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不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江苏常州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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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 6 -议案一:《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8 -议案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9 -议案三:《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15 -议案四:《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20 -议案五:《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26 -议案六:《关于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 - 27 -议案七:《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28 -议案八:《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除董事长、副董事长外)薪酬的议案》- 29 -议案九:《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 31 -议案十:《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33 -议案十一:《关于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34 -议案十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35 -议案十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38 -议案十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39 -附件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 - 44 -附件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报告 .................................................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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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①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②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1日。
③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武澄西路1号公司二楼职工培训室。
三、出席现场会议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会议,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见证律师: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周光明、王彦萱。
五、现场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2、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3、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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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5、推举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代表与律师共同参加计票和监票、分发现场会议表决票。
6、对以下议案进行审议和投票表决:
议案一: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四: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六: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议案七: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议案八:审议《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除董事长、副董事长外)薪酬的议案》;
议案九: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十: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十一:审议《关于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十二: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十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十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听取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报告。
7、股东发言。
8、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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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监票人代表宣读表决结果。
10、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1、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2、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13、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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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在参会登记时间内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份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由会议主持人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它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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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 “√”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七、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14个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
八、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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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已编制完成《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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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2023年,世界经济缓慢复苏,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2%,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4.6%。钢铁行业作为基础产业,2023年,积极适应市场、主动对接需求、调整品种结构、深化对标挖潜,生产经营平稳运行,彰显了行业发展韧性和潜力。但同时,钢铁行业供给强于需求、成本重心实际下移幅度小于钢价降幅,钢铁行业运行呈现“需求减弱、价格下降、成本高企、利润下滑”的态势,提质增效难度加大。
2023年,公司专注中高端不锈钢管市场,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延续了2022年度稳健增长的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15,517,352.47元,同比增长24.21%,实现净利润351,616,770.56元,同比增长63.43%,业务规模稳步增长,经营业绩再创新高。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发展较好,下游行业投资增速稳中有升,其中石油化工行业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加之电力设备制造行业产业政策的支持,下游市场对公司高端产品需求进一步增加。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提高高端高效产品比例,同时,公司积极推进优化生产工艺,通过内部成本管控等降本增效措施,提高产品盈利能力,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同比均有所增加,实现了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双增长。
2023年度整体经营情况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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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3,515,517,352.47 | 2,830,365,688.82 | 24.21 | 2,699,188,805.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1,616,770.56 | 215,149,488.85 | 63.43 | 176,349,277.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24,461,863.94 | 176,746,679.93 | 83.57 | 149,597,903.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918,682.57 | -20,578,138.87 | 上年同期为负 | 490,203,163.04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798,984,287.88 | 2,580,833,110.22 | 8.45 | 2,472,264,180.05 |
总资产 | 4,258,307,422.32 | 3,817,083,770.15 | 11.56 | 3,549,741,122.46 |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3 | 0.38 | 65.79 | 0.3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2 | 0.38 | 63.16 | 0.3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0.32 | 81.25 | 0.2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20 | 8.55 | 增加4.65个百分点 | 7.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19 | 7.02 | 增加5.17个百分点 | 6.13 |
二、2023年度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1、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占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其议事规则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治理。
2023年度,董事会按照规范运作的各项规定,组织筹备召开公司董事会会议共计9次,各位董事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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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勤勉尽职地履行各项职责,从公司稳定及可持续性发展出发,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重要决策。2023年度,会议相关议题充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专业水平,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方向及发展战略选择等提出了积极的建议。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召集人职责,共召集召开2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原则,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
①利润分配执行情况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758,848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2,288,362.24元(含税)。同时,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561,062,387股。
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3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1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68号)同意,公司31,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武进转债”,债券代码“113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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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其他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各项决议,及时落实股东大会安排的各项工作。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设有三名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在2023年均能按照各自《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其职责和义务,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有力维护股东权益,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决策能力,全力支持管理层的工作,在推进董事会自身建设、公司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治理水平等多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充分体现了董事会的战略指导和科学决策作用,为公司的经营运行、战略投资、财务审计等起到了严格把关的作用,推进了公司合规发展。
4、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运用各自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作用,不受公司大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2023年度,独立董事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5、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63份,均严格遵守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及时向投资者传达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和重大决策等相关事项的相关信息,为投资者了解公司价值,判断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有效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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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制度建设方面
