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力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物一方)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神力股份股票代码:603819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前海中物一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2688634X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怡海大道2041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二期A座-104A4通信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司法拍卖)签署日期:2026年9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释义 ...... 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5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 6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及其主要内容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 ...... 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8
第四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9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 ...... 12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2
附表: ...... 13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深圳市前海中物一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 公司、上市公司、神力股份 | 指 |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神力股份17,450,700股股份被司法拍卖,其中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竞得845.07万股;吴明晴竞得300万股;严伟杰竞得300万股;廖梓含竞得300万股,并均已完成过户登记,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8.01%降至0%的权益变动行为。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 名称 | 深圳市前海中物一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怡海大道2041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二期A座-104A4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42688634X |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人民币 |
| 成立日期 | 2015年6月9日 |
| 法定代表人 | 吴曼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文化活动策划、礼仪服务、信息咨询(以上均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许可经营项目:人才供求信息咨询、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咨询;委托推荐和招聘、择业指导、职业规划、人才评测、高级人才寻聘 |
| 股东情况 | 砺剑防务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住所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居留权 |
| 吴曼 | 女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4209841985******* | 中国 | 深圳市南山区 | 否 |
| 吴涛 | 男 | 监事 | 5102151975******* | 中国 | 深圳市南山区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法院裁定被动减少上市公司股份权益。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7,45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0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持股比例将下降至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无主动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及其主要内容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本次权益变动为执行法院裁定导致的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涉及的股份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17,45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29日、2026年8月19日披露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8)、《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8月17日开始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中物一方持有的17,450,700股公司股票进行公开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2026年8月18日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显示,参与本次司法拍卖由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明晴、严伟杰、廖梓含在网络拍卖中以最高应价竞买成功,其中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竞得845.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9%;吴明晴竞得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严伟杰竞得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廖梓含竞得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
2026年9月4日,买受人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
845.07万股公司股票过户登记手续。2026年9月4日,买受人吴明晴完成300万股公司股票过户登记手续。2026年9月4日,买受人严伟杰完成300万股公司股票过户登记手续。2026年9月4日,买受人廖梓含完成300万股公司股票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中物一方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7,450,700 | 8.01% | 0 | 0.0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第四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之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前海中物一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吴曼
2026年9月7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四)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及签署页)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常州市 |
| 股票简称 | 神力股份 | 股票代码 | 60381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深圳市前海中物一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17,450,700股持股比例:8.01%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变动数量:17,450,700股变动比例:8.01%变动后持股数量:0股变动后持股比例:0.00%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6年9月4日方式:执行法院裁定非交易过户。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前海中物一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吴曼
签署日期: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