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3-038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规定,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福特转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1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226,415.09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093,773,584.91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999,056.60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91,774,528.3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403号)。
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福20转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9号),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7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830,188.69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697,169,811.31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68,867.9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95,500,943.3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77号)。
3.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福22转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3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303,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00.00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3,026,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70,283.02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23,829,716.9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648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1.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福特转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注1] | 2023年3月31日余额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 95080078801700001865 | 43,377.36 | 已注销[注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 | 398777242861 | 30,000.00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注1] | 2023年3月31日余额 |
安支行 | |||
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王支行 | 201000234192422 | 36,000.00 | |
合计 | 109,377.36 |
[注1]初始存放金额合计数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差额199.91万元系待募集资金到账后需支付的与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外部费用
[注2]经公司于2021年4月召开的第四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投项目“年产2.5亿平方米白色EVA胶膜技改项目”、“年产2亿平方米POE封装胶膜项目(一期)”以及“年产2.6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随后公司于2021年9月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9508007880170000186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398777242861以及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王支行201000234192422账户予以注销
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福20转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注1] | 2023年3月31日余额 | 备注 |
上海浦东发展临安支行 | 95080078801500002872 | 49,716.98 | 19,713.52 | 福斯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银行临安支行 | 355878808093 | 120,000.00 | 0.02 | 福斯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银行滁州上海路支行 | 185759638176 | 已注销[注2] | 子公司滁州福斯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中国银行嘉兴经济开发区支行 | 403979796975 | 30.87 | 子公司嘉兴福斯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合计 | 169,716.98 | 19,744.41 |
[注1]初始存放金额合计数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差额166.89万元系待募集资金到账后需支付的与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外部费用
[注2]经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部分募投项目“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3亿平方米)”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随后公司于2022年7月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
上海路支行185759638176账户予以注销
3.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福22转债”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注1] | 2023年3月31日余额 | 备注 |
中国农业银行临安支行 | 19055101040030439 | 44,600.00 | 40,166.67 | 福斯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建设银行临安支行 | 33050161732700002057 | 102,600.00 | 39,257.30 | 福斯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工商银行临安支行 | 1202085129999951839 | 0.00 | 福斯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临安支行 | 95080078801400004443 | 0.56 | 福斯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中国银行临安支行 | 353282046725 | 0.00 | 福斯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中国农业银行临安支行 | 19055101040030421 | 95,400.00 | 111,067.08 | 福斯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兴业银行临安支行 | 358530100100425606 | 60,000.00 | 121.64 | 福斯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农业银行临安支行 | 19055101040030496 | 0.95 | 福斯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临安支行 | 95080078801900004445 | 381.27 | 子公司电子材料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中国农业银行临安支行 | 19055101040030488 | 1.68 | 子公司电子材料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中国农业银行江门新会第二支行 | 44381401040010125 | 4,838.58 | 子公司广东福斯特募集资金专户 | |
中国农业银行江门新会第二支行 | 44381401040010133 | 1,000.39 | 子公司广东福斯特募集资金专户 | |
中国农业银行江门新会第二支行 | 44381401040010117 | 0.00 | 子公司广东福斯特募集资金专户 | |
中国农业银行嘉兴秀洲支行 | 19320401040019229 | 1.45 | 子公司嘉兴福斯特募集资金专户 | |
中信银行滁州分行营业部 | 8112301011700885418 | 0.00 | 子公司滁州福斯特募集资金专户 | |
合 计 | 302,600.00 | 196,837.56[注2] |
[注1]初始存放金额合计数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差额217.02万元系待募集资金到账后需支付的与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外部费用
[注2]截至2023年3月31日,各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合计数四舍五入与分项四舍五入的尾差0.01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2及附件3。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福特转债”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9日、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福特转债”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福特转债”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39,070.7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福20转债”
1. “福20转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涉及金额(万元) | 占募集资金比例 |
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2亿平方米光伏胶膜) | 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 | 50,000.00 | 29.41% |
(1) 变更内容及原因
公司“福20转债”募投项目“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中的2亿平方米光伏胶膜产能的实施主体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福斯特(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福斯特(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由安徽省滁州市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并使用“福20转债”募集资金5亿元用于嘉兴项目的建设。上述变更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升公司在光伏封装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未来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 决策程序
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
点的议案》,并提请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股东大会表决同意上述募投项目变更事项。
