系电话:0571-28057366

5、传真号码:0571-28028609

6、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