2023年,公司非常重视独立董事制度的改革举措,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改革的建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在报告期内完成了《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修订。下一步董事会将继续关注公司的制度建设和规范化运行,以保证公司经营及各项业绩指标的实现。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情况。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计划
(一)2024年度主要经营目标
2024年,公司将坚持高质量发展,充分把握市场机遇,较202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提高10%左右,净利润提高10%-15%左右。生产、质量管理实现:“环保领先、质量为本、安全第一”的12字方针。
(二)实现经营计划的相关措施
展望2024年,为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将在以下方面重点开展工作:
1、完善公司治理建设,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2024年,董事会将持续推进公司治理建设,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和企业文化建设,发挥内控制度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积极规范公司治理架构,提高管理效率,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继续加强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工作,继续积极寻求投资合作机会,做好市场拓展工作,择机通过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方式整合行业资源,加快行业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质量。
3、大力吸引和招聘公司急需的各岗位人才,逐步实施对公司核心员工的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持续注重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通过提升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丰富人才储备。
4、抓住机遇,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使经营质量和经营效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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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提升。从业务发展角度来看,研发、生产制造协调互动发展的战略格局将进一步促进公司大跨步的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
5、提升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通过各种途径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四、结语
2024年,董事会将在广大股东支持下,带领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围绕公司总体发展目标,以全年经营计划为中心,努力推进各项工作。董事会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好各项社会职责,做好经营管理各方面的工作,实现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投资回报。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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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公司内部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行使监督职能,认真履行了各项义务,为公司生产运营及公司治理活动起到重要的监督和促进作用。现将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共计召开7次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议案的审议和形成的决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2、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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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设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5、2023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董事会议案和决议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程序等进行监督,保证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均能切实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行使职权,未发现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及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度,公司按期披露定期报告4次,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各期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所有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出现重大差错、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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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6、对公司执行会计准则情况
公司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2023年度董事会、经理层经营行为及业绩的基本评价
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2023年度,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无违规操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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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4年度监事工作计划
1、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2024年度,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便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一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二是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三是为落实《监事会议事规则》,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
2、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监事会不断加大对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决议和遵守法规方面的监督。
第一,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为了防范企业风险防止公司和资产流失,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向控股公司了解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建议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三,经常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公司所委托的会(审)计事务所进行沟通及联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
第四,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要发挥好监事会作用,首先要提高自身专业素质,才能有效地做好工作。对此,监事会成员将在新的一年里,为了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学习,有计划的参加有关培训和坚持自学,不断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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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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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3,515,517,352.47元,同比增长24.21%,营业利润405,595,594.7元,同比增长73.7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51,616,770.56 元,同比增长63.43%。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258,307,422.32元,其中流动资产3,180,362,055.79元,非流动资产1,077,945,366.53元;负债总额1,459,323,134.44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798,984,287.8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798,984,287.88元。
二、财务状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258,307,422.32元,同比增长11.56%;负债总额1,459,323,134.44元,同比增长18.04%;所有者权益总额2,798,984,287.88元,同比增长8.45%。
(一)2023年末公司各项主要资产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应收票据 | 36,298,095.82 | 0.85 | 11,403,962.81 | 0.3 | 218.29 |
应收款项融资 | 98,753,034.14 | 2.32 | 184,955,658.01 | 4.85 | -46.61 |
其他应收款 | 35,129,657.63 | 0.82 | 11,149,635.99 | 0.29 | 215.07 |
合同资产 | 67,527,568.77 | 1.59 | 39,854,290.18 | 1.04 | 69.44 |
其他流动资产 | 142,673.25 | 0.01 | 10,201,447.28 | 0.27 | -98.60 |
- 21 -
在建工程 | 74,992,474.91 | 1.76 | 113,448,090.53 | 2.97 | -33.9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6,855,899.99 | 0.63 | 64,183,045.34 | 1.68 | -58.16 |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余额增加218.29%,主要系收到的商业承兑增加。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较上年期余额减少46.61%,主要系收到的银行承兑减少。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上年期余额增加215.07%,主要系易派客未提现资金增加。
(4)合同资产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余额增加69.44%,主要系收入增加。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余额减少98.60%,主系待抵扣待认证进项税减少。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余额减少33.90%,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增加。
(7)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上年期末余额减少58.16%,主要系长期资产预付款和质量保证金减少。
(二)2023年末公司各项主要债务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短期借款 | 45,038,055.56 | 1.06 | 170,022,069.45 | 4.45 | -73.51 |
合同负债 | 105,361,892.68 | 2.47 | 198,001,550.15 | 5.19 | -46.79 |
应交税费 | 20,466,061.69 | 0.48 | 5,181,678.50 | 0.14 | 294.97 |
其他应付款 | 10,015,645.53 | 0.24 | 7,056,872.12 | 0.18 | 41.93 |
其他流动负债 | 10,586,190.28 | 0.25 | 24,488,553.12 | 0.64 | -56.77 |
长期借款 | 78,558,881.95 | 1.84 | 55,054,722.22 | 1.44 | 42.69 |
(1)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减少73.51%,主要系未到期已议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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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信用证减少所致。
(2)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减少46.79%,主要系预收账款减少。
(3)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增加294.97%,主要系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4)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增加41.93%,主要系预提费用增加。
(5)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减少56.77%,主要系预收账款减少。
(6)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增加42.69%,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
(三)2023年末公司股东权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股本 | 561,062,387.00 | 13.18 | 400,758,848.00 | 10.5 | 4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20,903,321.01 | 0.49 | 不适用 | ||
资本公积 | 742,997,787.21 | 17.45 | 903,301,326.21 | 23.66 | -17.75 |
专项储备 | 503,236.93 | 0.01 | 2,583,788.60 | 0.07 | -80.52 |
盈余公积 | 235,540,890.04 | 5.53 | 199,898,745.71 | 5.24 | 17.83 |
未分配利润 | 1,237,976,665.69 | 29.07 | 1,074,290,401.70 | 28.14 | 15.2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98,984,287.88 | 65.73 | 2,580,833,110.22 | 67.61 | 8.45 |
(1)其他权益工具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增加,主要系发行可转债所致。
(2)专项储备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减少80.52%,主要系使用的安全生产费增加。
三、经营成果
2023年公司各项经营成果数据见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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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515,517,352.47 | 2,830,365,688.82 | 24.21 |
营业成本 | 2,929,915,390.89 | 2,425,498,634.11 | 20.80 |
税金及附加 | 12,157,202.53 | 14,156,296.79 | -14.12 |