(3) 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福斯特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编号(2021-072)披露了变更“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2亿平方米光伏胶膜)”的信息。
2. 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福20转债”募投项目中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3亿平方米)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14,950.8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福特转债”
截至2023年3月31日,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福特转债”对应的3个募投项目均已完成设计产能目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39,070.79万元,已变更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2020年度光伏行业头部企业大力推行“182硅片”及“210硅片”,组件的尺寸进一步扩大,公司充分考虑未来市场的需求,已经按照大尺寸组件对应大宽幅胶膜产品的要求制备宽幅产线。同时,由于2020年下半年市场对光伏胶膜需求暴涨,公司产能紧张,公司设备团队深入挖潜,通过技术改造将产线速度进一步提升,产品宽幅的提升和产线速度的提升,使得“白色EVA项目”和“POE项目”在达到产能目标的前提下节省了设备投资。其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较好地控制了成本,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最后,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福20转债”
截至2023年3月31日,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福20转债”对应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3亿平方米)已完成设计产能目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14,950.80万元,已变更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近年来光伏行业头部企业大力推行“182硅片”及“210硅片”,大尺寸组件所需的宽幅胶膜产品出货占比快速提升,考虑到市场需求的变化,公司加大宽幅产线的制备。同时,公司设备团队深入挖潜,通过技术改造将产线速度提升,产品宽幅的提升和产线速度的提升,使得“滁州项目”在达到产能目标的前提下节省了投资。其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较好地控制了成本,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最后,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除此之外,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2亿平方米)仍处于建设期,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
(三)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福22转债”
截至2023年3月31日,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福22转债”对应的8个募投项目仍处于建设期,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4、5和6。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福特转债”对应募投项目于2021年3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3个项目均不涉及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福20转债”中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2亿平方米)尚处于建设期,不涉及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3亿平方米)已于2022年4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涉及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福22转债”对应募投项目尚处于建设期,不涉及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 “福特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3月19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
(二) “福20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经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可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另,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4月7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22 年11月16日、2023年1月28日和2023年3月31日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7,000万元、10,000万和13,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将额度范围内已使用的3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 “福22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2022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开展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19年“福特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原因及剩余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详见“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之相关说明。
(二) 2020年“福20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3亿平方米)对应的专项账户已注销。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原因及剩余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详见“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之相关说明。剩余前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9,744.41万元,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2亿平方米)尚处于建设期,后续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陆续投入。
(三) 2022年“福22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详见“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之相关说明。“福22转债”对应募投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后续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陆续投入。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19年“福特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20年“福20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2022年“福22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 2019年“福特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5. 2020年“福20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6. 2022年“福22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19年“福特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9,177.45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2,197.7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9,070.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5.52%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9年:14,090.74 2020年:45,201.84 2021年(含永久补流):52,905.14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注1]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注2] | |
1 | 年产2.5亿平方米白色EVA胶膜技改项目 | 年产2.5亿平方米白色EVA胶膜技改项目 | 44,000.00 | 44,000.00 | 24,807.24 | 44,000.00 | 44,000.00 | 24,807.24 | 19,192.76 | 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 |
2 | 年产2亿平方米POE封装胶膜项目(一期) | 年产2亿平方米POE封装胶膜项目(一期) | 36,000.00 | 36,000.00 | 25,920.70 | 36,000.00 | 36,000.00 | 25,920.70 | 10,079.30 | 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 |
3 | 年产2.16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 | 年产2.16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 | 30,000.00 | 30,000.00 | 22,398.99 | 30,000.00 | 30,000.00 | 22,398.99 | 7,601.01 | 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 |
4 | 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39,070.79 | 39,070.79 | -39,070.79 | 不适用 | |||||
合计 | 110,000.00 | 110,000.00 | 112,197.72 | 110,000.00 | 110,000.00 | 112,197.72 | -2,197.72 |
[注1]实际投资金额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已开立尚未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已开立尚未到期支付的信用证等方式支付的项目所需资金[注2]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承诺投资金额减去截止日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额之差额;该列数字包含从“年产2.5亿平方米白色EVA胶膜技改项目”中扣除的“福特转债”的承销和保荐费用及发行费用合计822.55万元,以及闲置募集资金利息等收入净额3,020.27万元
2020年“福20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69,550.09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含永久补流):148,620.2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4,950.8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8.21%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0年:46,476.96 2021年:53,019.89 2022年(含永久补流):45,966.19 2023年1-3月:3,157.25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 |
