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华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88证券简称:新华网公告编号:2026-027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华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网”)全资子公司新华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00万元参与认购上海信遨春晓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标的基金”“合伙企业”或“基金”)的份额,标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555万元,本次出资认购后,创业投资将持有标的基金5.6845%的合伙份额。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未达到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事项目前尚需进行工商登记和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投资回收周期较长,且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投资收益水平和资产运作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创业投资于2026年5月18日与普通合伙人上海信峘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启、曾银芳、郜桂祥共同签署了《上海信遨春晓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合伙协议”),创业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600万元认购标的基金的份额,占标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10,555万元的5.6845%。
| 投资类型 | □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基金?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与私募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理服务等合作协议 |
| 私募基金名称 | 上海信遨春晓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投资金额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600?尚未确定 |
| 出资方式 | ?现金□募集资金?自有或自筹资金□其他:_____□其他:______ |
| 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在基金中的身份 | ?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普通合伙人(非基金管理人)□其他:_____ |
| 私募基金投资范围 | □上市公司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其他:科技相关产业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根据《公司章程》《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参
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事项已经公司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上海信峘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法人/组织全称 | 上海信峘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协议主体性质 | ?私募基金?其他组织或机构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1FL72A0Y□不适用 |
| 备案编码 | P1070732 |
| 备案时间 | 2020/03/05 |
|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 王云美 |
| 成立日期 | 2019/12/09 |
| 注册资本/出资额 | 1,000万元 |
| 实缴资本 | 1,000万元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1688弄2401室-1 |
| 主要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博云路2号浦软大厦208室 |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王云美 |
| 主营业务/主要投资领域 | 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其他:_______?无 |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科目 | 2026年3月3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13,353,348.33 | 16,965,042.26 |
| 负债总额 | 961,457.62 | 3,970,750.39 |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12,391,890.71 | 12,994,291.87 |
| 资产负债率 | 7.20% | 23.41% |
| 科目 | 2026年1-3月 | 2025年度 |
| 营业收入 | 7,828.44 | 5,448,883.88 |
| 净利润 | -602,401.16 | 2,348,606.33 |
3、其他基本情况上海信峘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是一家专注于新兴科技产业的私募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信峘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创业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计划增持公司股份。除合伙协议等关于合伙企业的相关文件外,上海信峘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创业投资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
(二)有限合伙人
1、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法人/组织名称 |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217530017530□不适用 |
| 成立日期 | 2003/09/22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长江路88号 |
| 主要办公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长江路88号 |
| 法定代表人 | 余静渊 |
| 注册资本 | 22,269万人民币 |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楼梯制造;楼梯销售;地板制造;地板销售;木材加工;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玻璃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搪瓷制品制造;搪瓷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电器修理;日用产品修理;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灯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卫生洁具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用石加工;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商 |
| 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咨询策划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服装服饰零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施工专业作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检验检测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浙江梦天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0.91%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其他:_______?无 |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科目 | 2026年3月3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2,197,094,379.41 | 2,325,843,800.42 |
| 负债总额 | 388,597,756.09 | 525,805,563.06 |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1,808,496,623.32 | 1,800,038,237.36 |
| 资产负债率 | 17.69% | 22.61% |
| 科目 | 2026年1-3月 | 2025年度 |
| 营业收入 | 181,100,232.97 | 1,084,679,152.36 |
| 净利润 | 8,458,385.96 | 64,810,088.76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及创业投资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
2、李启
| 姓名 | 李启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其他:________?无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启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及创业投资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
3、曾银芳
| 姓名 | 曾银芳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其他:________?无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银芳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及创业投资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
4、郜桂祥
| 姓名 | 郜桂祥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盐城市********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其他:________?无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郜桂祥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及创业投资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 基金名称 | 上海信遨春晓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DLW2NP0Y□不适用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上海信峘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规模(万元) | 10,555.00 |