销售费用 | 51,281,666.59 | 42,031,963.55 | 22.01 |
管理费用 | 93,016,402.70 | 88,128,821.92 | 5.55 |
研发费用 | 38,333,270.25 | 32,417,856.07 | 18.25 |
财务费用 | -4,147,053.34 | -5,950,532.94 | 30.31 |
其他收益 | 35,082,494.73 | 20,766,605.82 | 68.9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218,105.42 | 18,347,603.12 | -38.36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459,464.79 | -3,815,170.54 | 上年同期为负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686,540.75 | -17,527,468.32 | -4.8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994,385.37 | -15,944,106.14 | 37.9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44,016.97 | -2,458,225.96 | 81.94 |
营业外收入 | 5,005,607.16 | 17,789,800.52 | -71.86 |
营业外支出 | 3,064,399.50 | 5,450,664.00 | -43.78 |
所得税费用 | 55,920,031.80 | 30,641,534.97 | 82.50 |
净利润 | 351,616,770.56 | 215,149,488.85 | 63.43 |
(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0.31%,主要系发行可转债后计提的利息增加所致。
(2)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增加68.94%,主要系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影响所致。
(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8.36%,主要系购买的理财减少所致。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影响。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37.95%,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增加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1.94%,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减少所致。
(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71.86%,主要系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43.78%,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增加82.5%,主要系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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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增加63.43%,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四、现金流量
2023年度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918,682.57 | -20,578,138.87 | 上年同期为负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5,572,720.81 | 87,395,170.64 | -289.4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508,757.16 | -24,209,452.31 | 上年同期为负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0,854,718.92 | 42,607,579.46 | 207.12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主要系销售增长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上年同期减少289.45%,主要系购买的理财减少取得的收益也相应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发行可转债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五、主要财务指标
比率指标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变现能力分析 | |||
流动比率 | 248.30% | 242.55% | 306.61% |
速动比率 | 159.17% | 149.38% | 189.05% |
盈利能力分析 | |||
销售净利率 | 6.53% | 7.60% | 10.00% |
销售毛利率 | 14.14% | 14.30% | 16.66% |
净资产收益率 | 7.23% | 8.52% | 13.07% |
销售增长率 | 12.42% | 4.86% | 24.21% |
总资产增长率 | 3.49% | 7.53% | 11.56% |
固定资产成新率 | 50.10% | 50.90% | 5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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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23% | 8.55% | 13.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 6.13% | 7.02% | 12.19% |
负债能力分析 | |||
资产负债率 | 30.35% | 32.39% | 34.27% |
产权比率 | 43.58% | 47.90% | 52.14% |
资产管理比率分析表 | |||
存货周转天数 | 138 | 145 | 141.08 |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 84 | 88 | 71.64 |
营业周期 | 222 | 233 | 212.72 |
总资产周转率 | 77.34% | 76.84% | 87.07% |
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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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356,421,443.28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5,642,144.3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237,976,665.69元。
公司2023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61,062,38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7,363,065.1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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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薪酬和津贴根据岗位责任,参考公司业绩、行业水平综合确定。
2、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薪酬与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薪酬不一致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长的薪酬为每年人民币40万元。
2、副董事长的薪酬为每年人民币62万元。
四、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薪酬标准为税前标准,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薪酬按月平均发放。上述薪酬不包含绩效考核部分。
五、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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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一、本方案所称的董事是指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二、基本原则
独立董事按年度给予津贴。
三、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四、薪酬标准
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人民币6万元。
五、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
六、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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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除董事长、副董事长外)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所称的董事是指公司除董事长、副董事长外的内部董事、外部董事。
1、内部董事:指通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选聘的、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2、外部董事:指通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选聘的、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二、基本原则
1、薪酬和津贴根据岗位责任,参考公司业绩、行业水平综合确定。
2、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薪酬,并按年度给予津贴2万/年,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3、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三、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四、薪酬标准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薪酬执行公司管理岗位薪酬标准。
五、董事的薪酬标准为税前标准,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董事的薪酬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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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发放。上述薪酬不包含绩效考核部分。
六、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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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监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制定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所称的监事是指外部监事、职工监事。
1、外部监事:指通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选聘的、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监事;
2、职工监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二、基本原则
1、薪酬和津贴根据岗位责任,参考公司业绩、行业水平综合确定。
2、内部职工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薪酬。
3、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三、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四、薪酬标准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薪酬执行公司管理岗位薪酬标准。
五、监事的薪酬标准为税前标准,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监事的薪酬按月平均发放。上述薪酬不包含绩效考核部分。
六、本方案由公司监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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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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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已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约定的服务内容,顺利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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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推进,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办理银行借款等业务。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在不超过计划总额前提下,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便于银行借款、抵押等相关业务的办理,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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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规范公司治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包括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金融衍生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品种。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2、投资品种
投资范围包括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金融衍生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品种。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授权董事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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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近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381,708.38 | 425,830.74 |
负债总额 | 123,625.07 | 145,932.31 |
净资产 | 258,083.31 | 279,898.43 |
项目 | 2022年1-12月 | 2023年1-12月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57.81 | 19,991.87 |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严格筛选发行主体,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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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并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定期报告、半年度和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方式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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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3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1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68号)同意,公司31,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武进转债”,债券代码“113671”。