1 | 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 | 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3亿平方米) | 140,000.00 | 90,000.00 | 77,791.85 | 140,000.00 | 90,000.00 | 77,791.85 | -2,742.65 [注1] | 2022年4月 |
2 | 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4,950.80 | 14,950.80 | 不适用 | ||||||
3 | 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2亿平方米) | 50,000.00 | 25,877.63 | 50,000.00 | 30,525.30 | 19,474.70 [注2] | 2023年 | |||
4 |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不适用 | |
合计 | 170,000.00 | 170,000.00 | 148,620.28 | 170,000.00 | 170,000.00 | 153,267.95 | 16,732.05 |
[注1]此处包含闲置募集资金利息等收入净额3,192.56万元,以及从“滁州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扣除的“福20转债”的承销和保荐费用及发行费用合计449.91万元[注2]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项目尚在建设[注3]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整体预计于2024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3亿平方米)已于2022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
2022年“福22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2,382.98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04,644.4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2年:102,400.86 2023年1-3月:2,243.56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注] | |
1 | 年产 2.5 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 | 年产 2.5 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 | 44,600.00 | 44,600.00 | 3,854.06 | 44,600.00 | 44,600.00 | 3,854.06 | 40,745.94 | 2024年 |
2 | 年产 1 亿平方米(高分辨率)感光干膜项目 | 年产 1 亿平方米(高分辨率)感光干膜项目 | 19,000.00 | 19,000.00 | 3,306.07 | 19,000.00 | 19,000.00 | 3,306.07 | 15,693.93 | 2024年 |
3 | 年产 500 万平方米挠性覆铜板(材料)项目 | 年产 500 万平方米挠性覆铜板(材料)项目 | 29,000.00 | 29,000.00 | 1,834.13 | 29,000.00 | 29,000.00 | 1,834.13 | 27,165.87 | 2024年 |
4 | 年产 4.2 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 | 年产 4.2 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 | 80,000.00 | 80,000.00 | 9,746.73 | 80,000.00 | 80,000.00 | 9,746.73 | 70,253.27 | 2025年 |
5 | 年产 6.145 万吨合成树脂及助剂项目 | 年产 6.145 万吨合成树脂及助剂项目 | 39,000.00 | 39,000.00 | 2,844.91 | 39,000.00 | 39,000.00 | 2,844.91 | 36,155.09 | 2025年 |
6 | 3.44MWp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3.44MWp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2025年 | ||
7 | 3555KWP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3555KWP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1,500.00 | 1,500.00 | 58.52 | 1,500.00 | 1,500.00 | 58.52 | 1,441.48 | 2025年 |
8 | 12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12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5,400.00 | 5,400.00 | 5,400.00 | 5,400.00 | 5,400.00 | 2025年 | ||
9 |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 83,000.00 | 83,000.00 | 83,000.00 | 83,000.00 | 83,000.00 | 83,000.00 | 不适用 | |
合计 | 303,000.00 | 303,000.00 | 104,644.42 | 303,000.00 | 303,000.00 | 104,644.42 | 198,355.58 |
[注]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项目尚在建设
2019年“福特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注1]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注2]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1-3月 | ||||
1 | 年产2.5亿平方米白色EVA胶膜技改项目 | 94.77% | 35,641.90 | 28,264.44 | 40,935.63 | 5,840.44 | 75,040.51 | 是 |
2 | 年产2亿平方米POE封装胶膜项目(一期) | 113.73% | 15,759.46 | 23,288.70 | 18,914.14 | 1,923.34 | 44,126.18 | 是 |
3 | 年产2.16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 | 51.91% | 16,397.44 | 1,789.62 | 4,260.05 | 1,418.65 | 7,468.32 | 否[注3] |
[注1]公司于2019年11月公告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说明书中,年产2.5亿平方米白色EVA胶膜技改项目、年产2亿平方米POE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年产2.16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完全达产年度的预计利润总额分别为35,641.90万元、15,759.46万元、16,397.44万元[注2]截至2021年3月31日,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福特转债”对应的3个募投项目均已完成设计产能目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此处根据结项次月至2023年3月总计投产月份数量乘以完全达产的月承诺效益计算截止日累计承诺效益,并判断是否达到预期效益[注3]年产2.16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于2021年3月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感光干膜产品属于公司近年来新推出的电子材料产品,目前正处于产能爬坡阶段,因此暂时未达到预计效益
2020年“福20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注1]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1-3月 | ||||
1 | 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3亿平方米) | 105.39% | 38,387.35 | 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不涉及实现承诺效益情况 | 17,543.33 | 4,226.96 | 21,770.29 | 否[注2] | |
2 | 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2亿平方米) | 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不涉及实现承诺效益情况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3 |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根据公司于2020年11月公告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说明书,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完全达产的预计利润总额为63,978.91万元,则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3亿平方米)”对应的预计利润总额为38,387.35万元[注2]截至2022年4月30日,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中,募投项目“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3亿平方米)”已完成设计产能目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此处根据结项次月至2023年3月总计投产月份数量乘以完全达产的月承诺效益计算截止日累计承诺效益。2022年下半年由于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导致成本压力提升,因此暂时未达到预计效益
2022年“福22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2年 | 2023年1-3月 | ||||
1 | 年产 2.5 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 | 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不涉及实现承诺效益情况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2 | 年产 1 亿平方米(高分辨率)感光干膜项目 | 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不涉及实现承诺效益情况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3 | 年产 500 万平方米挠性覆铜板(材料)项目 | 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不涉及实现承诺效益情况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4 | 年产 4.2 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 | 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不涉及实现承诺效益情况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5 | 年产 6.145 万吨合成树脂及助剂项目 | 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不涉及实现承诺效益情况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6 | 3.44MWp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不涉及实现承诺效益情况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7 | 3555KWP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不涉及实现承诺效益情况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8 | 12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不涉及实现承诺效益情况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9 |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