| 组织形式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4/05/22 |
| 存续期限 | 5年 |
| 投资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经营场所 |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68号222室 |
| 备案编码 | 尚未完成私募基金备案 |
| 备案时间 | 尚未完成私募基金备案 |
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普通合伙人为上海信遨春晓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有限合伙企业”“本合伙企业”或“基金”)之执行事务合伙人,该等权利由普通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书面决定作出。有限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共由三(3)名委员组成,由管理人聘任。
2、各合伙人主要权利义务本有限合伙企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信峘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于其认缴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享有与有限合伙人相同的财产权利,并享有按
| 序号 | 投资方名称 | 身份类型 |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 本次合作前持股/出资比例(%) | 本次合作后持股/出资比例(%) |
| 1 | 上海信峘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 25 | 1 | 0.2369 |
| 2 |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8,000 | 0 | 75.7935 |
| 3 | 新华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600 | 0 | 5.6845 |
| 4 | 李启 | 有限合伙人 | 1,230 | 0 | 11.6532 |
| 5 | 曾银芳 | 有限合伙人 | 600 | 0 | 5.6845 |
| 6 | 郜桂祥 | 有限合伙人 | 100 | 0 | 0.9474 |
| 合计 | 10,555 | 1 | 100.00 | ||
照本协议约定取得绩效收益的权利,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承担本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责任,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创业投资及其他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本有限合伙协议的约定参加合伙人大会及行使有限合伙人相关权利。
3、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由合伙企业直接支付给管理人上海信峘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管理费一次性支付。①基金投资期内,每一有限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额的2%/年支付管理费,累计应支付管理费为其实缴出资额的6%;任一次后续实缴出资完成后,基金管理人按照该次新增实缴出资后的总实缴出资额为基数计算并收取从本有限合伙企业募集完成之日至投资期末累计应收管理费;管理费由普通合伙人在本基金中直接列支;②基金退出期及延长期(如有)内,管理费为0;
③基金投资期内管理费一次性预支,支付时间为本有限合伙企业募集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期间为募集完成之日至投资期末,按三(3)年计算;任一次后续实缴出资完成后的二十日内,支付累计应收管理费与已支付管理费的差额。
4、投资收入的分配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对于有限合伙企业可分配资金中的项目投资收入,按照下述顺序进行分配:
(a)按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其回收实缴出资额;
(b)项目投资收入超过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按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门槛收益,门槛收益率为每年6%(单利);
(c)如仍有剩余,其中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同时其余80%按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本有限合伙企业仅得以法律法规允许的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科技相关产业。有限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主要通过上市公司并购、与产业方整合、投资项目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东回购、管理层回购、股权转让、上市、项目投资清算等方式进行退出。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秉持严谨、审慎的态度密切关注本有限合伙企业项目投资的退出机会,并应适当、合理地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执行项目投资的退出。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对外投资完成后,应由管理人对所投资项目或目标公司进行持续监控,防范投资风险。如所投资项目或目标公司发生无法合理预见的重大异常情况,可能造成合伙企业重大损失的,管理人应根据合理的商业判断采取必要的异常情况处置措施,尽可能减少或消除该等异常情况对合伙企业或所投资项目或目标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键股东、人员持有基金份额或任职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持有该私募基金份额或认购该私募基金份额,亦未在该私募基金、投资基金以及基金管理人中任职。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上海信峘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华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启、曾银芳及郜桂祥
2、总认缴出资额:105,550,000.00元
3、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投资范围
本合伙企业直接投资于科技相关产业。若对科技相关产业的投资(指投资协议签署,支付投资款等)之目的已不可能实现(管理人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投
资决策程序,变更投资标的除外),本基金将在知悉该事项之日起的五(5)个工作日内按照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时的银行账户进行全部实缴出资额的原路返还。
5、期限:本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十二(12)年,基金存续期限为基金成立日(以募集完成日为准)起五(5)年,其中投资期三(3)年,退出期二
(2)年。基金存续期限届满后,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普通合伙人和合计持有有限合伙企业二分之一或以上总实缴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基金存续期限可延长两次,每次一年。
若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在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基金存续期限届满前全部完成处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自行决定提前解散本有限合伙企业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和清算。
6、支付方式与出资期限
普通合伙人要求缴付出资款时,应至少提前五(5)个工作日向各有限合伙人发出缴资通知,缴资通知应列明签发时间、该合伙人该期应缴付出资的金额和时间。合伙人应于该等缴资通知写明的付款日或之前按照通知要求将该期出资款足额缴付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7、亏损分担
有限合伙企业项目投资收入按照基金整体“先回本后分利”的原则进行分配。
有限合伙企业项目投资收入以外的可分配资金,按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在合伙人之间分配。
本协议约定应由有限合伙企业承担的合伙费用由所有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有限合伙企业的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向债权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8、项目变现和现金分配的时间安排
有限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主要通过上市公司并购、与产业方整合、投资项目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东回购、管理层回购、股权转让、上市、项目投资清算等方式进行退出。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秉持严谨、审慎的态度密切关注本有限合伙企业项目投资的退出机会,并应适当、合理地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执行项目投资的退出。
有限合伙企业应在取得可用于进行分配的项目投资收入每次累计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后的30个工作日内进行分配。
9、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地为上海,按该仲裁机构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10、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之日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创业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股权投资业务,以获取中长期投资回报。本次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冲突,此项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事项目前尚需进行工商登记和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投资回收周期较长,且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
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的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