“武进转债”自2024年1月15日起开始转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可转债累计转股股数2,912股,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561,065,299股。
综上,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人民币561,062,387元变更为人民币561,065,299元,实收资本(股本)变更为人民币561,065,299元。因此,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1,062,387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1,065,299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61,062,387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61,065,299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
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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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四: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授权相关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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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五)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在前述范围内,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和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或者因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六)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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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即: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决议有效期
本项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一)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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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3、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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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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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周向东)
作为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在2023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专业背景条件和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周向东: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8年8月至2002年11月,任江苏武进会计师事务所内审部副主任;2002年12月至2007年11月,常州正则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7年12月至2018年4月16日,任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8年5月至2019年10月,任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长;2019年10月至2020年5月,任常州富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6月,任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自2018年8月起受聘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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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以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与公司之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认真勤勉的履职态度,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下设专业委员会会议,对会议议案认真研究、审议。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在充分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基础上,依据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作出独立判断,提出独立意见,并对议案进行表决。通过积极、专业、独立的工作,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周向东 | 9 | 9 | 6 | 0 | 0 | 否 | 2 |
2023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所有提案均投赞成票,不存在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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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司未发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制定,本人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期间,本人均出席了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对所审议议案均表示赞成,不存在异议事项。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充分沟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查阅资料、现场实地考察等形式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际情况,以现场访谈、线上会议、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向本人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保障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我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及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认真解答投资者提问,就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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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行业情况等方面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本人还充分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时间,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依法合规地对有关重点事项作出明确判断,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并提出了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股东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也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对外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事项。
(五)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依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发布了《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本人认为,前述公告系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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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予以披露,所载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其内容及形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
2023年度,公司完成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工作。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758,8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2,288,362.24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561,062,387股。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5月15日实施完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所属行业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需求,在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八)聘任或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十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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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本人参与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公司的董事,高管和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时,我也与年度审计会计师、内部审计机构就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和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贯彻落实,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
(十二)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十三)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规范情况,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度未发生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严格遵守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和职业操守,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发表了专业性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要求,忠实、勤勉、独立、谨慎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公司规范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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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本人将本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加深入公司的经营管理,经常与公司的董事、股东等保持有效沟通,为提高董事会决策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以及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付出努力。同时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起到独立董事应起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责任。
独立董事:周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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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毛建东)
作为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在2023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专业背景条件和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毛建东:196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学高级教师。1981年7月至1998年3月,任常州市武进区洛阳中学校长兼书记;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任常州市武进高级中学校长兼书记;2003年3月至2007年11月,任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副局长;2007年11年至2016年4月,任武进体育局局长兼书记;2016年5月至今,任常州市武进区慈善总会副会长。自2021年8月起受聘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以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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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与公司之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认真勤勉的履职态度,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下设专业委员会会议,对会议议案认真研究、审议。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在充分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基础上,依据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作出独立判断,提出独立意见,并对议案进行表决。通过积极、专业、独立的工作,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毛建东 | 9 | 9 | 7 | 0 | 0 | 否 | 2 |
2023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所有提案均投赞成票,不存在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公司未发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制定,本人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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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重要意见和建议。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期间,本人均出席了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对所审议议案均表示赞成,不存在异议事项。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充分沟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查阅资料、现场实地考察等形式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际情况,以现场访谈、线上会议、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向本人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保障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我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时间,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依法合规地对有关重点事项作出明确判断,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并提出了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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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股东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也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对外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事项。
(五)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依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发布了《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本人认为,前述公告系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予以披露,所载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其内容及形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
2023年度,公司完成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工作。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758,8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2,288,362.24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561,062,387股。2022年度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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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5月15日实施完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所属行业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需求,在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八)聘任或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十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本人参与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公司的董事,高管和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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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时,我也与年度审计会计师、内部审计机构就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和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贯彻落实,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
(十二)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十三)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规范情况,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度未发生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严格遵守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和职业操守,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发表了专业性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要求,忠实、勤勉、独立、谨慎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公司规范持续发展。
2024年,本人将本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加深入公司的经营管理,经常与公司的董事、股东等保持有效沟通,为提高董事会决策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以及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付出努力。同时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起到独立董事应起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责任。
独立董事:毛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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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陶宇)
作为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在2023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专业背景条件和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陶宇: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研究员。2002年8月至2021年1月,任常州大学教师;2021年6月至今,任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自2021年8月起受聘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以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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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公司之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认真勤勉的履职态度,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下设专业委员会会议,对会议议案认真研究、审议。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在充分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基础上,依据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作出独立判断,提出独立意见,并对议案进行表决。通过积极、专业、独立的工作,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陶 宇 | 9 | 9 | 6 | 0 | 0 | 否 | 2 |
2023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所有提案均投赞成票,不存在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公司未发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制定,本人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期间,本人出席了战略委员会会议,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对所审议议案均表示赞成,不存在异议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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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在年审会计师进行现场审计前,我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计划等审计工作安排进行了沟通和交流,询问年审会计师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是否能如期完成工作。通过上述一系列的工作,本人确保公司2023年年报按时、高质量的披露。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查阅资料、现场实地考察等形式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际情况,以现场访谈、线上会议、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向本人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保障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我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时间,积极就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生产经营、行业情况等方面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依法合规地对有关重点事项作出明确判断,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并提出了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股东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也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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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外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事项。
(五)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依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发布了《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本人认为,前述公告系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予以披露,所载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其内容及形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
2023年度,公司完成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工作。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758,8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2,288,362.24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561,062,387股。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5月15日实施完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所属行业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需求,在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八)聘任或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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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十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本人参与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公司的董事,高管和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时,我也与年度审计会计师、内部审计机构就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和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贯彻落实,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
(十二)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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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十三)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规范情况,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度未发生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严格遵守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和职业操守,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发表了专业性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要求,忠实、勤勉、独立、谨慎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公司规范持续发展。
2024年,本人将本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加深入公司的经营管理,经常与公司的董事、股东等保持有效沟通,为提高董事会决策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以及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付出努力。同时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起到独立董事应起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责任。
独立董事:陶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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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方案内容报告如下:
一、方案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二、基本原则
薪酬根据岗位责任,参考公司业绩、行业水平综合确定。
三、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四、薪酬标准
1、总经理的薪酬为每年人民币70万元。
2、副总经理的薪酬为每年人民币55万元。
3、董事会秘书的薪酬为每年人民币55万元。
4、财务总监的薪酬为每年人民币55万元。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为税前标准,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月平均发放。以上薪酬不包含绩效考核部分。
六、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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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无需审议。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